天真
对一个人信任的建立,可能是一个长时间的观察,接触,沟通之后,对对方心灵质地的相信。
这个案子,我所找的律所,正是信任,才有了开始。
因为我跟律所的主任在网上认识了两三年的时间了,有时因为遇到一些突发的情况,不懂法律,私信跟她咨询,她会解答。
在某些安静的时刻,心灵感受到一丝安慰。
渐渐的,开始认定这个人是有儿女心,有正义感的人。
跟人合作签约,肯定是先要看清合同条款,确定可以接受每一条,才能做最终的决定,这是成年人在社会上为人处世必须学会的准则。
我在社会上工作多年,这个谨慎之心必然是有的,但偶尔,这个准则不去使用,就是在对待最信赖的朋友的时候。
信赖达到了某种程度,就忽略了形式化和书面化了。
所以在这个官司委托他们律所代理的时候,在还没跟律所任何一个人见面的情况下,在还没见到合同的前提下,我就支付了所有费用。
这不是我的天真和傻,这是我对我所认识两三年的这个主任的信赖,是因为对她的信赖从而对她的团队里的人的放心。
你去世后我咨询了这位主任,她是法律界人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给了我一些中肯的建议,我一直希望她能代理我的案子,那时她还在国外,一直没有时间。
直到后来,她终于肯把律所的一位实习医疗律师推荐给我。
我非常欣喜,感到很幸运。
这个案子就盼着遇到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的人,才能打的下去。
凭着几年来的相信,非常珍惜那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起初,她们律所的工作人员开了视频会议,集体研究了我的这个案子的方向,然后给出了策划案。
我一直跟我们家里的人说,遇到了非常可靠的律师。
在前期实习律师说有时晚上十二点才休息。
我甚至在梦中跟你说,我请了一家很有名气的律所来为你打官司。
我是非常配合律师的工作的,需要什么材料就会第一时间寄过去,给出什么建议,我认真的听。
我把自己掌握的和前期调查的所有的关于这个案子的讯息和资料都跟对方交代,希望律师能了解到更详细,更具体的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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