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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里大家彼此都很熟悉,因明仪的活泼开朗,所以很快的就和不少人混熟了。
一开始,知道明仪在方园工作,她总会被汹涌而来的问题给淹没,而她总会耐心的回答。她知道方园太神秘,而别人太好奇,私心里,她更希望能化解众人对方刚的误解,她为他心疼,心疼他身陷在流言之中。
“你住在方园,有没有看到过鬼?”
“没有鬼啦!我在那里住了快两个月了,什么事都没发生。”她辩解。
“那里是不是住着一个怪人?”
“那是我老板啦!他的人很好。”
“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住得起那间大房子,我看你要小心。”
“那是他家啦!他小的时候就住那里了。他在台北有一间大公司,他没有不务正业,也没有游手好闲啦!”她喝了半杯水,补充水分,滋润口腔。
“真的?”
“真的啦!我老板人真的很好,善良、老实又很诚恳,一看到感人的电影都会哭,这种人怎么会是坏人。”她努力洗刷他的污名。
“哼!他明明是个负心汉,我们都亲眼看到了,我看你啊,也是被骗的!”
“不是有钱人就是好人啦,男人还是诚实点比较好啦!”
受不了这一群人在背后说方刚的是非,受不了他竟被人说得如此不堪,受不了他要受这么多的委屈。
重复了上百次的辩解还是不被众人接受,一时,她火大了。
“不是的,他不是那种人!”她大吼出声。
平地一声吼吓到了七嘴八舌的街坊邻居。
“你们根本不了解他,怎么知道他是负心汉了,你亲眼看到了吗?”她指着平时就讨厌的一个多嘴婆。
“还有你,你有去问过他吗?他跟你讲那是他未婚妻吗?还是他未婚妻跟你讲他始乱终弃了?有没有?”
被指名的人吶吶说不出话,但又有些恼怒。
“没有吧?要是没有的话,你这样讲就太过分了,你们知不知道随便讲的一句话有多伤人,听的人会不会难过。”
越讲越激愤,越讲越大声,她激动得浑身发抖。
“他这人只是比较不爱说话,不为自己辩解,你又不是当事人,你知道事情的真相了吗?要是不知道,你们就都闭嘴。”
她的这一串话,令当场的人全都呆若木鸡,一时都被她的怒气所震慑,听着她讲的这些话,有的人张口欲辩,最后又闭上了嘴。
撂下这一串话,她头也不回的走了,任脸上的泪水纵横,不知走了多久,她蹲在路边草丛,呜呜的哭了。
她觉得委屈,为方刚委屈,他怎么扛得住这些流言蜚语。
直到身旁笼罩着一个人影,她才睁着泪眼婆娑的眼。
方刚
他深如子夜的双眸一瞬也不瞬的瞅着她,眼底交织着复杂的光芒,高大的身体有些紧绷,像压抑着什么,久久,他才缓缓道:“怎么了?哭得这么凄惨。”
她胡乱的抹了抹脸,凶巴巴的喊“要你管!我爱哭不行吗?你不会当作没看到呀!”
他长长的一叹“她们又不是在说你,你怎么哭得像受气的人一样。”
原来他听到了,听到了她们的争执,听到那些不堪入耳的话。
“别哭了,有什么值得哭得这么伤心?”他轻哄。
“我生气她们乱说。”
“我不介意。”低沉的嗓音渗出一丝温柔。
知道她出门散步买菜,他顺道经过,想到她买的东西若多,可以帮她拿,这才意外的听到她们的争执。
眼见她一张小脸涨得通红,愤怒得说出一连串的话语,她居然有这么爆烈的脾气已是让他吃惊,更惊讶的是,她居然为他说话,虽颤着唇,声音依然明确坚定,任眼泪爬了满脸。
一酸酸甜甜的柔情在他胸腔涨得快爆炸了,为了这个毫无保留就相信他的小女人。
他知道流言在他背后传得很不堪,知道他们看他的眼光总揉着谴责和不屑,知道他们没有人愿意和他打交道,他什么都知道。
他们的冷言冷语没有让他在意过,但是,她的泪、她的仗义执言却让他的一颗心滚烫了。
他很高兴,他高兴得快疯了,控制不住的咧起了嘴角。
“笑,你还笑?”她气得扭头就走。
“别别生气。”他仍是笑,抓住了她的手臂。
“哼!”“谢谢!”
谢谢她走进他的生活、谢谢她对他的信任、谢谢她为他的生命照进阳光、谢谢她对他的照顾、谢谢她总能让他涌起万般陌生的情绪。
在回去的路上,他只是安静的帮她提着东西,坚毅的侧脸是若有所思的,她也不吭声随他走着。
“我家不是鬼屋。”他突然出声。“我希望它是,但它不是。”
诧异于他的话,她安静的听着。
“我母亲是在这里长大的,因为喜欢这里,所以我父亲为她在这里建了一栋豪宅大院。几年之后,我父亲的工作越来越忙碌”
而她一个人很寂寞,常年卧病在床的她,越来越悲观,受不了身体的病痛,绝望而无助的她,拿起了一把小刀,将它往手腕上一划。或许,在那瞬间,她已经后侮了,但虚弱的身体不能呼救,偌大的屋子,没人知道她生命垂危,已倒在血泊中。年仅七岁的方刚看到了她,吓得放声大哭,但再也来不及挽救她的生命。
而这一幕,成了方刚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母亲去世,这对方父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长久的颓靡,使得事业也跟着一蹶不振,在一个深夜里,因思妻过甚酒醉的他,睡得已是不省人事,而掉在地毯的烟蒂,迅速的燃烧了起来,延烧书桌、沙发、窗帘,不到一会儿,整间宅子已置身于火海中了。
方父被烧死了,而幼小的方刚被人救出了火场。只一夜,方家家破人亡,昔日豪宅大院已成废墟。
他平静的说着,已不带有童年丧亲的感伤,但她忍不住为他心疼,若没有遭遇变故,他该在那栋大宅院里快乐的成长着,备受双亲的呵护。
他等于直接向她解释了这一切的事由,解释了流言背后的真相。
她忍不住问:“那个未婚妻的事呢?”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她不该问的,那是他个人的隐私,她是不是在介意什么?
“她不是我的未婚妻。”他简单的说。“她是我一个学妹,她父亲是我的恩师,他一直很赏识我,希望我们两个能结婚。”
她有一些释怀,又像松了一口气。
“她爱上我另一个朋友,他是演艺圈的人,这件事遭到她家人强烈的反对,她不得已只好把我搬出来,制造一个我们在交往的假相,对外也都宣称她是我的未婚妻。当她怀孕后”见明仪脸色稍变,他忙解释。“当然,孩子不是我的。”
“而我朋友碍于他的身分,暂时不能和她结婚,所以我学妹来找我,她打算自己一个人去美国先把孩子生下来。我不赞成她这么做,但是,她不听我的劝,才在这里发生了意外,孩子也没了。这件事情我的恩师一家都被蒙在鼓里,一直以为是我负了她。”
“你怎么不向他们好好的解释?”被冤枉是最痛苦的事,更何况是被重要的人冤枉。
他摇头。“她一个女孩子的名声不是完蛋了吗?而且,我朋友的演艺事业也完了,有些事是不能说的。”
“现在他们怎样了?”
“新闻不是报导了吗?歌星xxx要结婚了。”
什么?她睁圆了眼。“那那个偶像天王?”
他点头。
“他他那个未婚妻很漂亮啊!漂亮得让人发昏,你你为什么没有和她在一起?你没有心动过?”
他显得很诧异。“她漂亮吗?唔,算算还不错吧!”
不错?那全地球有一半的女人都是丑八怪了。
想了想,他有些不好意思。“我觉得你比她漂亮多了。”
她的脸涨红了,甜孜孜的滋味溢满胸口。
这是不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说完了这些话,释去了她心中全部的疑问。
方园越来越近了,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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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湖悄悄的荡漾,但日子还是平静的滑过,两人的生活一如往常。
一天早晨,一边吃着早餐,方刚对明仪说着:“明天我要去公司一趟,你帮我熨一套衣服。”
老板生活不能没有她了,她可不可以借机要求加薪,她坏心的想着。
常看到他打赤膊走来走去,宽厚的胸膛,块块分明的肌肉,让她老想流鼻血,现在才发现好像没看过他穿正式的友眼。
来到方园的这段时间里,她偶尔会到他的房间几次。他的房间很特别,进房就会让人惊愕得张大了嘴。
房间用粗犷的木头装潢着,各种的木质,呈现自然的树纹,他的房间就像他的人一样,很粗犷、很有男人味。
中央有一张硕大的床,铺着柔软如云的床单,一整面墙都是落地窗,可以看见远山碧水;而且他的卧室里有一间超大的浴室,隔壁就紧邻着他的书房。
打开了衣柜,她难以苟同的瞪着他的衣服,灰纹衬衫搭着浅灰色格纹的西装裤,一点都不显格调。衣柜里的衣服不少,但翻遍了,居然没有让她看得上眼的,而且同一件款式颜色的衣服,一买就是五、六件。
之前帮他洗衣服时就曾纳闷,为什么看来很有家当的他,衣着的品味却有待改进。
难不成他认为衣服能蔽体就好了?
“你的衣服都是谁买的?”她问。
“我的秘书买的。”
“干嘛一买就那么多件,不会多买几种颜色吗?”买一件就算了,还买了半打的丑衣服。
她继续翻着他的外套、领带、衬衫、袜子、内衣裤唉,结果令人心痛。
“这个秘书真失职”她嘀咕着。
一般来讲,人在某一方面的专业能力太强,或者太专心在某一方面的事情之后,在其他方面就比较漫不经心了。
方刚也是这样,这个男人做手工艺品是一级棒,水电、杂工、设计、木工,他都能一手包了,但料理生活杂事方面就惨不忍睹了。
他能对脏乱的环境视若无睹,吃一碗酸辣汤都能让他感动莫名,对他而言,东西能吃就好,衣服能穿就好,东西能用就好,简直是糟蹋了这么一间豪宅,还有一副猛男体格。
天啊!她不拯救他,会遭到天打雷劈的。
“走,去买衣服。”
她的秀眉轻扬,双眸微瞇,低沉的嗓音带有无比的迫力,他像着了魔似的,不得不跟她出发去商场。
一到男装部,就见她两眼发光,像老鹰似的梭巡一圈。
“先买衬衫。”
“我可不可以在楼下等你”“不行!”
“我不喜欢逛街。”
“什么?”她的声音低沉得像军官发令,令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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