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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自己在窝囊什么。一个公子哥儿从她这走开,马上会去挑起下一场艳遇,她不是从此清静了,省事了?
她一行行逆着读他的每句话。他主要是写他的女儿,他们的三天相处。真切深记的父亲感觉,就在那一个个简洁的句子里。三天,他以不可思议的眼睛注视他缄默的女儿,讲起他对她可怜的一点记忆,突然从女儿缄默的笑容里意识到,同样的话他已对她讲过了,可能不止一遍地讲过——他曾经怎样在夜里抱着她,从四楼走到一楼,再从一楼走回四楼,为了不吵醒她的母亲和邻居们。女儿看着他,神秘的表情,态度严实地掩藏在那表情后面。她真是莫测得很,突然喷出一声大笑。笑他可怜,每个父亲都有如此精彩的记忆。或许她想起她母亲的话,父亲对于她的投资,就是一尾精虫。于是他带女儿出去,去最有名的风景点,没完没了地为她拍照,为她买渔人码头的首饰和工艺品,带她去那帕桑拿按摩,为她买她哪怕多看一眼的昂贵服装。他还是在女儿的笑容里看到,他可怜透了,他还是一尾精虫;会讨好的、舍得花销的一尾巨型精虫。
乔红梅想象他的女儿,十四岁一个小姑娘。她想象那细长腿的小姑娘消失在登机口的昏暗中,这人忽然想到,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一个用电子信去同陌生女人胡搅蛮缠的男人;是一个在餐馆或咖啡馆独坐,静静等待她乔红梅这类猎物的人。也许在开车从机场回家的途中,他就有心改邪归正,为了女儿。
那天深夜,她和格兰做了爱。好久没那么好的效果了。似乎她借了格兰向另一个人释放激情,也似乎格兰不知怎么显出一种陌生。然后她滚翻身就睡去,当然是假装的。她怕格兰开口讲话,破了那魔咒。
一连七天,乔红梅不上网查邮件。这人好说好散地消失了。她咬指甲的毛病恶化起来。她发现她咬指甲不是因为紧张,恰恰因为平静。无事可期盼的平静。
到了第八天,她给他发了一则短信息,请他介绍几本最新心理学读本。她压根不提上次不太好的收场白,以及这些天她寻寻觅觅的心情。
没有任何回音。
三天后,她把同样的短信又发一遍,并加一行解释,说她怕上封信遗失,没到达他的网址。
还是没回音。她脸面也不要了,一连气地拿短信轰炸他。
乔红梅啃着指甲想,看来他倒是一位绅士呢,一诺千金,说到做到。或许他那颗羞于提及的心灵不再空洞,里面装进了失而复得的女儿。无论什么原因,使他坚决不理会她,都使乔红梅感到窘迫。此刻他在干什么?在电脑那端,好笑地看着她,失望而萎靡,一头烦躁的头发,指甲根根残喘?好笑她打起读书幌子,企图邀回他的关注,并久久挽留它。她的假装正经、不甘寂寞在他看实在好笑,他就是要这样写她。一个易受勾引的女人就该狠狠地写。
又等了两天,乔红梅踏实了,也认了窘。她开始赶拉下的功课,收拢神志听格兰谈他的事。
好好听格兰讲话,还是有所收益的。他说他在课堂上老要学生注意,卡夫卡用第一人称很多,变形记表面是第三人称,实际是第一人称,除了最后一段,葛里格作为甲虫死去之后。他说人称的选择是小说成功的秘诀之一。麦田守望者若不是第一人称就死定了。米歇尔要不是第二人称,完全是部三流作品。
乔红梅看他嘴角沾一颗面包屑。年纪大起来,第一表情是吃东西拖泥带水。她说,电脑上来信都是第二人称。
格兰说,我们在心理和自己说话,讨论,通常是第三人称。所以电脑上若有人来和你长谈,等于你自己和自己谈话。
乔红梅一想,格兰毕竟聪明,像是察觉了什么。不再和他通信,他的身影反而清晰起来。黑头发、黑眼睛,对自己浪漫内心永远批判的那种微笑但她会忘淡他,一个女人一生有多少这样的暧昧邂逅?谁都经历过短暂的鬼迷心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