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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零年九月,从法国回来的贺叔叔在旅馆的院子里看见一个二十九岁的少妇迎着他走来。一身编素,是那种看透各种艳丽颜色之后的单调阴沉。他皱起眉,眼睛从老花镜上方看出去,看着少妇开始微笑。他坐的木椅是我曾坐过的,就在他和我爸爸离乱后重逢的那个早秋的黄昏。又是黄昏黄花。他膝上放着一摞手稿,上面是我父亲的手迹,无可挑剔的、世代相传的严体小楷,共有六十万个字——几百万个横、竖、撇、捺。贺叔叔一边读一边以一支红铅笔在稿纸空白处写下意见。他此时看出少妇是冲他来的。少妇叫一声:贺叔叔好久不见啦!
是我。
全知道:我爸爸刚修改完第三稿;第二稿贺叔叔意见很大,红铅笔涂得稿纸页页挂彩。我爸爸只得重新来。
他站起身,稿子有磨盘重,被他吃力地搬到一边,为腾出空位让我坐。他朗朗笑道:又认不出来了,女硕士了嘛!
我说:这字同我爸爸的一模一样。我装得烂漫无知。
他说:这一稿他写得不错,再改一改就叫出版社来拿了。你爸爸。只有我知道他是这一代作家里最用功,又有功底的一个。
我紧咬牙关,他当然最知道,也最知道他背叛来背叛去却无力背叛他自身。他那动不动就作痛的良知、疚愧。
一文不值,我这样对舒茨讲:最廉价的就是良知;扔给伪装成越南战场伤残的老兵的乞丐一个铜板,其实你的伪装比他的更甚。
贺叔叔又说:真都认不得你喽,长这么大了。他去法国仅仅十天。
我问:我能不能上你那儿打个电话给我妈?我爸爸出去了,我没带他房间的钥匙。
五分钟后我在贺叔叔的套间里。我给我妈妈打电话,说我爸爸的胃出血已止住,主要是写作的长期神经紧张所致。我说:妈你尽管放心,白骨精对爸爸照料得还不错。
我必须按我妈妈的叫法称我爸爸的情妇“白骨精”我妈妈才不觉太孤立,才认为我孝敬她。我又劝她离婚拉倒,反正我爸爸这个男人给谁也不会带来幸福,让白骨精去受受他吧。我妈妈问,带着轻微哀嚎:白骨精有没有帮他把烟戒掉。我说:放心,白骨精要爸爸不喘气,爸爸就不喘气;烟一个月前就戒掉。我妈妈的哀嚎蛮起来:还是白骨精有本事啊!这些男人。配什么好女人啊?就配白骨精去跟他们变把戏呀!那你再让白骨精替我发一句话:叫你爸爸立刻同贺一骑一刀两断;他不是听白骨精的吗?请白骨精帮我最后一个忙:禁止他再为贺一骑写一个字!
我说好好好,一定转告。我看看正为我泡茶的贺叔叔,做个鬼睑。我说:妈你放心,白骨精一定照您的话去做,她向你学习,最崇拜我爸爸的才华最尊重我爸爸的刻苦这下你放放心心在离婚书上签字了吧?
她哭着说:我还得再等一段,看看自骨精是不是真心,长久待你爸好!电话挂断得那样激情,悲痛欲绝。
我从电话机上抬头,天己黑,贺叔叔来不及把眼光从这少妇身上移开。有那种时侯吧——你凝视得太久,目光如放出去的钓线,已经扯不动,收不回。目光已和眼睛脱离了关系,眼睛移转,目光自己却停留在那物体上。那物体有削薄的肩,不很明显的胸部曲线,黑发白衣,那物体承载和积累这目光,积累成了演变。它成了现在的形状是由于这目光的沐浴和催化。目光中,它美好;仅仅由于这目光决定它的美好。每一份美丽都是为着一束目光的照耀,每一份皎好与成熟都是对于一束目光的报答。或是可知的,或是无知的——总有一束目光从一个方位探照过来,照着你。你的美丽不是公认的而是相对于这目光的。
就说失踪的波莉,她不知自己始终在一束罪恶目光的照耀下越变越美丽。
我随便地靠着桌沿,手指玩着自己的发梢,如无聊地捉尾的猫。我不时看一眼三尺外坐着的贺叔叔,嘴里讲着我爸爸吐血的事。清淡地讲,悠远地听,都不去看一段垂危生命与茶几上这摞稿子的关系。
他将两手枕在脑后,不断补充他所知的细节。他说他去主治医生那儿秘密打听了:差点儿是癌。一场虚惊。
我说:你在巴黎开心吧贺叔叔?
他说:一个字不识。他笑。明目皓齿在不明不白的傍晚灰色中。
心照不宣,我们都没去开灯:屋里没了那股甜腻的烟丝味儿,他戒了烟,他可以戒掉一切,包括那个同他做过一年爱的姑娘。我忽然很想知道那姑娘的样子。剥净衣服的样子。
我对贺叔叔说:贺叔叔我想在你浴室里洗个澡,这不是第一次。我爸爸和三十九岁的女生在他房里恋爱时,我就到贺叔叔这里来用俗室,也领宋峻来洗过。贺叔叔不在时,他关照服务员放我进去。
有些紧张。感觉到什么反常。他说他要出去买份晚报。我说我昨天熬夜翻译一篇文章,说不定他回来的时候我泡在浴盆里睡着了。他哈哈笑,说:那我叫宋峻来领人。
别忘了,我在这个男人而前随时可以变回去,变成六岁。
等我洗了澡,边梳理头发边看电视的时候,贺叔叔回来了,手里拿一盒生煎小包。他说我曾经最没出息的样儿就是在那一分钟火车站啃鸡腿。那么好看的农夫式的笑脸再次出现了!
我感到长久长久以来,我就是为这笑所照耀,为这束目光的沐俗所活着的。王深白那座巨型雕塑被矗在博物馆门口,是一九七四年。我从各个角度看它,多么平庸拙劣的产物,却放射着理想。你喜不喜欢它有什么要紧?你的不喜欢早就被否决了。
我脱口而出说道:贺叔叔,我不能和宋峻生活下去。
是长不了的。
他明白我其实在说什么。我穿着旅馆的白毛巾浴衣,他在昨天穿过。他天天穿的。他说别胡闹,婚姻都是要凑合的。像你爸爸这样不肯凑合的,只能更遭罪。
我说你呢?
他惨笑一下,重重地看着我。我说你要我凑合呀贺叔叔?我的手捻弄着浴衣的腰带梢儿。真想看看那村姑一丝不挂的肉体。
他又说别胡闹啦,婚姻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说,当时你怎么不告诉我——那天晚上我送你,在环城路旁的树林里。他明白我提醒他什么:别又错过了。
他一直看着我。捻弄腰带的手,导火索在这手里紧紧松松。他当然明白我是没办法的。我爱他。并且,到了能够表述、给予它的时候。
爱不爱他不取决于我个人的好恶,情趣。取决于时代和理想。没有这理想,或许他连英俊都没有。理想给了我们成见、审美。他眉宇间的正气,嘴唇的刚毅,前额的胜利和征服感,愈老,这些美的特征愈显著。他是九亿中国农民优越长处的集合。然后经过过滤、打磨、抛光和精炼。
我怎么可能不爱他?三十一年前他进入这个城市时骑着枣红马,浩荡的部队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载着他。一色的粗布军衣,一色的破旧与不合体,却令这城市耳目一新。夹道欢迎的人群,四分之一是女学生们。她们看着枣红马上的年轻长官,看着他那铜像般的深色的光泽皮肤,那胜利者的眼睛。她们心目中自古袭承的公子哥儿式的男性美瞬间被纠正、更替了。再不是张生、梁山伯和贾宝玉,而是这个枣红马的骑手。这个肤色黝黑。骨节粗大,眉眼鲜明如民间剪纸的男子汉。“男子汉”的图解就是他。他们着魔地看着他,有点怕。当他们发现他不仅是个指挥官而且是个著名小说家,他们更是爱慕得不可收拾。或许他无俊美可言,但她们认定这就是理想的俊美。
包括他一口侉音,草鞋布衣。那时我尚未出生,我却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爱这偶像,带一点儿敬而远之。我对他的爱生发得那样早,早于我的出生。
因此我坐在三尺之外,所有的表白都浮上来;拿走我吧,因为我生来就是等你来拿的。
我正视他,咬出这些字眼:我爱你,很早很早了吧——我知道你想对我怎样。
他一语不发,伸过手来拉我的手。他把我拉到他身边,说,不许胡闹,听见吗?
我把两个胳膊时架在膝头。浴袍心形的领口在少妇胸前垂荡出相当的空隙,他若想看进去,他能够。我不知他是否乘了这机会。我的嘴唇还在嗫嚅,讲从小的我、少年的我,成年的我,都怎祥恋他。
他仍说婚姻是没有办法的事。他说:你肯定知道找和我老婆是靠分居维系婚姻的。你该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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