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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到了皓锦城一定要找我啊,我带你逛吃。另外,我还有几个朋友,他们也会在日后到京城找我,到时候介绍给你认识。咱们既然已经是朋友了,那么按照我家乡的风俗,我得送你一件礼物啊。你稍等我一会儿,我去给你拿啊。”说完就钻进了马车,片刻之后手里拿着一件泥人儿蹦下了马车。
吴玄华双手郑重的将泥人儿递给了小女孩儿。嘴里说道:“这个小泥人儿我具体不知道是啥做的,可是放水里不化,放火里不变色,锤子砸不烂,我寻思着是件好玩意儿。这不咱要离别了,我把他送你了,我一个男子汉到了京城不能玩泥巴了。”
叶月亭跑到老人身边,对着老人耳语了一阵,老人面有难色,对着小姑娘好似说了什么。只见小姑娘脸上骤然流露出了伤心欲绝的表情,漂亮的小脸蛋都皱在了一起,小嘴撅的能挂上油瓶了,老人弯腰安慰了一下后,又说了几句话,从怀中拿出一物交给小姑娘,小姑娘才破涕为笑,踮起脚在老人脸上亲了一口。从老人手上拿过物品后,转身向着吴玄华跑了过来,兴高采烈的说道:“呐,这是我给你要来的好东西,温爷爷很小气的还不想给你呢,说你毛头小子肯定不珍惜,给你白给,我好说歹说向他保证你会好好收好的,爷爷才拿了出来。吴玄华,你一定要好好收好啊。”这时,小姑娘看了看左右,拉着吴玄华向着旁边走了十几步,踮起脚凑上吴玄华的耳朵说道:“吴玄华,你记住我给你要的东西能测吉凶,你在没人看见的地方往它身上滴血认主,万一你遇到了危险要逃命,就问问它,它会给你指明一个逃生几率最大的方向。嗯,你千万记住,要相信它,不要怀疑。”
小姑娘在不远处的马车边使劲儿对着吴玄华摆了摆手,笑脸灿烂,恰如那朝阳初升,晴暖人间。小姑娘还是不知道羞为何物的年纪,咧嘴大笑着,可是眼中的淡淡失落在诉说着少年少女的离别愁绪,当然纯粹是朋友之间的愁绪。毕竟小姑娘跟温良说过:人不错,就是有点傻。
温良看着对面的一行人走远,低头对自家小姐说道:“月儿,第一次见面就送那么贵重的礼物不好吧?”
叶月亭转头对着温良说道:“温爷爷,吴玄华对我很真诚,而且他的心境很干净,当朋友很好的。”
老人哈哈一笑,自家小姐的天赋异禀确实在交朋友上无往而不利,锦绣洲的那群小伙伴儿,自己看着都开心,就是这个叫吴玄华的稍微差点,不过心性胜过一切,就当是给青猴坠找个新主人了,一直在自己手里也没用了。
温良突然想到那小子送给自己小姐一个泥人儿,就对叶月亭说道:“小姐,那小子不是送了您一个泥人儿,可否让老仆看看?”小姑娘从储物戒中拿出那个泥人儿,递给了温良,说道:“吴玄华说是在山上捡的,水火不侵,用钝器砸也砸不烂,他想着是好东西就拿出来给我了。”
温良将泥人儿拿到手里,用力一搓,立刻眉头皱起,再用力一搓,心头暗惊。转头对着小姑娘问道:“小姐,此物确实很坚硬,老仆怕再用力会损坏它,您看还试不试了?老仆还用元气试过,丝毫没有反应,您看?”
小姑娘从温良手里拿回泥人儿,这会儿仔细观看才发现,泥人儿做工极其不讲究,古朴是古朴了,太古朴了,那鼻子那眼完全就是闹着玩儿的。仔细看了许久,突然心头灵光一现,咬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液滴在了上面,只见血液迅速渗透进去,泥人儿表面光华一闪,似是表达血祭不够,小姑娘继续往上滴血,直到小脸发白,泥人儿才停止了吸取血液。须知,修士的血液不都富含元气,只有炼化的经脉之中才有,所以很是珍贵。
泥人儿吸饱了血液之后,周身金光四射,之后化为一道金光刺入了叶月亭眉心。温良见状,大喝一声,元气鼓动笼罩叶月亭周身,神识向着叶月亭眉心刺去,结果仿佛撞到了一堵墙,极其坚硬的墙,饶是入神境的神识也是一阵头晕,可见其坚韧程度。
叶月亭这时候小嘴已经张成了“o”型,对着温良一摆手,示意不用担心,对她没有恶意。片刻之后,温良明显感应出萦绕自家小姐眉心的神秘屏障散去,小姐的气息也趋于稳定。小姑娘满眼的欣喜,悄悄的对着温良耳语道:“捡大便宜了,以后可得好好报答吴玄华。这个泥人儿是上古傀儡师遗留,里面是秘术。温爷爷,你的青猴坠显得寒酸了,小气了不是,让你拿的时候还肉疼,哼。”
温良老脸上写满了震惊,小姐的揶揄根本没听见,满脑子都是那句“内蕴傀儡师秘术传承”,整个脑子嗡嗡的,好不容易静下心神,立刻启动联络秘术,与本家老祖交流,派遣长老过来,事儿大了,自己的实力严重不足。自家小姐还小不知道有秘术的上古之物到底有多珍贵,何况还是失传已久的傀儡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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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怀信左看右看自家小公子的表情,嘿,这小子脸上居然开始犯愁了,这早熟的也太早了吧,就见了一晚上,说了一晚上话就喜欢上了?真是情不知所起,来势汹汹啊。
燕怀信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公子啊,那小姑娘估计很难再遇上了,我们要不追上去?”
吴玄华斜眼道:“燕叔叔,你想哪儿去了,我们是朋友,萍水相逢,江湖再见的那种朋友,我们做了约定,以后会见面的,没有其他的感情。”
“那你一脸的愁苦相,身体不舒服了?”
“没有,我是在想是不是咱太小气了,人家送了个那么贵重的礼物,我就给了人家一个小泥人儿,忒小气了。那万一以后见面多没面子啊,我是愁这个啊。”
“哈哈,公子你别太愁了,老燕是个大老粗,可也懂得朋友之间礼轻情意重嘛,只要是真心的,不在乎礼物对不对等。况且,你有其他好东西可以替代吗?”燕怀信出门之前是看过孩子的家当的,奇奇怪怪的东西不少,可值钱的那是一样也无,寒酸的很啦。
果然,吴玄华听完之后重重一叹气,说道:“丢脸啊,到了京城,小爷要赚钱,要收藏,不然以后交朋友都没礼物送啊,穷的就剩小爷这张脸能撑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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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慢慢的行在坦途官道,周边不时有“大侠”骑马疾驰而过,扬起一阵烟尘。吴玄华每次都要伸头出来看看侠义之士的背影,可每次都发现都是糙老爷们儿,一个姑娘、女侠士也没看着,数次过后感觉无趣就在车里把玩那个青猴吊坠。
吊坠按照叶月亭所述,滴血认主,吴玄华差点没英年早逝,也没谁告诉过他这玩意儿吸的血不是一般血液啊,好不容易修出来的饱含元气的血液差点就干了。不过,认主之后的青猴吊坠及时反馈了一大股元气给他,算是小赚,正思索间突然听见燕怀信的喊声。
“公子,留剑城到了。我们今晚会在城外泰州曳水郡那边的成门外扎营,这会儿去城里采购一下物资。有什么想吃的吗?燕叔叔去给你买。”
吴玄华说道:“不用了,天色也不早了,我们买完物资,赶紧扎营休息吧,我看他们都累了。”
燕怀信闻言一笑,周边军士也是面带笑意。
吴玄华掀开帘子,看着眼前的城池,高达数丈的城门,城墙斑驳却不失坚固,整体给人沧桑古老之感。城门楼上站满了戍守军士,一个个威风凛凛,石质牌楼上以奇瘦的字体上书“留剑城”三字。因为是两州边城,贸易极其发达,往来客商繁多,熙熙攘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