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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他们发现老秦尸体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其实那也已经无所谓了
我一路蹒跚着离开,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晕倒。
边走边翻看着自己的东西,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打唐行的电话。如果我料的不错,他会是很好的突破口。我不是一个不知变通的人,就算如今也没想过要用一己之力去和严哲对抗,我不介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势力。
可是忽然发现我的手机在这里没有信号,这不是一件好事。随即我发现更重要的问题是我要先找到落脚的地方,否则我不认为我可以活着等到他来找我的一天
可能是靠海较近,这里的住户并不多。而且因为在夜晚,所以大多是黑漆漆的,很少有亮光。
我缩了缩肩膀,毕竟也是秋天了,几天的时间将我折磨的神经衰弱。我想我现在最需要的也许是一个温暖的被窝,一碗热汤,还有一个可以使用的电话。
沿着柏油路往前走,我想我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我的旁边就是一户人家,还亮着灯,小心的推开栅栏。走近,在门口的地方停住
我以前很少出远门,就算出去也是和朋友一起。这次干脆来个单人出国游,我不否认我有些紧张,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英语不够好哪怕叫我做试卷,我也就顶多个四级水平。我不认为这样应试教育下的我能顺利的和人交流
但是我更不想饿死冻死在外面,自嘲的笑笑,事到如今,我居然还会为点小事如此犹豫。
所以我还是伸手敲门了,这其实是必然的。
结果比我想象的要好,至少在我晕过去前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只来得及看到一个银白头发的老妇人打开门,我甚至都来不及秀一秀我那垃圾透顶的英语,就很光荣的晕倒了
事实证明人晕过去是没有感觉的,所以我难得的没有受到梦魇的打扰。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外衣已经被脱下了,温暖的毯子裹着我。那真是一个好心人,怎么看到谁就都收留呢
然后我猛的坐起来,枪还揣在衣服的最里面。翻了翻搭在一旁的外套,东西都在,终于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便是推门声,昨晚惊鸿一瞥老夫人走进来,慈祥的笑着看着我,道:“你还好吗?”
“还好。”我很庆幸,刚好是我听的懂又能回答的。随后及时的加了句“谢谢你。”这句我说的最熟
老夫人又笑了笑,说了句什么。大概意思我还是听的懂,就是你等着,去给你拿点吃的的意思。
很快,她便又回来了,这回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汤。
我又说了声谢谢便接过。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如果有上帝也不过如此了
等一碗热汤下肚,我冷静下来打量了一下我居住的小屋。忽然发觉我不急着给唐行打电话了。首先,我还没准备好;其次,我有足够的时间。
我既然已经逃走了,严哲暂时是没有办法找到我的,就算知道,这里也不是他的势力范围。我是要报仇,但是我已经不会像一开始般冲动。我需要时间,慢慢的准备,而第一步,就是适应这里的生活,我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不论是调整心态,还是其他,这对我在找唐行前都是有必要的。老实说,我不知道他能帮我到什么地步,我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我努力的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下词句,然后从口袋里翻出许易给我准备的一些现金,道,我想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我会付钱的。
我说了几遍,老夫人才终于听懂了我的话。她将我的手推回来,笑了笑,说,你可以一直住下来,孩子。
当然,这也是我听了几遍才听懂的,这可比听力难多了
我想我也许是感动的,虽然我已经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多愁善感,但我还是一个人。
于是,我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这一住,就是两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就是我可以没有阻碍的和别人交流了。最好的老师其实是环境,在学校多年都没有做到的事在这里可以轻易的被逼出来
收留我的老夫人姓克鲁斯,这里的人都叫她克鲁斯夫人。是一个很和善的老人,严格的说,这个镇子里的所有人都很和善。
不管在哪里,越是远离城市的地方民风也就越淳朴。由于是沿海的地方,所以村民大多是打渔或者做些海产的生意。
我很愧疚的一点是自己好像是什么也不会做的,我这人扔社会上去绝对是一种社会负担,再加上身体不好,我觉得至今没有被人厌恶是很奇妙的一件事。
我通常早上起的很早,我会和克鲁斯夫人一起起来散步,克鲁斯夫人有一条纯种的威尔士科基。今年才刚成年,个头不大,但是叫起来绝对够凶狠。
自从我来了,它便越来越不听话了。不带它出去的话它会一直搅的你精疲力竭,以前因为克鲁斯夫人没有太多的精力而作罢,但是现在终于有了可以代劳的人了。
一开始,我还是有些开心的,据说它不是和每个人都能相处的融洽。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它简直是个惹祸精,在我看来,它是誓要搞定镇上所有的母狗,并且让所有的公狗在它的脚下颤抖。而它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我非常的头痛,这个该死的家伙在克鲁斯夫人的面前绝对乖的像一只小绵羊
“回来,杰克!”我拉着它脖子上的绳子“你给我回来!如果让伊迪丝知道你还在打露丝的主意的话她一定会阉了你的!”
我抚上额头,低声咒骂道:“不用伊迪丝来,今天我就会亲自收拾你!”虽然这话我已经说了很多遍
“嗨!文斯,你怎么在这里?”一个亚麻色的头发扎成辫子,鼻子上有着一小片浅浅雀斑的女孩子走过来,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明媚的眼睛好像会笑,是镇里很多小伙子的追求目标。
文森特,是我给自己胡乱掐的名字,而文斯,是伊迪丝对我的昵称。我要入乡随俗
“伊迪丝,你知道。”我无奈的摊了摊手“我一直就拿它没有办法,当然,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是露丝的魅力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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