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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对了,警察叔叔,我听说苏落雨的伤口很奇怪……什么三棱刮刀造成的?”
他古怪的看我一眼,“你怎么知道的?”
“呃,杨宁的叔叔给我说的。”
他看了我半天,“苏落雨的伤口集中在左手,手腕处有两三道很古怪的三角形伤口,刺的比较深,我们在那附近也发现了机油的成分,根据鉴定,属于汽车专用机油。”
“那也可能是其他工具造成的吧?”
“理论是是这样。”他点头认可,“可是案发以后,苏落雨的助理告诉我们,案发前一天杨宁曾经买过一个三棱刮刀,我们找杨宁确认的时候,他又不能提供那个刮刀的下落。”
我思考了半天,“那还是不能说明刮刀就是凶器吧?”
“但也不能证明不是。”
我晕。
“问题是,如果不能证明他有罪,你们就不能提起诉讼吧?不是有个疑罪从无的规定吗?”
我记得现在中国也实行无罪推定,也就是说,如果诉讼人无法提供被告有罪的证据,那么就只能判定他无罪。
他上上下下看我半天,“你知道的倒也不少。”
“呵呵,一般一般。”我的特长是蹬鼻子上脸,马上凑过去,“马上48小时了。”
他呵呵一笑,“你很关心杨宁?”
“不关心,我不认识他。”我表面立场。
他笑笑,“昨天晚上就到48小时了,但是杨宁还在看守所——我们当然有证据证明他有罪了。”
“找到凶器了?”我瞪大眼睛。
他微笑但不回答。
“可是,这两道伤口不能是之前造成的吗?比如杨宁和苏落雨有过争执,那时候他刺中了她,接着又有另外一个人,去苏落雨的房间造成她自杀的假象?”
“不会。”他很肯定,“法医检查过,两种伤口间隔不超过一小时。”
按照监视录影带上的记录,杨宁倒是跟月虫虫接踵而至,所以,凶手还是他们两人吗?
“那杨宁招供了吗?”
他摇头,拿出烟盒,看看四周,又放了回去,“杨宁什么都不肯说,他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并且否认曾经伤害过苏落雨。”
他倒推的干净!我要是他,就先承认刮刀的问题,反正苏落雨也没死,最多判个蓄意伤人——不过说深一点,也可能是故意杀人未遂……这罪名可不小。
我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
假装刚刚想起来,拍着额头,“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个神秘女人!她给我说过,她是个记者!好像还是XX网站的……”
警察叔叔的深情异常古怪,“那个女人昨天晚上已经去警局自首了。”
我晕!
“她还说,和你是萍水相逢,你什么都不知道。”
更晕!
“看来……你知道的也不少嘛。”他意味深长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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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第四更。(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