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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吕洞宾还真是不打无准备之战,一早算准了林冲会爽快地接受任务。
“另外,你出去和幸存者接触一下,了解一下近期人类基地和组织建立的动向。”
吕洞宾象个碎嘴的老太太,不厌其烦地交待着。
来回奔波1000公里,带着放射性物质,还要兼情报员,这任务不是一般地重。
“对了,那三根铀心的储存器我也准备好了,就放你背包里吧。”
吕洞宾把三个银光闪闪好象大号登山热水壶的东西塞到林冲背包里,还好,那三个家伙虽然闪着金属光泽,但其实都不重,只是稍嫌占地方。
看到林冲在武器库和房间进出忙忙碌碌,王二马知道事情原委后,要求跟着林冲一起去。
“不行,你这家伙还是留在这里充当保安力量吧。咱们俩都走了,谁来保护孩子们啊?”
林冲想得还挺周全。
“周边的丧尸一时半会还对这里造不成威胁。他留在这里也是闲着,不如和你一起出去锻炼锻炼,战士不都是在战争中成长的吗?”
吕洞宾却支持王二马的想法。
“你怕我成为你的累赘是吧?你忘了,我可是摩托车高手,我用摩托车带着你,比你开车还方便呢!”
王二马赶紧亮出自已的优势,打动林冲。
林冲一想,也是,在高速路上,骑摩托车见锋插针地,比开车速度要来得快多了。再说,有些路段,车子开不过,摩托车却可以开得过去。
行李分成了两个背包,林冲背着武器弹药还有铀储存罐,王二马背着食物和饮水,两个人分工合作,另外,哈雷车上还有行李厢,虽然不宽敞,里面也可以装一些粮食和饮用水、弹药什么的。
林冲觉得散弹枪的效果不错,原本他一个人时觉得带着麻烦,见有了个帮手,就带上了一把半自动步枪,两把散弹枪,还有各自两把防暴手枪,再加上数十颗手雷,再多也带不动啦。除了这些武器,他们可以依傍的就是林冲的真气物理攻击技能,至于王二马的精神力,目前可以忽略不计。
出发的时候,正是下午3点多,艳阳仍旧高照,电影院周边的丧尸都被林冲练手练得差不多了,因此,他们从电影院里走出来后,倒没有引来丧尸狂追。
哈雷车被丧尸挤倒在地,但王二马把它抬起来放正后,一发动感觉还行,一分钱真是一分货啊。摩托车里的汽油快用完了,林冲从街道上停着的小车里,用塑料管吸出了`两大桶,倒入哈雷车内,油的问题就解决了。
林冲把那条塑料管塞进哈雷后的行李厢内,王二马有些疑惑,要这条管干嘛?
“一会上路时,油的问题有它就不用愁了。”林冲解释说。
王二马恍然大悟,他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自已的后脑勺,道:
“还是你经验丰富,我要是早想到这个办法,就不用跑加油站被丧尸追了。”
是啊,高速路上,到处停满了车,这些车里都有着充足的汽油,有了这条塑料管吸油,那些车子就变成了他们的移动油库。这就避免了要进入加油站,与加油站丧尸发生冲突。
王二马启动摩托车,林冲坐在后座上,右手提着把半自动步枪,随时做好戒备,他们就这样出发了。
哈雷的巨大轰鸣声渐渐在新区消失。
走出新区的主街道,在走了一小段国道之后,高速公路的出口连接路就出现在眼前。
往日里这里车来车往,热闹得不得了,但现在,却是一派的凄清,阳光照在停在路上的车辆上,把车辆烤得热哄哄的,车辆又把这股热气向四周传导,空气里夹着热呼呼的尸臭味,令人欲呕!绿头苍蝇欢喜得不得了,在车窗间到处乱飞乱爬,“嗡嗡营营”的唱着凯歌!
王二马的车技果然不是吹的,他熟练地驾驶着哈雷,在高速路上快速行驶,如果不是高速公路间,时不时有横七竖八侧翻的车辆拦路,王二马的车速还能更快。
大中午的,丧尸们都龟缩在阴凉之处,一动不动,远远看上去就象死尸一般,但摩托车一靠近,那些丧尸闻到人肉味,就立即精神起来,一只只从车辆的暗处活跃起来,张牙舞抓地想要扑过来。
林冲对着4、5米范围内露头的丧尸毫不客气地射击,一枪一个,他的枪声响起之时,就是丧尸爆头而亡之日,只有这种距离的丧尸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威胁,太远的丧尸反正追不上,林冲就不管它们了。再说,趁着现在,能多杀一只是一只,等它们进化升级了,想要杀它们还没这么容易了!
一路骑行还算顺利,天快黑时,林冲觉得应该找个有建筑的地方宿营,王二马把摩托车骑出高速出口,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乡村模样的建筑群。
整个村庄,死一般地沉寂,只有电线上停着的乌鸦时不时发出一声嘶鸣!
(每日二更,6千字以上,求推荐收藏及各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