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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里,然后挂在车把上,慢悠悠地推着车走,离开黑市,奔不远处国营饭店的方向去了。
仔细注意着对方一举一动的张文勇,此时正想推车也继续跟上去。
忽然,从旁边过来一个人,三两步走到张文勇面前,一抬手,把一个背篓的盖子掀开条缝递过来,并低声说:“你要粮食吗?我有高粱和苞米。”
张文勇愣了一下,他刚才一直集中注意力观察程志的行踪,没留意这个人从哪冒出来的,只当是到黑市出货的。
侧脸看向程志离去的方向,只见那个笨拙的矮冬瓜刚走出去七八十米,一点也没察觉后面有人监视。
一瞬间,张文勇心里琢磨,程志指定还是去国营饭店,倒是不差这一段路的跟踪。
于是,他又把注意力转移到眼前卖货的人身上。
只见这人穿着一身最普通的灰布棉袄棉裤,衣服有点旧了,但没有补丁。
身量不高,差自己半头,梳着一个寸头也没戴帽子,挺干净利落的。
往脸上一看,皮色略黑,但长得很周正,眼神特别亮。
再看身子骨挺硬朗,凭经验猜测,很可能是个练家子。
张文勇随便看了下背篓里的粮食,眼神不由得再次瞟向那边的程志,毕竟他今天主要任务还是有更重要的事去办。
稍微犹豫的时候,面前的卖货人忽然也随着他的目光,把脸转向了程志的方向。
此时矮冬瓜磨叽着慢慢推车,还没消失在视线范围内,寸头小伙子也朝那边看过去,停顿了一下之后,刹那间竟然眯起眼睛,嘴唇紧抿,脸上流露出一种狠厉的神情。
张文勇的观察力很强,立刻捕捉到这一瞬间的细节,内心猛的生出一种直觉,这人似乎是认识程志!
他不觉放下了继续跟着矮冬瓜的打算,一会儿那二人自然会到时间出现在国营饭店,现在。
他可以从饭店后门进去,再想办法继续探听。
此刻,心里带着疑问的张文勇,突然对眼前的寸头小伙儿更感兴趣,于是等对方缓缓收回视线,再次看向自己时,他干脆说:“粮食我要,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说呗。”
寸头小伙儿点点头,让他等一下,回身把停在路边的自行车推过来,带着背篓,跟着张文勇进了不远处一条没人的胡同里。
张文勇走在前面,心想,今天突然遇上的这个人,身上自带一股危险的气息,自己的棉袄下面,腰上可是别着长匕首,他心里说话儿:就算你是练家子,今天到我这也算你倒霉,有什么幺蛾子,咱就过一过手呗。
走到胡同最里面,二人都将自行车停下,把脚撑子给支好了。
孙学丰先开口:“我这一共十斤粮食,高粱米、苞米粒各五斤。”
张文勇看了一下,说:“我都要了,什么价格?”
“都是六毛钱一斤,最近都涨价了,粮食可难遇。”
见对方点头同意,孙学丰就拎出来粮袋子,把背篓留在车后座。
张文勇掏出钱,数好了六块,递给他,一手拿粮袋子的时候,忽然另一手攥住了对方的腕子,说:“你是不是认识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