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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迟苓娉抬起脚尖,可惜够不着男人的下巴,“或者,驸马也可以选择,舔干净本公主的脚,今日的事,便作罢了如何?”
御书恒还是没有动作,也没有求饶。
尉迟苓娉气得拿起鞭子就开始打他,直到打得腰酸才罢休。
“让府医给他瞧一瞧,脸上绝不能留疤!”
刚才不小心挥到他的脸,尉迟苓娉一方面要脸,另一方面,她不想让那张有几分相似的脸被毁了。
御书恒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府医什么的,他根本不需要。
尤其是那位,每每看见他这张脸都要冷嘲热讽几句的。
他宁可让伤势好的慢一些,又或者自己找大夫治疗,也好过再让人辱骂和在伤药中动手脚。
御书恒虽然没有实职,但也有公务要忙。
他忙活完往西街去,看一看嘈杂的街道,人蛇混杂的地方,让他有种“活着”,好像还不赖的错觉。
并非那些人混的不如他,而是他们始终鲜活,为几两碎银奔走的……烟火气?
大概是吧。
然而御书恒没想到自己不知何时被人下药,竟然晕倒在小巷口。
白兰娣眼睁睁看着面前的男子倒下,恍惚了半晌才想起这时代还没碰瓷这一说。
看他的衣服,也不算廉价,好歹不是粗布麻衣,嘿嘿,白兰娣决定救他一命,换取几两碎银。
或者更多也说不定。
御书恒醒来时发现自己没穿衣服,惊得一下起身,又跌回床上。
呃……这简直不能称之为床,就是几块木板和干草……
比公主府的柴房……空气好一点。
“你醒了?正好,把这药喝了。”
白兰娣已经习惯这个时代的人对药丸子有天然的抗拒,或者疯魔地痴迷,所以把药丸子化成汤药给他喝。
就是这样吃味道不怎么地。
御书恒将衣服穿好才回过头来,对上一双干净透亮的眼睛,让他有点不习惯地移开视线。
“你身上的伤我都抹过药了,方才药还未干,所以没帮你穿上衣服。”
白兰娣想问腿要不要看看,但是对方好像戒备心很重,就没提。
御书恒已经明白对方是个医者,虽然看起来像个农夫,但还算是个白净的少年,所以没再拒人于千里之外。
“多谢小哥,这药……”
“吃了吧,不吃浪费。”
白兰娣将汤药递到他嘴边,拒绝的话也让御书恒吞咽下去。
御书恒想着囊中羞涩,耳根微红,“敢问需要多少银子?”
“五两,你若是忘了带荷包,下次再付也行,这地方是我采药偶尔入住的,你可以把药钱送到这里。”
其实白兰娣没有狮子大开口,还用剩下的伤药递给他,要不是看他可怜,是不会收这么点“良心价”的。
御书恒没想到对方看出了他的窘迫,干脆将头上的白玉簪取下来,“小哥收下此簪,等有了银钱我再来同你换可以吗?”
“算了,你身上就这么一个值钱的……”
意识到自己嘴欠的毛病,白兰娣接过那白玉簪,脸色微囧。
御书恒放下那半盒伤药,其实他用不着,因为每次进公主府都会被搜身。
白兰娣连忙阻拦,“这药你还需要用几日才行!”
御书恒谢过她,说家里有药。其实他已经看出对方是个女子,只是没必要揭穿。
白兰娣:“别叫我小哥了,我叫白兰娣,可能我娘不想招娣,让我拦一拦,所以取了这么个怪名儿。”
她想着对方以后找她赎簪子,就自报家门。
御书恒被对方的冷笑话冻了一瞬,随后清冷的眉眼升起一丝温度,道:“好,白小哥叫我御书就好。”
“好呀!御书不急着走的话,陪我吃个便饭吧。”
正好她的药膳粥好了,两人一同补补。
御书恒刚要推辞,肚子咕咕直叫,大声反对,弄得他一时间进退两难,僵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