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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又是一个很平静的早晨,阴天很适合赶路,尤其是对于生性就不怎么喜欢阳光的几个妖魔来说。
自从离开阿尔之后,离商国越近,天气就越干燥。毕竟亚特兰帝斯大陆上的五个人类国家中,只有商国全境都在内陆。
但是天气的好坏其实并不影响大家赶路的情绪。
别说那几个妖魔本来就不在乎这个,唯一一个人类苏菲亚因为从小流离失所,跟着艾斯他们的这一路算是近几年来境遇最好的时光了,那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所以苏菲亚反倒是心情最舒畅的一个。
“啊——呵——”伸伸懒腰的苏菲亚精神起来,蹦蹦跳跳地走在了前头“天气真好!”“天气好?”金恩不由得叹了口气,这阴森森的天气哪里好了?
虽然被点化为妖魔后审美观也多少有点改变,但他不认为仍是人类的苏菲亚会与妖魔的美感发生重合。他忘了一件事,所谓审美观,毕竟是由正常人的角度来出发考虑的而眼前这个女孩子嘛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
苏菲亚认真地点了点头。
“对啊,这样的天气,赶路的人就不会很辛苦了。”
“你讨厌阳光吗?”一路上没怎么插话的魔主忍不住开口道,一向温和的笑脸上看不出任何期待。
“不讨厌啊。”
回他一个笑脸,苏菲亚笑得一脸灿烂阳光。
“为什么要讨厌呢?”
“啊,可是我不喜欢啊!”心直口快的小d此话一出,魔主立刻大起知音之感。
“你是妖魔,当然不会喜欢阳光,我是正、常、人啊!”苏菲亚浑然不知这句话打击面太大了,连带着艾斯的情绪也莫名低落下去。
“他们为什么不说话了?”就算是神经再大条,也发觉自己是不是无心说错话的苏菲亚看向金恩。
金恩再次无奈地叹了口气。
路凯尔看了苏菲亚一眼,心中不由得想到,就算她的灵魂是自己的,和正常人也还有一定差距吧
出了斡国的阿尔城后,由于金恩伯爵的同行给他们省了不少麻烦。但是似乎上天不会太眷顾艾斯的逍遥,就在他们将要到达斡与商的国界线时,被什么东西追了上来。
“唧唧喳喳唧唧喳喳”
看样子这应该是以法术化为灵体的通讯术,其形状像一只白色大鸟,就连提醒的声音都吵得厉害。
“这是什么?”
其他人都对这种不算高阶的法术见怪不怪,只有苏菲亚好奇地歪了脑袋打量着这一直锲而不舍追着大家的法术大鸟。
“追踪加联络法术——‘白鹭’。曼奇长老挺有一套嘛,这样子居然都追得上。”
艾斯耸耸肩膀表示无奈,笑得很是无辜。
“什么事?”
每个人的通讯术多少都会有些不一样,艾斯看到这只白鹭头顶上不是羽毛而是一把菜刀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长老里最沉不住气的曼奇。
“王,你终于肯听我说话了!”对方叫道。
众人惊讶地看向艾斯。这火爆的嗓门还真大,尤其是靠通讯术传声多少会有些变质,显得尤为刺耳。
“我在人类的世界,声音放低一点。”
艾斯敲了一下白鹭的脑门,眼睛微微一眯,仿佛这眼神里凛冽的警告意味让对方打了个冷颤。
说起来法术多少会和主人的本体相通,那边也明显被敲了一下,老实了下来。
“王。”虽然被敲了一下,白鸳仍不甘寂寞地环视周围“除了路凯尔,其他几个生面孔是谁?”
“我收的部下。”艾斯随口道。
“王!”
曼奇明显很是不满,真是的,以为他们东边人口很缺吗?看看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部下,吸血鬼,光明法师,还有人类的贵族!
一激动起来又忘了压低声音的白鹭翅膀挥舞做握拳状:“不要收些莫名其妙的人好不好!那吸血贵族是怎么回事?”
“我收的护卫。”虽然是事实,不过艾斯很“婉转”地没有讲收下小d的实际理由。
“那女孩呢?”忍着追问他为什么会和吸血鬼订契约的冲动,不友好地看向正好奇打量这里的女孩。
“我准备带回去的”瞥了苏菲亚一眼,艾斯在心里恶作剧一般地笑了笑。
这个曼奇,是长老会所有贵族里面最火爆激烈的家伙,当初就是受不了他跟在自己身后每天每天逼着自己立妃,所以才微服溜到了人类世界的,这时不知道作弄一下他会有什么后果呢?
这样想着,艾斯神神秘秘地压低了声音。
“你不是想让我立妃嘛。”
“什么,这可绝对不行!那可是人类!”
曼奇果然暴跳如雷,在他没把事情吼出来前,艾斯狠狠卡住了“白鹭”的脖子,警告他最好就这件事闭嘴。
感觉到王上好像的确有生气的前兆,曼奇脾气再坏也是不敢惹的,只好委委屈屈的、乖乖放低了声音。
“那个人类的老头?”
“顺手收下的。”
“天神在上”被刺激得已经近乎发疯的长老居然开始向神明祈祷。
“到底有什么事?”艾斯无奈地瞟了路凯尔一眼。
唉身边总是有这样神经质的家伙一天到晚地大吼,换了谁会不想逃出来。
路凯尔微微投以同情的目光,转而向使者问道:“长老,是冷霜宫里出事了吗?”
路凯尔问是这么问,不过他很明白地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王也就是因为放心这一点才溜了出来。不然的话,若冷霜宫里发生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他这个禁军最高指挥官可是要负最大的责任。
“没事。”果然,长老的回答在意料之中,不过接下来的话就有点不怎么对味了,它凑近艾斯的耳边小声地道“王啊,想想看您年纪也不小了冷霜宫里也没有正妃不过人类的女子怎么样也不能要是娶一个人类女子回来,您知道有多少人将不惜以武力反对您吗?”
“你开口闭口都是立妃,就不能换一个话题吗?”
艾斯叹了口气,随即却勾起一个似有似无的笑意。
“何况,你越是反对,我越觉得这个想法似乎不错”他不经意地瞥了不远处的苏菲亚一眼,以更加低沉的嗓音道“从我这个身体形成到现在,虽然在我族里算是很年轻,但也有几百年了。曼奇啊,我实话告诉你吧,要么你不要再逼着我立妃,要么就接受这个‘人类女子’吧,毕竟活到现在,我能看得顺眼的女子,着实不算多啊!”“王”
曼奇不知道他这样笑着说出来的话到底有几成可信度,反而不知道怎么接口。就在他左右为难时,冰之陛下又笑得很是温和地靠近。
“那么,你就先慢慢考虑吧。”这么说着,一抬手将白鹭远远地挥到了天际。
做完这件事,艾斯还似乎很得意地晃了晃手腕。曼奇那家伙,大概一时半刻还搞不明白该怎样选择吧。
这么想着,艾斯就愈加开心起来:“结界师,给我放个隐遁,别让这老家伙再找得到!”
“是”
路凯尔一边依言施法一边苦笑,自己这样高明的结界师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命令着做些上不了台面的事,真是很失败呢。
2。
就这样艾斯诺提伽王终于摆脱了宫里的追踪术,加上金恩伯爵在旁保驾护航,一路上再没有碰到什么奇怪的事,顺利地来到了商国距离王城不远的一座繁华城镇凡丁。
凡丁的城门据说是商国的旅游观光景点之一。
要知道这一行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斡国!
斡国可是聚集了全人类世界的顶级手工艺匠的地方,是建筑业最发达的国家。可是尽管如此,大家在看到商国凡丁镇的城门后,还是目瞪口呆了。
或许就建筑手法而言,这城门是不如斡国艺术,但是豪华程度和壮观程度,在珠光宝气的雕饰与镶钻的映衬下却是斡国所不能比的。
凡丁的城门守卫懒洋洋地看了看他们拿过来的通关文书,几乎没怎么看就在上面盖了印记,示意他们可以进去了。
当初即使苏菲亚这么粗神经的女孩子都觉得事情很奇怪,但是在凡丁住了几天后,他们每一个人都深刻明白为什么商国的关卡管理这么松散了。
这是一个全民拜金的国家,也是商业最发达的国家。因为与其他四国都有接壤,武力与魔法都不够出色的商国选择了它特有的生存方式。
商国的人们倒卖着其他四个国家的特产,从中获利,他们不会武功,不会魔法,也不懂艺术,但是他们有大把的金银财宝,让所有人不敢小看。
据说商国的财富比其他四国加起来还要翻一倍,而去年举国祭典时,不惜用金砖铺满了王城的街道,使得担任警卫的皇家骑士们工作量凭空增加了好几倍。
可是尽管如此,商国的犯罪率却很低。
大概是因为这个国家有太多的就业机会和发财的门路,每个人都忙着算计着怎么能够挣到钱,而没有精力动歪念头吧。毕竟在这里挣钱似乎比抢钱都要容易。
“你真的打算开店”
看着笑眯眯租赁店铺的冰之至高王,大家都有种荒谬的感觉,虽然看着他当个小店老板的样子,真的感觉有些幸福。
一行几人除了苏菲亚看上去貌似平凡,其他人都是一身的贵族气质,这样的人想开店,办手续和租赁房屋时都会格外的方便。人类是以貌取人的生物,这一特征在商国所属的城镇表现得尤其明显。
在向相关官员申请批文的时候,金恩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
他以为凭他的爵位衔头可以得到例外的方便,但是当他报上自己的爵位并拿出血统证明书后,那个本来正打算给批文盖章的官员猛然抬起头,打量着艾斯。
“您的管家居然是伯爵,那您的身份,难道是哪一国的亲王?”
艾斯愣了愣没有回话——妖魔是没办法说谎的。
还好虽然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那人已经自顾自地推推眼镜说了下去:“其实在商国开店的手续是最方便的,不过哎呀呀,真难为您这么诚实,您是外国人可能不知道吧,在我国想要经商,普通人是第一年免税的,但是贵族的话,要缴纳三千枚金币,并且税也比普通人高两倍”
金恩目瞪口呆,路凯尔与艾斯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小d也不知道人类世界这些五花八门的规定,倒是苏菲亚惊奇地开了口。
“从没听说过这么奇怪的规定啊为什么贵族没有特殊照顾还要交这么多钱?”
那位官员看上去一脸精明,口才也很是不错。
“我们商国是人类世界里经济最繁荣的国家,由于地处内陆,很少会碰到什么天灾人祸,再加之与其他四国都有交界,可以说世界各地的特产与珍品全部汇集于此,因此号称在这里没有拿钱买不到的东西。”
“没有拿钱买不到的东西吗?”
众人还在咀嚼他这句话的含义时,他已经继续说了下去。
“所以,这里到处都有经商发财的机会。作为贵族,你们有王室的补贴与自己的领地,却来和平民争夺就业机会,属于不正当竞争,理所当然要付出代价。”
这一席虽然荒谬却又有那么点歪理的说辞,居然没办法反驳回去,即使金恩气得吹了吹胡子表示无法接受,但最终还是老实交了钱。
拿到批文之后,一切都顺理成章地进行着。妖魔是以宝石为流通货币的,艾斯贵为妖魔的王,随身带着的宝石全都是稀罕之物,随便扔下几颗便有大堆的业主围上来推销自己的房屋。
终于选定了一家不算太大的房子签订了租赁合同,布置好店面已经是黄昏了。
大家忙了一天,即使是身为妖魔军官的路凯尔都感到心理上的疲乏。
这时,艾斯悠悠坐在沙发上以手支颐,露出一个典型的腹黑笑容。
“金恩,后面打理得怎么样了?”
隔了一会,几名临时雇来清理的佣人拿到报酬后先后离去,金恩从后堂出来鞠躬。
“王,已经全部收拾好了。”
“嗯”艾斯瞥了恭敬地站在一旁的金恩一眼。
“坐吧。虽然妖魔不会累,可是这样让别人看见会觉得很奇怪。”
金恩依言坐下。
当初不知是被气糊涂了还是怎地,一时冲动心血来潮地向这个妖魔下跪,然后自己也成了宣誓忠诚的妖魔。现在回想起来,事情还真的很混乱,可是竟没有丝毫后悔的感觉。
他的王,应该是个可以跟随的主人。相处了这许多天,金恩并没有觉得变为妖魔后与以前有什么不同,反而拥有了不老不死的永生和高于人类的体力,但除了这些,他们与人类并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王不是艾斯,或许他那时不会下跪。跟随着,尊敬着,也亲眼看到了血族的公道。
有时他也会想:自己变成了以前人类讨厌着的妖魔,却会有这种类似幸福的感觉,可能只是因为跟对了人。人和人由相遇、相识,然后要么分开,要么就在一起,这就是缘分。
王不是个多话的人。甚至可以说很少说话。
更多的时候,他只静静带着纵容的笑意,看着路凯尔发飙以及苏菲亚与小d黑线滴汗的样子。
以前还觉得他冷静稳重,有不同于年轻人的彻悟。但自从知道王的真实年龄后,金恩就比较适应了:一个活了几百年的人,怎能不冷静,怎能不稳重。
“活得越久,代表的并不一定都是好事啊。”
王曾这样对他说。
当他问为什么时,艾斯很平静地告诉他:活得越久,代表的另一个意思就是珍惜的东西必定不能很多。因为时间对血族是没有意义的,去珍惜会随着时间消亡的东西,就代表着总有一天会失去它。
金恩坐在艾斯诺提伽王的对面,闲下来时又想起了他带着哲理的话。
艾斯一直是以手支颐微笑不变,等金恩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这样有些失礼。
看看王空荡荡的四周,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习惯了被那几个人包围着的感觉,如今一个人独坐的王,竟意外地散发着别样的气质。
寂寞吗?
并非如此。那是有点享受的清高。
“呃——王上。”金恩必须找点什么话来说。
虽然他是个睿智的老人,不过仍未习惯享受孤独。人类是脆弱的生物,一个人无法生存。
“路凯尔大人呢?”
听到金恩说话,艾斯变了个姿势靠在沙发上,一脸悠闲:“到后面整理货物去了。”
“哎?”金恩略带惊讶地道“货物?说起来,我们的店到底卖些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所以让他去随便进点。”艾斯道“以他的个性,多半是买一些普通的宝石或武器,然后自己用魔法炼制一些珍奇的物品吧,咱们应该能赚到。”
想了想,笑着补充一句。
“虽然炼金术是他最差的一项。”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金恩擦擦汗,让那个冰山去进货,事情好像变得有些诡异,预感着有些人要倒霉的金恩赶快转移话题。
“那苏菲亚——”
“让她去后面整理个账簿出来。”
“这”好像越来越奇怪了,苏菲亚那种别人把她卖了都会帮着数钱的迷糊个性,居然去管账,金恩光想着那个效果,都有些头大,他坚定了自己的预感: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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