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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他才一踏进马房,见到的就是这足以让他心跳停止的画面!
“就算你不喜欢我分配给你的工作,也别不要命地故意去做些自杀的行为。”
想到方才马儿跃起的前足,要是真踢踏上她的胸口,不死恐怕也只剩半条命,菲尔心口的跳动,差点因此停止。
“我、我”早苗一时无言以对,不仅因为被吓着,还有难以适应他的突然出现,他的手甚至还掌在她腰间!
“嘘没事、没事了,黑雾。”硬是压下心口的恐惧感,菲尔深深瞅了早苗一眼,腾出一手来落到马匹的颈背上,安抚著躁动的马匹。
没多久,马匹很快静了下来,双脚不再踢蹭,乖乖地任由菲尔轻抚马鬃,并且摆动著马头轻触著他的手臂。
这一幕让早苗看傻了眼,虽然嘴硬,但她的确更加佩服起这个高高在上、羁傲不凡的男人了。
“你的刷子扯痛了它的鬃毛。”
早苗咬著嫩嫩的红唇,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脸越压越低,视线落到手上的凶器,是柄木梳,专梳马鬃用的。
当然,罪过并不在梳子上,而是在她,因她的分心。
菲尔本想奸好的训她一顿,然而在见到她一脸愧疚,将小脸压得低低的同时,他还开得了口吗?
于是,他轻轻一叹。
“黑雾是匹名驹,它有著不凡的出生背景,父母亲都是赫赫有名的冠军马,只要你跟它相处久了,就能知道它的灵性,它喜欢人家轻抚它的马鬃,但却不能扯痛它,否则只要它轻轻扬蹄一踢,被踹中的人就算好运不死,恐怕也只剩半条命。”
他说著,声音低沉好听,让早苗忍不住抬起头来。
望向他,她喉间咕咕哝哝了许久,仿佛是空气卡在喉头,再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她让声音挤出了咽喉
“我不知道,也不是故意的。”她明明很气他的,却低头了。
解释干嘛?魏早苗有点气自己,然而,当她的眸光落在他的黑发上,见到了他脑后随意扎著的宝蓝色发带时,她却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很快地,她又赶紧抬起手来,捣住自己的嘴,隐忍得很难过,为不能好好地开怀大笑。
她发觉了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足以让她开心上好几天!
黑雾是匹名驹,它有著不凡的出生背景,父母亲都是赫赫有名的冠军马,只要你跟它相处久了,就能知道它的灵性,它喜欢人家轻抚它的马鬃,但却不能扯痛它菲尔的话不断地在她的脑海中盘桓回绕。
他也有著一头及肩的长发不是吗?不凡的出生背景、赫赫有名的家世、倨傲的神情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过,他和黑雾好像呀!
思若是不小心扯痛了他的黑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会抬脚踢人?
茱儿是早苗到了艾贝内第一个交到的朋友,虽然她同样在亚丁罕家里工作,不过负责的是厨房里的杂事,而她的父亲则是厨房里的大厨。
“早苗,你看我偷偷的帮你拿了什么东西来。”茱儿的英文不是很好,但还能沟通,因为她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不像其他人总是一口哩噜哩噜,听来浪漫却难懂的法语。
“又是什么好吃的吗?”停下手上的工作,早苗抬起头来,用戴著塑胶手套的手抹去额角的汗滴。
这一星期来,她在庄园里生活得快乐吗?
当然不!她连最基本的沟通都很困难,因为她—句法语都不会说,偏偏这庄园里的人又有著该死的法国人的骄傲,大家都不说英语,所以
唉还好有茱儿在,她们年龄相仿,又能用英语沟通,所以几天下来,她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你刚离开马厩吗?”看着她浑身湿了一半,茱儿先抽出放在腰带里的一包面纸,递给她。
早苗伸手接过。“谢谢。”抽出几张往脸十擦了擦。“你还没说,你带了什么东西给我?”
还好茱儿三不五时拿东西喂她,否则她都快要饿死了。
菲尔不在的这几天,她都跟大家一同用餐,餐桌上的传统菜肴,通常是一大锻一大锅的炖牛肉,光想到就忍不住要吐,她哪还吃得下?
“喔,对喔!你看我差点就忘了。”茱儿神秘兮兮地抖抖袖子,将藏于宽大袖子里用白色手帕包著的东西拿出来,递给她。“是刚烤好的香酥南瓜派喔!因为这一两天爵爷都在家里,所以爸爸特别做的,听爸爸说,爵爷从小就很喜欢吃这种南瓜派,尤其是他做的。”
“喔。”原来他还在呀!
早苗的心忽地一跳,从那天发生马厩的事情之后,时间不知不觉地又过了两天,这两天,不管从早到晚、还是从晚到早,她都没再见到他,害她以为他又到酒厂去了。
“什么喔,你应该要赶紧吃吃看呀!”茱儿催促著,用一对蓝得发亮的眼瞳期待地望着早苗,不用说,当然是希望从她的口中听到赞美,虽然不是赞赏她,但做派的人是她的爸爸,就算仅是沾沾光,她也同样开心。
不用说她期待的眼神了,光是她的贴心和善良,早苗就不得不赶紧张口,好好的品尝—下手中的南瓜派。
“恩,真的很好吃耶!”咬了一口,她的双眼立即发亮。
“就说吧、就说吧!”茱儿骄傲地昂起胸膛。“爵爷每次吃都赞不绝口呢!”
“喔。”早苗应了声,没再搭腔。
茱儿突然靠了过来,提肘顶了顶她。“说真的,早苗,你觉得爵爷帅不帅?”
早苗差点让南瓜派给噎著,掹拍胸口,咳了好几声,差点咳出泪水来。“你干嘛没头没尾问这种问题?”要吓死她吗?
不过老实说来,他确实很有看头,撇开他的能力和足以让人折服的财富不说,光那一身皮相,就足够让许多女人目不转睛,视线随著他打转。
他高壮挺拔,他风姿卓越,他威信自然流露,他眸光深炯迷人,他俨然是个男人中的男人。
“人家想知道你们东方人的眼光与我们一不一样嘛!”双手撑起了圆圆的脸蛋,茱儿笑得天真无邪。
早苗三两口将手里剩余的南瓜派一占脑儿的全往嘴里塞。“怎样?他是你心目中的英雄吗?”
她猜,应该是,因为茱儿的神情,已说明了—切。
“难道你不是吗?”由于嘴里塞满了东西,早苗的声音听来不清不楚,呜呜咿咿的,但是茱儿大抵上还是能猜得出她说了些什么,答道。
“为什么我也要是呢?”她终于将嘴里的东西完全咽下。
早苗在欺骗自己,事实上,早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将他的身影给烙进了心坎里,更别说他那令她脸红心跳的一吻。
“你们东方人的眼光果然是与我们不同的。”茱儿将早苗的话曲解成另一个意思。“你不知道,在法国,迷恋爵爷的女人可多著呢!”
“喔?这样不足很好吗?不用他主动出击,就行投怀送抱的女人,不过我还是不得不怀疑,她们喜欢的是他的人,还是因为他很有钱。”
全是酸味,若她肯用点心思,更认真的扪心自问,便不难发觉自己翻倒了心里的醋缸,酸得足以呛死人。
早苗的话让茱儿忽地一怔,随后,她突然伸过于来,猛地—把拉住她。
“你这些话最好尽量别说,万一让其他人听见的话,就”
仿佛她说了什么大不敬的话,茱儿翘著嘴,脸色不好看。
“怎么了?”说说也不行吗?难道,菲尔这个名字在艾贝内这块土地上,真如神祗一样,让人尊敬得连说句气话都不行?
“总之,在这里,大家都是非常非常尊敬爵爷的!”若不是因为这阵子的相处,知道早苗爽朗直言的性子,莱儿可能会因她的这席话而不与她来往。
在艾贝内,有一半的人部是靠亚丁罕家族养,有一部分的人在酒厂里工作,另外一大部分则是配合著种葡萄,菲尔可以说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但,这并不是菲尔真正受到尊重的原因,而是因为他真的对这里的人很好,不仅每年分派给大家可观的盈余,还在这里盖医院、建学校,开路、铺桥,真正照顾这块土地,爱著这个家乡。
望着茱儿,早苗一时找不到话应答。
“爵爷喜欢的人绝对能在这里生活下去,换句话说,若是他不喜欢的人,也绝对无法在这里生存。”茱儿加重补充,眸光一飘,正好落在远处一个壮挺的身影上。
早苗随著她的目光移动,微微地蹙起了眉结。
是他!那个她们正谈论著的人菲尔亚丁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