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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怜悯地望着这只小麻雀,正准备捧起它,突然,意识清醒地告诉她“我不该只是只麻雀。”想到这儿,叶子毅然站起来,跨过那只死麻雀,步履轻盈地向前走去。悠悠夕阳将叶子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
9。有海的地方
他笑的时候,我明白了海有了心事也会流泪,可海的流泪是宏阔而充满希冀的。
他是从有海的地方来的。据说他还要回到有海的地方。他转到我们班时引起了轰动,因为一枚枚漂亮极了的贝壳和一只只光滑极了的海螺。
他坐在我后面“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得了许多贝壳和海螺。有只小贝壳背上驮着一圈圈浅黄的纹路,泛着暗而柔的光,我最喜欢它。我对他说:看它的形状多像一大颗泪。他仔细而亲密地打量半天,说:它是一颗朴实而丰富的泪,它想过很多事,都是海的心事。
我还从海螺里听到了海的心事,涛声忽远忽近,冲击着耳膜,宏大之中透着沧桑变幻。他给我讲青岛的石老人,老人眺望女儿归来而化成了冷石,他说也许老人的泪凝成了贝。我发现从有海的地方来的男孩很懂得海的心事。在内陆揣想海,总觉得隔膜,似懂非懂间,我总是缠着他给我讲海。
后来我知道从有海的地方来的男孩是孤儿。他的父母死于海难。我不曾想到海是与死亡相联的,我也不能理解他对海的深爱。他告诉我在海里游泳的惊险和快乐;他告诉我退潮时海滩的石缝间无数有趣的小东西,包括不知名的好吃的小生物;他告诉我在涛声中熟睡的梦境;他告诉我望着平静蔚然的海水时与海底的父母相通;他还告诉我他想到海就抑制不了流泪和回归的冲动。
因为他爱海,所以我也爱了海。海在我胸中涌动,海的心事和泪一样的贝壳成了我和他的默契。
我和他经常在一起,说海、说心事、说海的心事。到同学们开始说我们时,我们发现海其实在很远的那边,内陆只有天空是辽远的。我们终于不说海了。
他的成绩很好,我的成绩也很好。我们咬着牙努力学习着,都感到了海的力量和海将两个人联系起来的底蕴。
高三那年他回到了有海的地方,临走时他偷偷塞给我一本书,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爱者之贻。“爱者之贻”是一个国王为纪念死去的爱妃而造的泰姬陵,它的中间便是弧形的穹窿,像一大颗泪珠。我扶摸着那颗贝壳,想起我曾说:它像一大颗泪珠。而他曾说它是朴实却丰富的泪珠。他的心事正像海的心事。我倾听海螺里的呜咽,我想呀想,躲在被窝里流泪。
他是个孤儿,而我有宠爱的双亲。他在海边沉思,我在内陆怀想。他寄来一大盒贝壳,一颗颗都像泪珠。他写了整整十二张纸的长信给我。我觉得自己如同站在海边,听海的心语和叹息。他忧伤而坚毅的目光穿过重重阻隔照亮了我的浑噩。我每天从家走到学校,从学校走到家,背着沉重的双肩书包,书包里塞满了高考复习资料,心里则盛满了海。正因为海的希冀,我才丢弃了所有的娇气把自己埋入了书堆。
他说他在海边的学校读书,成绩依旧拔尖,教室是临海的,听到海在柔曼或激情地咏叹心事,他会很感动。他说走在海滩上的时候,若是看到像泪珠的贝壳,他必然跪倒,感谢它并且收藏它。他问我:让我们一起考上大学好吗?让我们一同去任何一个有海的地方好吗?
好啊。好啊。我要考上大学,和他一起,去任何一个有海的地方。泪珠形状的贝壳是我的护身符,也是我的力量之源。
后来我们果真同上了大学,大学就在有海的地方,大学的操场就是海滩。我们重逢时,我依旧背着双肩书包,书包里躲着爱者之贻,而我手里握着泪珠般的贝壳,他的个子蹿得老高,目光坚毅,他捧出几只小盒子,盒子里全是泪珠般的贝壳,他笑的时候,我明白了海有了心事也会流泪,可海的流泪是宏阔而充满希冀的。
10。永远的酸枣面儿
每次放假从老家回学校,我们都带些家乡的特产参加同乡们的聚会,我努力揣度纯子最爱吃些什么。
上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纯子。那时候整个年级有我们这个城市的七个人,从老大到老七号称“七人帮”纯子最小,是惟一的一位女性,如当今的江姗一样清沌脱俗,被称为“七仙女”几个男孩子纷纷把呵护纯子当做己任,我更是觉得义不容辞。
我年龄最大,读大三时,在一次全校的河北老乡聚会中要选同乡会长,是纯子提议让我当会长。其余几个哥儿们就鼓起掌来,于是我迷迷糊糊地成了同乡会会长。当了会长,我有事没事都喜欢找纯子,纯子就那么嘻嘻哈哈地周旋于我们几位男士之间。
后来局面就明朗化了,纯子喜欢交往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老六大林,我们三个人形成很微妙的“三角恋”
每次放假从老家回学校,我们都带些家乡的特产参加同乡们的聚会,我努力揣度纯子最爱吃些什么。那时家里除了些地瓜干再没有什么可引诱女孩子的。快开学时路过村子的小卖铺,柜台上摆着很大的一块酸枣面儿,吃一块酸酸甜甜的。对了,带些酸枣面儿给她。
吃酸枣面的时候,纯子笑逐颜开地叫嚷:“呀,真好吃哪!”我心里就酸酸甜甜,感觉实在是好极了。
但我的酸枣面儿没有使纯子成为我的恋人。有一天夜晚我终于发现纯子和大林在学校的操场上漫步。和我一块惊呆的还有“七人帮”中的老三。看到大林很自然地揽了纯子,老三说:会长,你完了,老六捷足先登了。我大脑迷茫一片,知道自己的情梦将告一段落。大林这小子,不仅长得高大英俊,能歌善舞,而且老爸是我们市财政局的一个头头。而我出身贫寒,只会写写字做文章。
随着我的单相思的破灭,我们的学业也相继结束。说来也怪,我们七个人又原封不动地回到我们这个小城,进工厂进机关,只有纯子一个人进了医院,穿上了白大褂。
再见纯子的时候她已快要和大林结婚了,他们装修新房时“七人帮”又相聚在一起。纯子对我说,会长你也该找一个成家了。我说我找不到合适的,尤其是找不到爱吃酸枣面儿的。说这话时就我们两个,其他人都满头大汗地往墙壁上刷涂料。纯子的脸红了,我也显露出刹那间的窘迫不安。
我问纯子:快结婚了,送你什么礼物?
纯子说:有空回老家,捎些酸枣面儿吧,我爱吃。
他们结婚时我就真的送去了一大包的酸枣面儿,四四方方的。纯子很惊讶很喜欢地喊了一声。大林说,放在冰箱里,保准吃半年。
“七人帮”自此开始分裂,各自忙着找自己的伴侣。“七人帮”再次聚齐的时候已是五年过去了,那会儿纯子的女儿已经会喊伯伯叔叔了。我们都结了婚,我的爱人也是如纯子般清秀聪颖,而且也爱吃酸枣面儿。但这次相聚不是在大林家,而是在医院的病房里——纯子生病住院。见到她时,我们几乎哭了起来,纯子不再是丰满清秀,而是消瘦苍白,一头秀发开始脱落。纯子正在输液,见我们去了,喊了一声“会长”就言语凝噎。我握住她的手,凉凉的。一刹那我回忆起大学时的爱情经历。
我说:纯子,好好养病,会好的。想吃什么?哥哥给你买去。
纯子说:会长,我想吃酸枣面儿。
偏偏那会儿大枣刚刚红了半边儿,按时令,酸枣面儿冬天才有的。我和大林受了纯子的托付就四处寻酸枣面儿。奔波了几十里,转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有买到。我爱人说:回老家吧,也许老家有呢。于是我连夜回到老家,寻了两天,终于在一家远房亲戚家里找到了一块酸枣面儿。
回到城市,爱人说大林来了好几次电话,纯子好像病得很厉害。我和爱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医院。纯子这时已经靠输液维持生理机能了。大林这时才告诉我们:纯子患的是骨癌,未及截肢,癌细胞又转移到肺上。
我手中的酸枣面儿沉沉地跌到地上。纯子睁眼见到我说:“会长,可惜,我不能吃你的酸枣面儿了。”我把酸枣面儿送到她的手上,纯子很艰难地笑了笑。出了病房,我的泪水就哗哗地流出来。
纯子终于没有挨过春节。离过年还有一个半月,纯子就离开了人世。告别纯子时,纯子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戴着假发套,静静地卧于鲜花丛中。
后来,我终于给爱人讲了自己在大学时是如何地爱纯子追求纯子。那夜爱人也流了泪,我脑海里不时涌出纯子第一次吃酸枣面儿的情景。
直到春节,我才从纯子辞世的悲伤中脱离出来。大年初五,我对爱人说:“咱给纯子烧些纸钱吧。”
这时老三和老五来了电话,说大林又结婚了,在纯子去世仅二十天。
我头上好像挨了一棒,很愤怒地打电话给大林。大林嘟嘟哝哝地说:“纯子走了,孩子太小,现在的爱人原来关系就挺好的,快过年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反正早晚得”
我骂大林:才过了二十八天啊,纯子尸骨未寒,你他妈的忍心吗?说罢我摔下电话。
过了半年,到了“七月七”我忽然又念起“七仙女”纯子来。于是和妻子打电话分头行动“七人帮”剩余的六个人在我家聚了一次会。说话间,我捧出一疙瘩块酸枣面儿,说:“请你们吃酸枣面儿,纯子最爱吃了。”
我们几个人把冷眼投向大林。大林怔怔地流了眼泪。再聚会的时候,大林就很难请到了。
秋天时,老三说他帮助大林的女儿寻了全市最好的学前班,看纯子的面子
那年秋天,我的女儿也降生了,我给她起的名字叫纯子,一年后,我惊讶地发现,女儿最爱吃的也是——酸枣面儿。
11。还是觉得你最好
不管前路如何,我们总算有缘相识,但求真情的永恒,不奢求飘渺的永存。
去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抱着为主队加油助威的想法,我看了四川——广东一役。这场比赛虽以广东队的失败告终,但这个队前锋线上的一个队员却让我凝住了视线。他踢得很漂亮,传球、射门娴熟而潇洒。整场比赛,都是他在唱主角,细腻的脚法,博得全场一阵阵喝彩。或许我不该看这场比赛,不该留意他,我没有想到这就是我无尽的等待的开始
第二天,作为校文学社记者,我去采访四川队,训练场上没有四川队的影子,我却在一群正练习跑步的队员中一眼看到了他。微黑的皮肤,好看的轮廓,被阳光映照得像童话中的英武的王子。我静静地看着他跑动的身影。一圈、两圈我竟然一直未挪动脚步!休息的时候,他跑到球门后面坐了下来,一转头,正碰上我颇为尴尬的眼神。
“怎么女孩也迷足球?你一直在看我们练球?”他问。
“为什么不能?”我不服气。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真是难得啊!看了我们昨天那场比赛没有?”
真没想到他如此随便、健谈,不觉中和他聊了好一会儿。
“后天我们就回广州了,明天你还来吗?”他的眼睛很黑很亮,我怔了怔,有几分失望,不知道他看出来没有。我想说“会”但头却不听使唤地摇了摇。他歪着头笑,再摇摇头,不知在想什么我默然不语地看完他们训练。
“怎么还不回家?”他提着一兜足球在我身旁停下来。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和地址吗?”我很轻地问。我想这是我那天说得最艰难的一句话。他一笑,掏出纸笔飞快地写下名字、地址、电话号码。最后他握握我的手,我觉得有泪弄湿了眼。
“再见,小女孩”他向我挥挥手,最后一个登上了停在场外的专车
一阵怅然忽涌上心头。为什么会到这里?为什么会这么巧地认识他?为什么要他留地址?为什么会有几分不舍?我找不到答案。第二天,我没去
日子就在表面的平静中滑过了一大截,与他的偶然相识常在不经意中想起。或许是太喜欢足球,或许是他的亲切、洒脱给我很深的记忆我在不知不觉中造了一个很美很远的梦。他的容颜、他在绿茵场上的洒脱,仍旧清晰如昨,毕竟我们有缘相识。纵然我扮演的“追梦人”角色很无奈,但亦无悔
从球报上我知道了他更多的事情,他曾是国奥队的主力,是个颇有才能的队员几次想给他打电话,拿起话筒却又放下。他是个优秀的足球队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球迷,彼此之间是否有很大的距离?元旦节过后便是他的生日,惶然中,我终于拨通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忘了该说些什么。他告诉我近期的比赛安排,谢谢我给他打电话,末了,祝我节日愉快,我竟忘了道声“生日快乐”!
“小女孩,都喜欢过节”是他嘻嘻哈哈的声音。他总爱这么说。他从不叫我的名字,只叫我“小女孩”这时便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涌上我的心头。
接下来的日子,他很忙碌,除了比赛还是比赛。写给他的信,他忙得没有时间回,我只能从球报上找寻他的消息。很想告诉他心里深藏的那个梦,很想告诉他一个小女孩因为他才有的秘密,但他的随便、不经意让我终于未能说出口。也许在他眼里,我真是一个幼稚、爱做梦的小女孩!他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怕给他写信时,笔守不住秘密。
几个月后,一个很突然的消息使我惊呆了。
难道认识他真的就是错?为何命运总是为难我?香港一个名足球俱乐部经理看中他的才能,特别邀请他去那边踢球。他去了,他从来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我不愿相信,但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他的一位好友打电话给我说,他走时托他办一件事:
“上次你想听他唱还是觉得你最好,他自己把这首歌录唱在磁带里,让我替他寄给你,过几天你就可以收到”
上次?对,那是最后一次跟他通话了吧。他真的走了,签了约后,要踢几年才能回来。他竟没有给我打电话提及此事,我们不是朋友吗?难道缘尽此时?我禁不住落泪了。
“但我不懂说将来,但我静静待你归来,就算春风秋雨中,与你愿望已不同,还是有点故梦想倾吐我依然,而我竟然还是觉得你最好”这首歌是他最爱唱的。这一夜,满天的繁星在流转,遥寄记忆的回音
放假的前几天,忽然收到他的信,里面有一张他在香港机场拍的照片,还是那么笑容灿烂。信上写了短短数行字:“小女孩,谢谢你对我的关怀!希望你能早日如愿当一个体育记者,不要因为我而留下遗憾!祝:明年高考顺利!”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早已明了我对他的好!我的梦太远太美,他知道自己不能帮我完成这个梦,却不忍心让我难过,给了我最真的挚情!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个小女孩;在我心里,会深藏他的名字,这终是一段无奈而又感人的美丽
“我一直觉得你很好”他在信中说“我没有告诉你我要走,希望不要怪我”我潸然泪下,为他的坦率,也为自己那个太遥远的梦,美丽而不可及。没人能否认自己的幼稚,但更无人能否认那份纯真。我一直想给他讲那个梦,讲梦中的落花飘飘洒洒我想对他说:谢谢你在走过雨季的时候,带给我一份欣悦、一份遐思留给我一段深刻的美丽。虽然它不是很完整,但却纯净、透明得没有一点杂质!第一个步入我梦中的是你——始终觉得你最好!“
天边,有几朵很美的云彩,这是梦里见到的吗?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还会记起我这个远方的小女孩吗?他知不知道我仍将在这里等待?不管前路如何,我们总算有缘相识,但求真情的永恒,不奢求飘渺的永存。不管明天有几天,不管永远是多远,当岁月悄悄滑过之后,在我的回忆里,依然有今天的一段歌、一段美丽
12。爱情之外的栀子花
在四月天的黄昏,我们也一起去散步,云淡风轻,满山坡的油桐树开着浅黄色的花,竟那么美!
与宏的情谊是这个没有隐私的时代,我不多的珍藏之一。
毕业实习,我们这些师范生被派回原藉,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实习的学校。
和我分到一个学校的是两个政教系的男生,不认识。那时,我只有二十岁,常常用外在的大大咧咧来掩饰内心的柔弱和羞怯。
“谁是王宏?”我看着名单,对挤在一堆看分配名单的人问。
“我就是。”人群中,一个文静白皙、戴着眼镜的男生答道。他的笑容像是说:我认识你。他真正是唇红齿白。
不知咋的,我的嚣张顿时泄了气,不由回他一笑,低下头,心里有点欢喜:还好,不是和一个面目可憎的家伙做伴。
上车时,我见到了另一个男生崔,黑而瘦,深度近视镜,一副老夫子的模样,他叫不清我的名字,喊我“猫”
宏和崔帮我把一大堆行李运上车,三个人的座位都占满了。宏见我站着,又倒腾了几下书包,挪出一点空隙,向我含笑示意。我坐下,不再为没和同班同学分到一起而耿耿于怀。
在一个山环水绕、翠竹拥围的美丽小镇,我们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教师生涯。
相处中,宏的善良和正直不露形迹地一再显示出来。崔要考研,早晨总是宏把饭打回来,把好菜留给他。崔的迂和我的率真总是“打架”他常在吃饭时,板着脸背着手像对学生一样教训我:“段猫,你这就不对了。”心高气傲的我哪有让男生骂的时候?常常是负气推了饭碗,跑到河边竹林去哭。每次,宏总是也不吃饭,追出来劝我,但却从来不故意在我面前贬低崔,在宏的眼里,我和崔不存在谁好谁坏,个性不同而已。
不闹别扭时,我们三人相处甚欢,尤其我和宏。宏像一个可敬可爱的兄长。
不用上自习课的夜晚,崔复习备考,宏会来到我客居的小屋,和我漫天闲聊。不管聊到多晚,他态度的坦然和端敬,使我从没产生过男女独处的不安。
在四月天的黄昏,我们也一起去散步,云淡风轻,满山坡的油桐树开着浅黄色的花,竟那么美!
我折了一枝放在鼻前嗅嗅:“一点香味都没有。”
宏很在行地说:“它要结籽的,不是观赏花,当然不香。”
“咱们这地方,花香最好的就是栀子花,好几年没见栀子花开了。”
“你喜欢栀子花?我家就有一大株,到咱们实习结束,可能就会开了。”
我对他翻了一下眼睛:“那有什么用?你家离这儿离学校都一百多里地。”
宏笑笑,没再言语。无论我有理没理,宏对我最多的表情就是笑,就像崔对我永远都是批评一样。
实习的最后一项成绩是带领团队活动,那天我从家里赶到实习学校,崔已提前返校,而宏一个人带着一班学生去了几十里外的宣化。
几乎没有多想,我就到处找去宣化的车,宏一个人带着几十个学生,他一定需要我。
找了大半天,我和几个掉队的学生才找到了一辆三轮车,颠得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终于在纪念碑下和他们会合。
时隔多年,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当宏见到我时,不是脸而是眼睛在笑,温馨而默契。如果友谊是个容器,不单是宏,我也一样在向里面投注着热情和真心,没有丝毫的杂念。
远在北京读书的男友乘到安徽实习的机会,绕道几百里来看我,宏和崔十二分真诚地欢迎他,那晚三个小男人喝得酩酊大醉。男友从此和宏成了哥们儿。
返校后,离毕业的日子屈指可数,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圈子,来往也少了。
一天中午,刚走到寝室门口,沁人的花香阵阵袭来。推开门,只见我的床上放着一尺见方的大纸箱,打开箱子,满满一箱洁白的栀子花,像是刚刚摘下来的。
同室的姐妹蜂拥而上,一边抢花,一边脸上暖昧地笑:“是男生送的吧?”
是宏,我不知道捧着这个大盒子,他是怎么颠了一百多里土路,还让花儿朵朵鲜润的?生平第一次,有男人给我送花,却又全不关乎男女风月。拥着满怀的花,我实实在在地感动和幸福着。
毕业后,宏到了县城高中教书,而我随男友越走越远。平时并不多联系,但从不觉得隔膜,不管分别多久,再见时,就像昨天刚刚分手一样,我多么庆幸时空没把我们变成陌路人。
宏结婚了,有个很爽快很能干的妻。有了女儿,他对我说:高才生,给我女儿取个名。我就绞尽脑汁取了个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名字。
每次见他,他会叫一桌我喜欢的家乡菜,席间,有时有我的爱人,有时有他的小女儿和贤慧的妻。
姐姐的孩子上学,我打电话给他:“你得帮我办好。”口气还是当年的霸道,并不是无知到不明白这其中的艰难,但我对他没有客套,我也只能依靠他了。他把一切办妥,姐去谢他,给他小女儿买了点礼物,他涨红了脸退回去:“我和段漠就像亲兄妹一样。”
在外奋争多年,我的心早已粗糙麻木,可当姐姐讲到宏说的“亲兄妹”这句话时,电话这端,我仍是久久地感动着。
最近一次回去,母亲准备了硕大一包土产让我带上,我直愁到北京这漫漫长途我怎么奈何得了它?巧的是宏要去省城开会,我当即决定和他一起走。宏解嘲地说:“一认识你就帮你背行李;毕业,你把一百多斤的书箱甩给我,跑到北京去看男朋友了;现在,仍然是要人拎包才想起我。”
我心里感动,嘴不饶人:“我叫你哥呀,别的男人我还不让他帮哩。”
宏仍像每次那样一笑,去提那山也似的大包。
坐到火车上,两人竟有点拘束,我看着他依然清秀的脸,眼角已有一丝皱纹,人至中年,生活对我们都不轻松。
我说起了上学时的青春事:“你有芹的消息吗?听说当年她很喜欢你。”宏竟不自在起来:“没有,那时傻,听说她来,我就跑出去踢球。”“你不可能没喜欢过女生吧,说给我听听。”我又顽皮起来。宏连连说没有、没有,接着就是沉默。
我有些紧张起来,收回了放肆紧逼着宏的目光。
很久,耳边响起了宏开玩笑的、我又盼望又害怕的声音:“认识你就喜欢上你了,可你却有了男朋友,叫我怎么办?”抬起头,第一次,我接触了宏令人颤栗的目光。
正不知所措间,车到郑州,宏下车了。
我回到座位,脑袋里嗡嗡作响:原来他喜欢过我
“喂,”身后一个男人推我,指着窗外“他是不是找你?”
我一看,宏举着一盒饭,挨个儿车窗寻找着。
我赶忙放下窗玻璃,他把盒饭递上来,眼神和口气已然又是那个多年的兄长:“你凑合吃一点,我马上给你爱人打电话,让他接你,车上自己当心。”
车开动了,我打开了饭盒。这么多年,宏以爱情之外的一片冰心,静静地守候着我的幸福与安宁。
我吃着宏给我买的简单的盒饭,泪流满面。
13。我不是你的那个“万分之一”吗
我的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满脸,也许他早有预感,才避开这最后的告别。
上大学的第一天,我是单身一人去报到的。我家离学校只有两站路,比上高中时还近。才骑了五分钟的车就到了,实在不过瘾,看着那些外地同学大包小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羡慕得要死。早知这样就报一个外地的大学,也好体会求学他乡的沧桑感。唉,现在可好,自己只背着个小背包,戴了一个太阳镜,倒像个旅游的,没有一点儿莘莘学子的样子。这样的开场未免太平淡了。
入学手续非常麻烦,真该让爸爸妈妈陪我一块来。早上严辞拒绝了他们几十次“陪同”的要求,还以为从此就能独立成人,笑傲江湖了,可现在腿都要跑断了,反而觉得自己离成熟越来越远,自理能力只不过略高于学前班的小朋友罢了。
本来就已焦头烂额的我,终于被激怒了。起因是一瓶矿泉水。在住宿登记处,我填完表,一抬头却看见一个男生正大口喝着我的矿泉水。我立刻大叫起来:“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像话,随随便便就喝别人的水。你看看你,浑身脏兮兮的,把水都污染了!”坐在他身旁的几个男生哈哈大笑起来,他也憨憨地笑着。我更来了气:“你还好意思笑,你必须给我买一瓶!”他显然被我镇住了,乖乖地跟在我后面,向小卖部走去,那些无聊的男生笑得更厉害了。
他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脸憨笑地递给我。我白了他一眼,一把拿过来,马上就去拧瓶盖,准备当着他的面,豪饮几口,好好发泄一下心头的怒火。天哪!就在这时,我猛然发现去拧瓶盖的手上还攥着一瓶矿泉水!原来我的矿泉水一直就在我手里握着!我几乎要被这无情的事实击晕了,愣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等我缓过神来,本能地想到了脱身的方式——低着眼皮说一句“对不起”把刚买的矿泉水塞到他手里,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我准备付诸行动时,却发现他已不见了。
办入学手续用了整整一天,傍晚我躺在架子床上,脑子里一片混乱,这混乱却和办手续的繁琐没有一点关系。如果能让这“矿泉水事件”不发生,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包括多跑一万倍的路去办那些曾让我头疼的手续。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这件世界上最尴尬的事让我碰到了。在别人眼里,我已是一个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傻子。只因为跑了几趟腿就乱了脑子,主演了一场“骑着毛驴找毛驴,还骂别人偷毛驴”的闹剧。唉,我该怎么办,今后怎么在学校立足?原想上了大学做个淑女,现在却成了“蠢女”真真羞煞人也!我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折腾了大半夜。
第二天起来,我一照镜子,脸都有点浮肿了,来不及多想,赶紧去开“迎接新生大会”我窝在角落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在凉爽的晨风中,脑子不像昨晚那么乱了,情绪也松驰了一点。主持人宣布老生代表讲话,我想一定要“老生常谈”了,扫了一眼台上,那个老生西装革履,齿白唇红,倒也干净标致,有点“英俊小生”味道,说话还挺幽默,引得大家集体发笑。他下意识地憨笑一下,我突然打了一个冷颤:竟然是他!我飞快地回忆昨天的情景,试图否定这个惊人的发现。我实在记不起昨天那人长得如何,但那份憨笑,却分毫不差。的确是他,正是那个任我吆来喝去,最后又及时消失、给我台阶下的男生!
后来我知道他也是这个专业的,比我高一级,算是我的师兄,他的名字叫胡远。
大学的日子是阳光灿烂的,我的混乱心情很快被晒化了,蒸发了,我和胡远渐渐熟了起来,不过我们竟然谁也没有再提起过“矿泉水事件”
像大多数大学女孩一样,我经历着学习、考试、买衣服、听音乐以及谈恋爱。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很快便拉着手出双入对了,其实我也说不清这是不是谈恋爱,反正有个人处处依着你,顺着你,有种怪怪的甜甜的感觉。直到有一天,那个男孩告诉我,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我什么也没说,掉头走了,径直去找胡远。我没头没脑地倾诉了一通,然后哭了。胡远用他的手为我擦干眼泪。上大学以来,我不止一次哭过,但因为感情问题却是第一次。现在,为我擦泪的不是男友,而是胡远——我的师兄。他是第一个为我擦泪的男性——除了我爸。胡远说了一些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我的师妹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优秀的,不过我认识的女孩也不多,才一万来人。然后他咧咧嘴。憨憨地笑了。我也笑了。
后来我又谈过几次“牵手”式的恋爱,每次都是半途而废;每次分手后我都去找胡远,仿佛成了一种程式;每次胡远都为我擦泪,每次都会说起那句话,然后咧咧嘴,憨憨地笑了,每次我也会随着他笑。
胡远要毕业了,明天就走,晚上,我的脑子又混乱了。我想起了他为我擦泪的手,想起了他那句“万里挑一”的开心话,想起了那瓶矿泉水,想起了他那憨憨的笑我还想起了自己那些似是而非的恋爱,想起了向胡远倾诉的习惯,想起了“迎新大会”上认出胡远时那一丝莫名的慌乱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自己心底里是如此地珍藏着一个人,曾经好像已被蒸发干净的情愫,原来却浓缩成了一滴水,永远地渗入了我的心底。我终于决定了,决定明天送他时向他表白——我愿意他对着我憨笑一生。
天亮了,我认真地打扮了一番,拉开门走出宿舍,突然发现门下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几行字映入我的眼帘——
我的小师妹:
师兄走了,有人和我换了车票,所以提前了几个小时,深更半夜,就不当面告别了。我准备过几个月结婚。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我们静悄悄地谈了四年“两地恋爱”火候也到了。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伴娘非你莫属,你一定会喜欢你这个嫂子的。你是个很天真的女孩,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很喜欢你,你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优秀的,不过我认识的女孩也不多,才一万来人。好了,再见。
你的师兄
我的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满脸,也许他早有预感,才避开这最后的告别。他仍像三年前一样,小心呵护着一个女孩的自尊,维系着一份纯真的感情。我的眼中又出现了那张憨憨的笑脸,这张脸的主人挨过我的乱骂,听过我的倾诉,擦过我的眼泪,为我买过一瓶矿泉水,给我留下一封告别信
我轻轻地向着远方说:“一路走好,我的师兄。”
14。四个苹果
走在异乡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着别人热热闹闹的笑脸,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
自习室里两个女孩在分吃一个苹果,却怎么也分不开。无奈之下,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就像从前——陈辰、玭玭、丹丹和我。
一段时间,我们几个人的晚饭都不回家吃,怕晚自习来不及,于是玭玭出去吃,陈辰和丹丹带饭,有我的,后来我也带饭,有玭玭的。每天晚饭时间4人会餐。那段时间忙于高考,爸妈怕我们营养跟不上,想方设法弄些好吃的,不同的花样,不同的口味,每天都在变,可惟一的不变的是每天的4个苹果。
开始时苹果特大,我只带一个,吃的人也只有3个,玭玭不在。那天也忘了带水果刀,我们几个女孩又没有力气分工,于是陈辰、丹丹和我一人一口地吃起来,嘻嘻地笑着。平时别人喝过的水我们都不会碰,可那时谁也没嫌弃谁。
第二天,妈妈帮我把苹果割成三瓣,吃的时候失去了许多水分,也失去了一些另外的东西。那天的苹果嚼在口中没有滋味。
慢慢地苹果只剩小的了,吃的人也变成了4个。我每天从冰箱中选出4个近乎完全一样的,中午带到学校,忍住一下午的馋,晚饭后迫不及待地拿出来,偶尔还争抢一下哪个最漂亮,其实心里明白4个没有不同,只是感觉争抢是一种温馨,一种别人看来可笑却永远体会不到的东西。
有时陈辰会在课间就把自己的苹果吃掉,晚饭后我仍会不声不响地拿出4个,就像荷西给三毛买的盒子。三毛喜欢一款盒子好久了,荷西偷偷地买了来,送给她。三毛欣喜至极,不知荷西如何知道自己喜欢,问他不答,之后三毛调皮地说:“你还是弄错了,我喜欢那个心形的。”然后没事人似地去给丈夫做饭。当她给丈夫添饭时发现碗中稳稳地放着那个心形的盒子。她笑着狂叫:“你到底买了几个?”
她们也欣喜,却从不问我带了几个,因为心里都懂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仍是4个。
天好的时候,4人并肩坐在台阶上眯起眼睛望着天空,再笑着问一个傻傻的问题:
“天为什么是蓝的?”
“因为海是蓝的。”
“那海为什么是蓝的?”
“因为天是蓝的。”
每当夕阳漫步在山坳的时候,风中的人总会这样说:
“山的那边是什么?”
“是海。”
“海的那边呢?”
“是山吧!”
一阵痴痴地笑,心里却是怅然。
快乐也伤感的日子,我们祈望走出那片土地,又实在害怕远离那份相聚。
渐渐地,吃苹果时的欢笑越来越少了。快高考了,这样相聚的日子在每个人的心底数过,谁都舍不得,可谁也不说什么。4个人都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而对这份友情的重视,更使我们吝啬言辞,4个人都懂的,虽然只是沉默。
最后一天,晚饭谁也没吃,就那样坐着,不哭也不笑。许久,我拿出一个苹果,红红的,最漂亮的一个,4个人终于抬头,会心地一笑。一个秘密珍藏在彼此心底,像绽开的莲花,圣洁又美丽。我咬了一口,递给陈辰,然后玭玭、丹丹。脆脆的,果汁顺着嘴角流下。4个人孩子一般地边吃边笑着。
那天的苹果吃得最干净,也最有滋味。
那天我们没有像别人那样哭着告别,4个人笑着各道珍重,然后不回头地走出校门。
经历高考,我们考上了4所不同的本科院校。天各一方的日子,书信往来,几句轻轻地问候,淡淡地安慰,有时也通通电话,言语间仍是痴痴的。陈辰感伤,怀念旧日,忘了海的颜色,我告诉她,海的颜色就是我们曾共同仰望的那抹晴空。海的这边除了山、还有思念。4个人心底放不下的是一份牵挂。
走在异乡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着别人热热闹闹的笑脸,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于是怀念4人吃苹果的日子。
轻轻地咬一口,唇齿留香,淡淡地,似旧日的心事。道不明,只心知。
想念3个最好的朋友:陈辰、玭玭、丹丹。
15。远方的树叶
想着男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感到一阵温暖,不只是身上,还有心里。
初三开学的时候,正是树叶纷纷飞落的季节。据说班里要转来一个女孩,她的家在很远的地方。男孩望着窗外不远处的一棵树,树叶随风像蝴蝶一样飞舞,偶尔也会有一两片被风从窗口吹进教室。女孩来了,就坐在男孩前面。男孩轻瞥了一眼女孩,看到了又一片叶子从窗口飘了进来,于是想:她大概就是一片叶子吧,一片从远方飞来的树叶。
初三是段几乎没有空闲的日子,每个人都有好多事要做,无暇顾及别人。女孩坐在前面好久了,男孩一直没有注意过她,或许因为太忙,或许因为她是那种不漂亮、不爱笑,也不爱讲话、什么时候都安安静静——总之,太平凡的女孩。
一个阳光很灿烂而又没风的下午,班里上着乱哄哄的自习课。教室里的空气暖烘烘的,流动速度很慢。男孩懒懒的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发现班里除了自己和前面的女孩之外,所有的嘴都在发音。他觉得该和女孩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想想还是算了。男孩照旧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睛他迷迷糊糊地想:远方的叶子真是与众不同。
秋天要结束了,秋雨却下个不停,乱乱的,让人的思绪也像雨丝一样飘忽不定了。男孩顶着雨踢了一中午的球,头发和衣服都湿漉漉的。当他提着泥乎乎的球鞋拐过楼梯时,看到女孩站在阴暗的角落里,低着头,头发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表情,只看见脸上一道道的亮白,手里捏着一封信。男孩停住了,注视着阴暗中的女孩。她看起来是那么单薄、无助。男孩想过去安慰她,可说什么呢?站在那儿,他犹豫了很久,怎么也提不起走过去的勇气,最后还是慢慢地转身踏上了楼梯。走了几步他不由转身,女孩看起来更加脆弱了。他感觉女孩很可怜,于是深深地鄙视自己的懦弱,转身逃似的跑掉了,楼梯上只留下一阵响亮的脚步声。
男孩开始注意那个安静流泪的女孩。她总是形单影只,很无助的样子。于是男孩经常向她借些练习本、橡皮、尺子之类的东西,或者找些话题来聊。男孩想,只要仔细看,每一片叶子都有自己的美丽,比如女孩,她爱书,也读过很多书,有时让人觉得她也是一本书,一本平和不张扬但充满灵性的书。一次他在女孩的练习本上看到了几个字——“独在异乡为异客”整整的一张纸只有这几个字。他的心好像被猛地揪了一下,一股酸酸的滋味横在嗓子眼儿里,咽得他有些难受。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女孩的背影。
班里发了一本集着名家散文的书。除了女孩以外每人一本,因为她是新生。女孩向男孩借过书,欣喜地翻阅着,脸上露出很甜美的笑容。还书时她很认真地看着男孩说:“这本书真好。”男孩只随口答了一句:“是吗?”看着女孩,男孩闪亮的眸子里映着她眼中流出的遗憾。
第二天早上,女孩桌上端正地摆着昨天发的那本书。一向准时上学的男孩不知为什么直到铃声响过,才匆匆忙忙走进教室。一见他来了,女孩欢快地把书捧给他看,双颊因激动而绯红,用异样的眼光看着男孩的眼睛,好像希望能在他眼里找到什么似的。男孩显得有些慌乱,不敢看女孩的眼睛,忙接过书掩饰。翻开书,扉页上有一行飘逸的字——“你在他乡还好吗?”字体和男孩的大不一样,落款没有署名,只是“送给xxx”男孩随手翻了翻书,眼里闪动着得意的神采,他很夸张地惊叹了一声,故作神秘地问:“谁送的呀?”笑着把书送给女孩。女孩没说什么,看着他,淡淡地笑着,接过了书。
坐在位子上,女孩呆呆地看着书,爱惜地抚弄着。阳光从窗子照进教室,有一缕柔和地伏在女孩的手和书上,女孩感到一阵温暖由手中传来。她抬头看着窗外,阳光分外灿烂,湛蓝的天空有一朵极白的云;树叶悠悠地飘动,对于将来未知的去向并不感到迷茫。原来秋天的美丽在不同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区别。女孩挪动了一下桌子,让阳光裹住全身。
女孩看到书角上的一点污渍,是昨天她不小心弄上去的。想着男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感到一阵温暖,不只是身上,还有心里。女孩仰起头,阳光照在她脸上,眼中有晶莹的东西在闪动。
在自习课上,男孩收到了一张字条——原来无论在哪儿,阳光都是一样的温暖。
16。爱的传呼
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他很爱我,爱得精心,爱得透彻。
刚开始的时候,他用电话约我,我接了电话装作很随便地说上几句,让父母听着很平常,毕竟那时我只有十八岁。有一天傍晚我们又一次见面。他表情严肃地对我说:“今后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我的心怦怦跳起来,目光凝滞在他的眼睛上:“为什么?”这时他诡谲地一笑:“为了这个。”说罢塞到我手里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机!”我惊喜地叫起来。他双手抚着我的肩头说:“这台汉字机送给你,以后我会经常呼你。”我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他挺得意地摆摆头:“这台机器我办了漫游,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我又问他是哪个寻呼台,号码是多少,他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以后我每天都把它秘密地带在身上,一刻不离。
也许是爱情来得太迅猛,我显得措手不及,有一种承受不了的感觉,就像糖吃多了牙便疼。于是我想到爱情应该更浪漫一些,于是我想出了一个自以为浪漫的主意。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那个周末的早晨,我静悄悄地留下一张字条出了家门。坐上汽车奔邻近的县城而去。万万不曾想到,我正在走向一场灾难。
在自认为挺新鲜的县城里转了一个来回,脚步渐渐发沉,像阴暗沉重的天空。我随便买了两个面包,一只火腿,然后找到一家有淋浴间的旅馆住进去。我把那些吃的东西放在房间茶几上,迫不及待地冲进狭小的浴室。就在我准备脱衣服时,脚下一阵晃动,我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里颤抖个不停。这是怎么了?是错觉吗?事实很快证明,这一切并非错觉,因为第二次晃动随即出现了,而且还伴随着急促、沉闷的断裂声。我的全身都开始颤栗。当我刚刚意识到灾难即将发生的刹那间,第三次剧烈的晃动出现了,随即一阵轰鸣,屋顶向下压来,灯熄了,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我的肩头一下,接着身边这块狭小天地充满了呛人的灰尘味——残酷的地震发生了,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我紧紧地包裹起来。身边依然有咯吱吱的声音,大概是那几根结实的水管在呻吟。我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号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折腾几个回合后,我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面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候,忽然腰间突突地一阵颤动,机!我匆匆地摘下它,在一片漆黑摸索着按到了键子,显示屏立即放出了荧绿色的光芒:“林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泪水又一次涌出,滑过嘴角,咸咸涩涩。他一定不知道我已经被黑暗囚禁起来了;他一定喜滋滋地站在“老地方”等我;他一定拿着一束红玫瑰或者其他什么小礼物,藏在身后准备让我猜测;他一定会越等越失望,因为我不可能赴约了。我的腿发沉,头也发沉,肚子里咕咕直叫。我想起茶几上的两个面包和一只火腿,它们正散发着香味,丝丝缕缕,我仿佛已经闻到。以前曾听长辈人讲过,人在死前没吃饱饭,死后就变成“饿死鬼”谁都不愿意做饿死鬼,所以死前要吃一顿饱饭。而我,恐怕连这个起码的要求都实现不了了。想到这里,黯然神伤,全身毛骨悚然。这是我平生中第一次品味孤独、悲怆和恐惧。
机又一次在我手中颤动起来:“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我不可能回话了,即使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他也无能为力,大自然的力量又有谁能抗拒呢?我渐渐地冷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我别无选择,只好冷静面对。大约十分钟过去了,机第三次震动:“我去你家看到了字条,请火速回家。”我有些惊喜,他知道我在这里,可是他知道这里已经发生地震吗?我的内心一阵躁动,冷静又离我而去了。
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了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似有一缕曙光在眼前闪现,忽明忽暗,若即若离。
我期待着机的第五次震动,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双手棒着的机上,它成了我生命惟一的寄托。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机却像疲惫的孩子睡着了。这怎么了?他在干什么?他也疲惫得睡着了吗?不,他不会睡着,他一定比我更焦急,更担心,因为在他心目中,我比他还重要。
已是深夜了,我一点睡意都没有,更确切地说,我担心一觉睡过去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机终于震响了,这是第五次:“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我在他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小时,不知不觉间已过了两天两夜。然而死亡的阴影还是越来越紧地箍住我的全身,我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我马上就要垮了,记忆中的一切都随着我的思想被狂风撕扯着,无情地抛进滔滔大海,起初还随波飘摇,接着渐渐向下沉落。就在即将沉落到海底之际,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或四十九次震动起来,那震动像磁极,牢牢吸住了我身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结婚,婚礼,实在太诱人了。在他的牵引了,我陷入了遐想之中。我听说过海底婚礼,两个人双双潜入大海,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里,那该是别有情趣吧?还有一种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又是怎样的感觉?我又一次振作起来,俨然我们的婚礼即将开始,海底或者空中,录像师也早已做好准备整装待发人生多么美好,又有多么美好的人生等待着我啊!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
他一次又一次向我传呼,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我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一次又一次丰富了我对未来的美好渴望。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我终于获救了。当我看到他纸一样惨白的脸,火一样红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东西就是爱。他拥抱着我,只说了一句话:“我坚信爱的力量是无穷的!”然后就昏迷着倒下了。
我感谢救援人员,更感谢他给我的每一次传呼,因为是爱情专线发出的生命传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