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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停更了一个月,也还没改完我的错误章节。如果有人看到这里,对不起。我……失信了。但是我一定会尽快改完的。十分抱歉。确实是因为没什么人看我的这破书,我就……有点散漫了。但是,最主要的是,我这几月工作特别忙,加上朋友结婚什么的事情,耽误了。从这月开始,我一定不上QQ聊天,不跟朋友出去玩,不娱乐活动,除了上班,睡觉,其他时间都拿来专心写书。还有,如果,有人看到这里……我这月会在完本此书的同时,发一本新书《兔菀丝》。我也说不清楚这书究竟该怎么定义,大致吧,就是一只小野兔下凡修行的故事。有点俗。可是,人家有人说了,慕婶儿就是这么个弱智兼白痴的人儿,写弱智点的比较适合你。我接受意见,写了。其实《兔菀丝》比《红庄》还要早动笔,那是我在妥协之下已然坚持了一点点自己的写作风格的吧。彷佛以前我写多了散文性质的偏文艺点的东西,如今写起小说来,颇觉吃力……我会努力的。——额。我废话总是比较多吧?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看见这一章诶。我埋头苦写吧!谢谢那些默默支持过我的人!无以为报,只期望,我下一本书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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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小叮当平日里,跟红杏一样没心没肺的,但是,在大事上面,可从未打过马虎眼儿,他说冷绛然没有性命之虞,那就一定是没有的!
这一点,宁小池经过救红杏的事情,还是深刻体悟到了的。他不仅一直为她们节约着那个愿望,也一直提供着他所能知道的最详实的消息。
苏未明果然不负众望地救回了遇上海难的冷绛然,当然也少不了刘煜晨前期地毯似的搜寻。
说起来,也算是苍天有眼吧,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吧。冷绛然因为担心着红杏以及他们的孩子,所以一直保持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不论暴风雨怎么样拍打他的身躯,他始终坚持抱着一块船板,载浮载沉地在大海里飘荡……等他昏厥过去的时候,其实已经被海浪推涌着到达了一个荒岛。
幸而荒岛也并非真的就是无人岛,上面居住着一些原始的土著,人倒是都挺纯朴,偶尔隔断时间打捞起个溺水的陌生人,也不会刻意为难,救活后就打发他们各自悄然离开。
冷绛然比较特别,被那个土著首领的女儿相中,非要让他做自己的相公。冷绛然苏醒来的情形着实尴尬,就直接躺在新婚的树洞里……
好在冷绛然比较一醒来就清楚了他自己目前的处境,唯今之计好像只有先与那土著的女儿成亲,拖延一下时间。这些土著人一旦蛮横起来,可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最主要的是,冷绛然那时候身上的伤也没好齐全,再加上他确实不知道自己当时所处的地理位置,一切都需要缓冲一下。
就这样,冷绛然憋屈地跟那个土著首领的女儿成了亲,他好歹以身体伤病未痊愈而暂时免除了洞房那个环节,权宜之计是权宜之计,他绝对不可以在精神或者身体上背叛红杏,这个后果他可是承担不起的。
冷绛然就这样度日如年地在那荒岛上过了数日的孤岛漂流生活——直到苏未明汇合了刘煜晨,将船只出事的海域搜寻了个遍,最后找到这座孤岛。
三个男人差点没碰上面,那土著族人是绝对不愿意放冷绛然走的,最后是以刘煜晨以一当十击飞了他们数十个族人后,这群原始的生物才发现对方是比山中的猛兽更凶狠的角色,只能放他们走!
等他们安全到了船上,刘煜晨看着一身土著装扮的冷绛然率先打趣他:“我说,冷兄弟,你没吃亏吧?”
冷绛然没有回答,只是笑,苏未明也挂着浅浅的笑意静立在一旁。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奇特,他们即使刚刚经历了生死,上一秒或许还在虎口盘旋,一旦齐心协力脱离了危险,并不会像女人那样痛哭流涕,或者悲伤感怀,他们往往是一笑泯恩仇。不管前事种种,他们始终是最好的兄弟。
船上,冷绛然唯一问的一句话就是:“红杏怎样了?”
刘煜晨才严肃地说:“脱离了陈家的魔掌,只是,若你再不回去,红杏可能会带着你的孩子郁郁而终。”
苏未明倒是没说得那么严重,说等他们的船一靠岸,就即刻派人快马加鞭赶回去给他们报信,目前最主要的是要将身子养好,回去将还有场硬仗得打!
等心急如焚的红杏、宁小池接到苏未明的口信时,他们三个男人已经一路往北而来,大概距离秋山也就两三天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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