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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初的农人丢了牲畜,到后来的湖怪,到现在发现周先生与田少之间的某种交易,简旭觉得事情变得复杂起来,隐隐感到周、田之间的交易,与湖西村有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不然,就无需偷偷摸摸,那田少,还出卖了姐姐来作为条件。
要抢在他们成事之前击破他们的这个阴谋,简旭打定主意,但是,先从哪里下手呢?周先生为人谨小慎微,很难有突破口,姓田的被自己打过,看见我就一定会防范,所谓专捡软柿子捏,我也如此,哪个柿子软,那当然是田少的姐姐,看她无病呻吟、扭捏作态,像一个蹩脚的演员,真正的表演是无痕迹的,瞅着,小爷我给你示范一下。
打定主意,简旭便去找田家女子,哪里去找,衙门。
衙门的治所就在碧水镇,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但不能贸然就去认识知县夫人,总得有个前因,没有也得制造一个。
天已经黑了,知县也应该下班,想个什么办法能见到那女子?简旭琢磨半天,看她依依呀呀的吟咏,大概是个文学青年,那就投其所好,卖弄一下小爷我的才华,以何为切入,画画还是写诗,画画自己也就是幼儿园涂鸦的水平,若是给现代人看,八成还被说个什么抽象派,或是超现实主义,可是这个时代却不行,再说也无笔墨。
在衙门附近溜达了半天,没有更好的主意,要不就在此卖唱,放在这个时代诗词就是用来歌唱用的,刚好那知县夫人喜欢,可是大晚上的扯着嗓子吼叫,一点都不浪漫,那女子看起来是喜欢“云端漫步”的人。
正费心的想,此时有人咚咚击响衙门口的大鼓,灯火初上,简旭看去,是一个半老不老的妇人,身体却也肥硕,击鼓相当有力,她身后跟着一干人等,大多是家庭妇女之流,不知是给妇人前来助阵的,还是来看热闹的。
立即,衙门里有当差的出来,叽里呱啦的询问一番,然后把妇人带去公堂,一干家庭妇女就跟着,简旭也就半遮脸面的混了进去。
大老爷一拍惊堂木,简旭吓了一跳,偷眼观看县爷,年纪不到四旬,相貌平平,却也是正气凌然,此时他就糊涂了,这个知县大人怎么看都比那周先生年轻顺眼,为何知县夫人要偷腥?姓周的也不会比知县大人有钱,真是饱暖思淫欲。
“下跪何人?有何状告?可有诉状?”大老爷发问。
堂下妇人跪倒,“回禀县爷,事发紧急,是以无有诉状。”
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须先递状子,所谓的状子,官方称谓“诉状”,颇似今天的起诉书。这份状纸,要写清案由与事实,一般百姓不识得字,都有专门的“代笔”。递了诉状才能启动办案,这是程序。
这县爷看起来很好说话,虽然没有状子,也开始审案,询问妇人状告何人,因何事情。
老妇突然就扑倒在地,哭天喊地,委屈的不行的架势,“老妇崔氏,嫁为李家妇,现状告儿媳何氏,我儿大郎,尸骨未寒,她就要改嫁,是为不忠,我们老夫妻两个无人侍奉,是为不孝,而我儿三郎,年纪尚幼,无人照看,是为不仁,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女人,请老爷判她罪责。”
简旭一听,原来是婆婆状告儿媳妇。
县爷立即派衙差去把被告带到公堂。
被告带到,简旭一看,年纪轻轻,也就是二十挂零,衣着朴素,面庞老实,见了老爷翩翩而拜。
县爷喝道:“堂下可是何氏?”
女子又拜:“正是民妇。”
县爷又道:“现在你婆婆状告与你,说你夫婿尸骨未寒,你却要改嫁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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