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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旭气的抓起一块石子抛到水里,“江小郎,你在侮辱我不成,几次三番的在我面前出现,然后也不杀我,走时还这样唱着歌走,很得意是吧,你等着,我要对你七擒七纵,侮辱你一番。”
麻六在一边帮腔骂道:“你丫狂妄个屁,只会偷偷摸摸,有本事正大光明的干一场。”他一边骂,一边跳起,又跺脚,完全是个撒泼的骂街妇女。
简旭被他的样子逗笑,说道:“干一场你行吗?”
麻六咔吧咔吧小眼睛,“那也说不定,咱阳刚不足,咱玩阴的。”
赛诸葛也惊奇,说道:“当时只感觉这个人哪里不对,却没有想到还是江小郎,如今他连我们这边多少人都知道了,想取胜,需要好好谋划一番。”他的意思是,想取胜,很难,但是碍于皇上的面子,没有说明,毕竟这样溜溜达达来打仗的,是皇上的主意,谁能说什么。
简旭也开始心情沉重,输了是小事,丢人是大事。
来到巨崖镇的时候,太阳西坠,弃马登舟,如今是只能凭两条腿走路,所以到镇上走了好久。
巨崖镇,一个硬邦邦的名字,四周全是山,山路难行,交通闭塞,镇子里的人也很纯朴,穿的都是粗布的衣衫,头上缠着粗布的头巾,身上习惯背个竹篓,就像现在的女人出门时必备的手袋一样。
简旭一伙人的到来,街上居民纷纷侧目,只见简旭,身穿银丝刺绣的月白的长衫,发束银冠,脚蹬镶着绿玉的云鞋,手里摇一柄折扇,一看就不是个普通人,非常扎眼。而他身边的人,也是个个穿戴不俗。麻六更是,现在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就想把所有的金子都叮叮当当的挂在身上,以显示自己身份尊贵,他穿着紫红的长衫,腰扎大红的腰带,腰带上镶嵌着各种玛瑙翡翠,俗不可耐,就像一个土财主,他却沾沾自喜、洋洋得意。
简旭故意避开大路,专门捡荒僻的小路走,为的是躲开对手的耳目,才来到这个大山之中的巨崖镇。巨崖镇平时少有客商来往,客店也就少,这些人招摇过市,到处寻,寻到一家,石头砌成的房子,规模很小,进到屋子里,房间也小,屋子里也没有什么装潢,简单的床铺桌椅。
麻六就非常不满意,简旭反倒过来劝他,“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里就是这样的条件,还有,我刚刚走在街上,想到一件事,从现在开始,我们的装束,到哪里就按哪里民风穿戴,别太张扬。”
麻六忽然想起什么:“老大,那江小郎不停的出现,我们不是就要找他吗,那还干嘛一直往前走?”
简旭道:“首先,那是不是江小郎,还不确定,他又没有露了真面目,其次,即使是他,我们也不要理,南巡之前,我已经问过先前熟悉江小郎,就是和他打过交道的官员,他的老巢应该不是这里,要想把他捉住,就得灭了他的老巢,等他成了丧家犬,我再抓他,不然,现在和他玩捉迷藏,我们不是对手,毕竟,这虽然是朕的天下,但实际上却是他的地盘,我刚刚又琢磨了一下,他时不时的在我面前出现,大概就是想我抓他,他一会儿东一会儿西的,抓他费尽,到时把我们拖垮,他好出手,我才不傻,不理他,而且我猜想,他根本就不相信我等会是这几个人来打他,他这样的和我玩,一方面是想看我能不能出兵,查我的底,哼哼,休想。”
赛诸葛等不停的点头,皇上英明。麻六竖起大拇指,“老大,高,实在是高,江小郎不是你的对手。”
简旭笑笑,“不能轻敌,但要自信。”
在这个客店住下,准备吃晚饭,店家把舌头尽量伸直了说话,去点菜的麻六还是一头雾水,他咔吧着小眼睛,指着店家道:“咱俩也别唠了,我说什么你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懂,咱俩就是蛤蟆跳水——不懂(扑通)。”他然后就拿起筷子和碗,做了一个往嘴里拔饭的动作。
店家懂了,回身去了厨房。
一会儿,店家和他的老婆,一大碗一大碗的端出来很多吃食,除了米饭,都是菜。
麻六用筷子夹了一口菜,挑起来一看,没切断,是整个菜棵,连根都在,再搅动一下烫,清水一般,麻六啪的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放,“老板,你们家吃素吗?”
店家听到喊,但听不明白麻六的话,见麻六咔吧眼睛,他也咔吧,两个人相对咔吧了半天眼睛,愣是不吱声。
麻六一摆手,“服了。”然后端起碗吃饭,刚把菜放到嘴里,又吐了出来,火人:“你们家没水吗,不洗菜啊!”
店家用双手不停的比划,口里叽里呱啦的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简旭知道自己是头,凡事他要按下,而不是激起,可是现在他也忍不住了,米饭夹生,菜牙碜,没法吃。
这时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身上也背个竹篓,穿着短短的小衫,腰下是长长的纱裙,头发绾着很利落的发髻,面颊通红,想是长久被太阳晒的,眼睛不大,配上小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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