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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二十八号

    我一直很渴望和贝小嘉坏一次。

    但是贝小嘉总是不同意。我为这事很不高兴。其实我现在慢慢地发现她有些像一口粉红色的陷阱,而我正在其中越陷越深。我猜我肯定是喜欢上她了。面对贝小嘉,就像面对一树即将成熟的苹果中的一枚,我有把她咬碎了吞下去的冲动。

    贝小嘉在她大学的志愿表上郑重地填上了“师大”的名称。她说她从小的志向就是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然后她问我:“你呢?”我耸耸肩,我说只要是大学,我都愿意读。其实我们这个班最有希望上大学的就只有贝小嘉和我。我是读特招,而她是凭成绩硬考,她的成绩好得让人吃惊,有一次参加竞赛,她居然还拿了省里的名次,其他几个重点高中的学生都没能考赢她。我就更喜欢她。

    看着她动人的脸,被青春撑开的胸脯,我就脸红心跳,就想把她抱过来,然后和她干一点坏事。可她一直不同意。本来有好几次我的目的差点就达到了,可是一到关键时刻她就说不,她就要闹,而且声音大得如同一个好女孩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遇见了一匹大色狼。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牙痒痒的,我就想把她咬来吃掉。后来我就失望了。我想她不同意也就罢了,难道我还敢乱来不成,那样做是要出问题的,如果因为这影响我上大学就麻烦了。谁知就在我要放弃的时候,她突然又来敲我的门。“二十八号。”贝小嘉红着脸说。“什么?”我听不大明白,我还以为她在给我玩数字游戏。

    “二十八号。”贝小嘉红着脸又重复了一遍。我还是弄不明白。我望着她,望着她会说话的大眼睛和被小风吹起来的黑头发。那时候我们正走在离师大不远的大街上。

    “你不是想”她迟疑了一下:“想跟我做那事吗?”

    她这样解释我就懂了。我立刻快乐地抱住她亲了一下。我说你不是开玩笑吧?她红着脸非常谨慎地摇了摇头,她摇头的意思是说“我不是开玩笑。”否则她的脸干嘛会红得更加厉害。

    我突然激动起来,但是我又想为什么非要是二十八号,干嘛不是二十七号二十六号或者就是今天。二十八号是星期天?我想。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其实她也有点想试一试,但妈妈又一再强调千万不能这样干。再后来她又想只要不怀上孩子,妈妈就不会知道。有时候她又觉得程西鸿很可怜,每次求自己的模样都很低三下四,贝小嘉不喜欢男孩子这样。

    但是怎样才能不怀孩子呢?贝小嘉就不知道了。

    有一天她从母亲的抽屉里翻到几本新婚必读,她母亲是单位主管计划生育的。书上说月经前五天和后五天干那事不会怀孕,然后又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道理。贝小嘉就有些害羞地算了算时间,二十八号正好合适。

    我和贝小嘉在街上胡乱走着的时候,他一直想把这事告诉我,但她又害羞,不敢说,再后来她终于叫起来:二十八号。二十八号是星期天,我知道。

    没有几天就要参加高考了。时间越来越紧,但贝小嘉好像很轻松。她说该学的都学了,该背的都背了。我问她能不能考上。她不高兴地白了我一眼,吐出两个字:简单。

    我读特招的事基本上有眉目了。个人资料也交了上去,学校说应该没什么问题,但这段时间千万不能出事,否则就难说了。于是我成天就装得像只老鼠似的,走路的脚步都变轻了不少。我们的毕业考试早早就考完了。

    我还记得会考物理时的模样。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物理成绩糟糕极了。当时监考比较严,而考生则是一个人坐一张桌子,好在我的右边坐着贝小嘉,不过我们中间隔着一条长长的通道。

    考试前我就和她说好了,让她把答案写在纸条上扔给我。可是一到关键时候她就非常紧张,当时每个考生的考卷都是三张。在还有三十分钟就要结束考试的时候,她写在手里的答案却一直没能扔给我。后来我着急坏了,趁老师不注意,我就突然抢了一张她的试卷

    在这个过程中,贝小嘉的眼泪都吓出来了。结果是我的物理成绩终于冲过六十分大关,而贝小嘉则有好几天都没和我说话。

    “自私!”她这样骂我。她说如果我作弊连累她,她也不能毕业。她说我:“你竟是这种人!”我被她数落得不知说什么好。我只有问她:“你说我是哪种人?”

    “小人,自私自利的小人。”她骂,并且语带哭腔:“一点都不管别人。”

    我气愤起来,我说:“你还不是自私,如果你不让我抄,我还不是不能毕业,我毕不了业还不是怪你,你只担心自己不担心我,你还不是自私。”

    她被我一顿乱说气得不行。“小人。”她骂,然后不再理我。

    但没过几天她又和我说话了。“女孩子总是反复无常。”我这样想。

    现在,我和贝小嘉走在大街上。

    其实这次在向天家我变得非常规矩,他们在补课的时候我胡乱找出一本诗集来翻,并且一点都没有动手动脚,后来向天又丢下那句“我到系里有点事”的老话跑了。他刚出门我就对贝小嘉说:“我们走吧。”我的循规蹈矩让贝小嘉有些吃惊,因为以前向天一出门我总是抱着她又咬又啃而且还提出一些非常无礼的要求。

    贝小嘉红红的闪着光泽的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什么,但终于没有说。她可能在揣测我为了什么在生她的气,我们走在师大校园的时候她就主动挽住我的手,挽得很紧很亲热的样子,我就暗暗地感到好笑。但一走出师大校园她又立即把挽住我的手坚决松开,我就有些生气,但并没有说出来,我只是把眼睛在她的脸上停留了一分钟。

    贝小嘉说她暂时不想回家,她让我陪她去买点东西。我说行,随便你,反正天还早。

    但我们刚走了没多远就遇见了程岑和朱朱。他们身后有一大伙人,急匆匆地在往前面赶,看模样又是要去打架。“西鸿。”他们叫起来。

    这时候贝小嘉突然伸手挽住了我,挽得紧紧的,好像怕我一不留神就飞了似的。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她一直不愿意在大街上挽我的手,她说怕遇见熟人不好意思,可她现在居然当着朱朱他们的面挽了我的手。朱朱是我的同学,朱朱很能打架。“出了什么事?”我问朱朱。朱朱丢给我一支烟,并且燃亮火给我点上:“去弄人,”他说“我们去过你家,没找着你。”“谁的事,去这么多人。”我问。

    “大勇的,”他说“现在碰上你正好。”

    这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贝小嘉在我的手上使劲捏了一下,她的意思我懂,她不愿意我去打打杀杀的。我有些迟疑但我又不能不讲义气,大勇是我的哥们平时对我挺铁的。

    我正要开口说话,程岑仿佛看出了什么:“西鸿就不去了,我们人手又不是不够。”他一边说一边给朱朱递了个眼色。朱朱懂事极了:“对对对,西鸿不用去了。”然后他们就转身跑了。贝小嘉的脸上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不过她又立刻把挽住我的手松开。我想起了什么,转头大声喊:“程岑,朱朱。”

    我的声音刚响起来,贝小嘉的手又立即伸过来紧紧挽住我,脸上有些沮丧:“西鸿,你”我看着她紧张得好像谁即将告别人世似的,心里有些感动,我对她摇摇头,说:“没事。”但她的手仍然牢牢地抓住我,像铸上的铁链一样。

    程岑和朱朱跑过来:“什么事,西鸿?”我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拾元的人民币递过去“拿去买几包烟。”我说“马上就要毕业了,千万不要动刀子,出了事就拿不到毕业证。”我看了看朱朱:“尤其是你,程岑你要喊住他,不要把事儿给闹大了。”

    他们答应着去了。灿烂的阳光又回到贝小嘉的脸上。我隐隐感觉到她似乎轻轻地松了一口气。然后她又把挽住我的手松开了。“你紧张什么?”我说“关你什么事?”

    贝小嘉红了脸:“就要紧张,你管”我笑起来:“那你一会儿挽我的手一会儿不挽我的手是什么意思。”她低下头,慌慌地不说话。

    “是喜欢上我了吧,”我得意洋洋地说“这可是你要追我”

    贝小嘉使劲地掐了一下我的手,有些微微生气的模样:“你总是那么坏。”

    然后我们就沿着大街往前走,后来她就喊了起来:“二十八号。”她脸上微微地红。从此以后,我都把做那件事称作“二十八号”比如我对她说我们很久都没“二十八号”了,或者说我们去“二十八号”吧。这个隐语别人一般搞不懂,有时候我故意在许多人面前对贝小嘉嚷:贝小嘉,明天要“二十八号”于是贝小嘉的脸就红了,而旁边人听不懂,就觉得很奇怪。他们就觉得贝小嘉真腼腆,无缘无故就脸红。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我没有和朱朱他们一块去打架她太高兴了,她说这证明我心里有她。不过当时我并没有这种感觉,我只是认为陪一个女孩子逛街不能半途而废,更何况那时我已经开始厌倦刀子。贝小嘉还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决定将来要嫁给我的。

    我陪着一个女孩在街上瞎转,心里很快乐,因为“二十八号”贝小嘉也没给我说清楚她究竟要买什么东西,不过这对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陪着她转就行了。

    我们说一些有聊或者无聊的话,更多的时候是我逗得她鸽子一样格格格地笑。

    不知为什么,我们又突然说到那天我遭遇的黑猫。

    那只黑猫实在是太可怕了,它的毛又黑又亮,眼睛绿绿的,尤其是它的叫声,长短不一,像狼嚎,充满了血腥味与恐怖。

    “遭遇黑猫不吉利,西鸿,你最近可能会亲眼看到一件非常吓人的事情,这是我妈妈告诉我的,我妈说”贝小嘉又提起她的偶像来。

    有一次我给她解释什么叫“偶像。”“偶像,就是呕吐的对象,简称呕像,”我这样给她解释,并且举例说明:“比如,你妈妈。”她气坏了。

    “乌鸦嘴!”我又骂她:“你妈是乌鸦嘴,尽胡说。”“你不要说我妈妈嘛,”贝小嘉嚷:“你不信就拉倒,你不爱听?我还不爱说哩,你再说我妈妈我要生气了。”这时候我们走到了一片正在拆迁的工地旁,我突然觉得眼前的景物挺熟悉。我向四周看了看,发现我们居然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王姐住的地方。不远处,就是王姐住的地方一幢高高的楼。在这幢楼第八层的一间洒满香水的屋子里,埋葬着我青春期最肮脏的东西。

    上次从王姐那间屋里出来的时候,我几乎是流着泪在楼梯上飞跑。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又一次走进了她的房间,并且和她干了那件事。因为我一直认为她很脏。我想的是要干这件事也不应该是和她,其实那时我在“性”方面的思想极不道德,我认为只要是好女孩,只要她愿意就可以和她上床。这种极不道德的观念要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才会得到改正,从而使一个少年真正地对青春期进行忏悔,但这是后话,暂时不说。从王姐那儿跑回家,我关上门把自己狠狠地抽了两耳光,我对自己说如果再到她那儿去就把自己那玩意儿砍下来扔掉。“都是它坏事,”我恶狠狠地想。

    当我和贝小嘉走到离王姐住的那幢楼不远的地方时,我就不想走了,我仿佛嗅到空气中飘着一股骚臭味,像动物园的狐狸发出的味儿一样。

    “不走这边,”我一想起王姐心里就不愉快,我对贝小嘉说“我们往回走吧。”

    这时候贝小嘉突然发现了什么,她反手一指:“西鸿,你看,她要干什么?”贝小嘉手指的地方正好是王姐住的那幢楼。我沿着她指的那个方向看过去,我看见一个穿白衣服的人站在楼顶上,虽然隔得有些远,但仍然可以从穿戴上辨认出那是个女人。她站在楼顶上,风把她的衣裙吹得飘起来,像白色的旗帜。

    “她不会是要跳楼吧?”贝小嘉突然尖叫起来。

    “看看去。”我虽然有些恐惧,但仍然拉着贝小嘉往那幢楼飞跑。

    楼下站了一些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大约也是被楼上的女人吸引住了。下午的阳光有些刺眼,我用手搭着凉棚眯着眼往上看,我刚看了一眼,就紧张起来,浑身上下开始直冒冷汗这时候,楼顶上那个女人已经坠了下来,她像断了线的风筝,更像从空中扔下的一枚肉弹,乳白色的衣裙在空中乱飞,整个人急速下坠。

    只在一瞬间,地上便多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鲜血立即模糊了地面。她的头发乱糟糟地散在各个地方,还有花花绿绿的脑浆

    整个过程唯一的响动便是她落地时的一声闷响。“砰。”

    这个声音像突如其来的一声闷炮,炸得看热闹的人群立即出现一片骚动。而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结束。那一刻我突然发现生命的脆弱,只要几秒钟,它便可以完成从燃烧到熄灭的整个过程。“妈呀,”贝小嘉一声尖叫,她紧紧地抱住了我,整个身子颤抖个不停。

    我感到自己的双腿发软。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正因为知道我才感到害怕,因为那跳楼而死的女人正是王姐。我拉着贝小嘉离开的时候还不由自主地又往地上看了一眼,王姐平躺在那里,血水惊人地红,类似于红葡萄酒的颜色。血水在她的身体旁边像一个又一个小水洼,而她的白裙上也沾着一片一片的红,尤其是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不由自主地惨叫了一声,眼前出现一瞬间的黑暗,我拉着贝小嘉飞快地跑出很远才停下来。停下来的时候我直喘粗气,双腿软软的一点力量都没有,我居然一屁股坐在了大街上。

    “太恐怖了!”贝小嘉直喘粗气,浑身还在打哆嗦。

    我还清楚地记得王姐从楼上坠下来的时候发出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她还在地上挣扎了几下,便永远地停止了下来。

    很多年后,王姐落地时的那声闷响和她那双死时睁得大大的眼睛几乎成了我的一个恶梦。每次想到这个场面,我就想吐,我感觉到有一种恐惧像无边的黑暗罩了下来。

    后来程岑告诉我,他说他听罗姐讲王姐之所以要自杀是因为她被别人骗了,他说王姐在舞厅里结识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在和王姐苟合着一块住了几天之后,离开时顺手拿走了王姐所有的存折,当王姐发现钱没有了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那个年轻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些存折加起来有好几十万,全是王姐老公留给她的而王姐早已没有了工作,全靠这些钱生活,更何况她老公刑满出狱后,她该怎么给老公交待

    程岑在给我讲完这些之后居然还附带骂上一句:“神经病,这么容易就会被人骗,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傻的女人。”我对程岑的话有些不满意,我说“人都死了,你能不能积点德。”同时我还劝他少和罗姐这种女人接触,我说:“难道你小子就不会有一点负疚感。”

    “宝器。”他骂我:“关我们屁事。”

    眩晕

    我认识文青水是三年以前的一个夏天。那会儿我刚开始喜欢上文学。其实我弄文学的原因非常简单。它与一个令我讨厌的教师有关。我读初中的时候教我们语文课的是一个年轻的男性教师,姓刘,这位刘老师是一个不太讲究仪表的人,常常头发乱成鸡窝,一脸眼屎地来给我们上课。有时候他讲课讲到中途的时候还要很响地甩鼻涕,恶心极了,同学们都有点讨厌他,而且他的衣服总是很脏,油光水滑的模样好像是在强迫性地告诉我们他中午又吃了肉似的。有一次上课的时候他居然连裤裆小便处的扣子也忘了扣上,露出里面红红的运动裤来,同学们又不好给他指出来,而他就这样“开着门”把课讲完,我们就对他更加厌恶。但就是这么一个令人生厌的老师居然也会发表文章。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他依旧脏兮兮然而又是红光满面地走进教室来,亮给我们一张报纸。在那张报纸的报屁股上,登出了他巴掌大的一块文章。“好好读书,同学们,长大了像我一样当作家。”他居然这样给我们说。

    当时我们对“作家”这两个字一直很崇拜,但绝对没有想到像他这样的人也能当作家。我们就很气愤,就认为如果作家是他这个样子我们就坚决不崇拜了。后来我们就想到了“孔乙己”我们觉得刘老师完完全全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对“作家刘老师”最感到气愤的人是我。因为只要一说到“作家”这两个字,我就总是把它和鲁迅、茅盾、冰心联系到一起的。“他也可以把自己称呼为作家?”我气坏了,我想:“他能当作家,为什么我就不能。”于是我就决定当一个作家。

    我找出我的作文本,挑选了七八篇我自认为很够水平的作文,把它们全装在一个大信封里寄给了报社。寄出去之后没多久我就把这码事给忘了,因为那时我已经不想当作家了。

    谁知有一天我居然收到一张报纸,那上面竟登出了我的作文。学校开大会的时候校长还表扬了我。我得意坏了。“***,我也成作家了,”我想。那会儿我觉得当作家太容易了。让我更感到高兴的是,报社居然寄来了拾元钱的稿费。拾元钱对那时正读初中的我来说的确是笔不小的数目,它刚好等于两个月的零用钱。我觉得当作家真是快乐,又能得表扬又能挣钱。我就决定这一辈子什么事都别干了,就当作家吧。这就是我那会儿的想法,朴实极了。就这样我就开始弄文学。原因简单得可笑。那会儿正是八十年代,中国热爱文学的人多到不正常的地步。文学几乎成了所有年轻人的一个情结。

    我们区里办了一份文艺小报,主要是发表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而且每周星期六的晚上还搞了一个文学沙龙,区里的所有文学爱好者几乎全都参加了。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我人小,在文学沙龙里基本上不敢开口说话,不过我经常给那份文艺报纸投稿。

    那会儿我特别喜欢散文诗,而且动则就要写几大篇忧郁啦、哀伤啦什么的,玩得特深沉。区里的小报几乎是每期都要发表一篇。后来就有人写了篇评论,评论里还大量运用了许多我读不懂的学术用语,但我知道说的全都是好话。然后我看了一下文章的作者,是“文青水”三个字。这样我们就认识了。刚认识的时候是在文学沙龙上,他没有料到我居然这么小,于是大家都有些腼腆,一个大学生,一个中学生,感觉上好像没有什么语言可以相互沟通。可是就在文学沙龙就要结束的时候文青水突然走过来,他说:“走,找个地方侃一下。”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师大校园空空荡荡的足球场上,像一对优秀的儿童面对着美好的文学明天,开始对侃,一直侃到深夜。当两包烟都被我们一支连着一支地燃烧成灰尘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为很要好的哥们。文青水给我的印象是:老实、文弱,谈锋虽健但又有些内向,而且对朋友好得像亲兄弟一样。这样我就进入了师大的文学***,然后就结识了向天、白狐和林川他们。在这个***里我们好得就跟一个人似的。尤其是我和文青水。后来文青水告诉我,在他内心深处,他一直都把我当做长不大的小兄弟,直到我大学毕业。我记得他说“把我当小兄弟”那句话的时候眼睛红红的,我就挺感动。于是我也一直在内心深处把他当做我尊敬的大哥。

    正因为这样,我就开始讨厌唐儿,因为这个女人总是让人感觉到危险,在我的印象里她和文青水呆在一块老要出事。

    在唐儿把自已的故事告诉给文青水之后的几天里,文青水的情绪糟糕透了,整天沉默不语,很难听见他说几句话。人完全像一个木偶,傻傻的,连目光都变得呆滞起来。

    朋友们都吓坏了,担心他会闹出什么事来。尤其是我,我很了解他,我清楚地知道文青水不仅很内向,而且一直很崇拜几个因为这样或那样原因自杀了的青年诗人,我害怕这家伙大脑一短路,就把自己给结束了。于是只要我一有时间,就往他的寝室跑,我想多陪陪他,让他散散心。但文青水却一直开心不起来,有时候他像个弱智。

    “你说人的一生怎么会遇到这么多波折?”他好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好像是在问我。但我那时哪里懂这个道理,我在心里暗暗地骂他是宝器,不过嘴上仍然在劝他:“别想这么多,别想这么多”我只能这样说。他叹了一口气,眼里水雾朦朦的。

    不过让我感到放心的是文青水虽然情绪低落,但丝毫没有想去会见马克思的意思。这样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情绪低落只是暂时的,”我想“过几天就会好了。”其实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唐儿这个女孩子就像文青水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对于文青水而言,永远是珍贵的。他的这种情结要在很多年以后才会慢慢消失。要知道校园爱情是重要的,它是一个人青春履历表上重要的一页。

    这期间,我常被文青水拉出去喝酒。他每次都是大醉而归。正当我怀疑他不自杀也会忧郁成疾的时候,他又好像突然领悟到了什么。有一天晚上,月亮依旧圆润而明亮。我和文青水在一家小酒馆喝酒。他像往常一样醉得很快,脸红红的,但他仍然要喝,我怎么也劝不住他,于是就只好劝自已别喝了,如果我也喝醉了,就没人扶文青水回寝室了。可是我的这个想法一开始就错了,因为文青水那天晚上虽然喝了很多酒,但他仍然自己坚持着走回了寝室,尽管有些摇摇坠坠的。

    “你是不是认为我有神经病,”文青水醉醉地说:“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糟蹋得像条疯狗一样。”我突然发现他牙齿咬得紧紧的,眼睛里有不平的光芒。“砰”文青水砸了一个啤酒瓶子。瓶子碎裂的声音立即吸引了店老板,他赶紧跑过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我掏出钱递给店老板“我哥们醉了,你就别管了,”我说“他喜欢砸你就让他砸吧,砸一个一块钱,我来陪。”店老板高兴坏了“好好好,尽管砸尽管砸,”我听见他在小声嘀咕“今天遇到两个宝器。”我并不想和店老板计较。我当时认为文青水已经把唐儿这事给想通了,就对文青水说:“对对对,女人嘛,哪儿不能找。”其实我屁也不懂,我在乱说哩。“砰”我的一块钱又买来一个破碎的声音。

    皮珊在穿过开满白色花的师大校园的时候抬头望了望蓝得很高的天空。天空依然蔚蓝如海水,飘着一大朵一大朵的白云。皮珊觉得自己很忧郁,皮珊手里拿着一封信,她感到美丽的天空和白色的云朵全都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心里正在下一场绵绵的细雨。

    信是远在另一座城市的母亲写来的,母亲在信中说她在家乡已经给皮珊联系好了一个大机关的职位,母亲说毕业早点回来,而且母亲还说她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一想到母亲和远在另一座城市的家乡,皮珊就感到心里一阵阵地发紧。

    “我是应该回到母亲身边的,”皮珊忧郁地想“母亲老了,母亲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但是向天”皮珊走在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园小径,心事像小径一样错综复杂。“但是向天?”她想。每次都这样,只要一想到向天她心里就有雨点在落。

    皮珊仍然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向天。不过她隐隐感到就算是自己喜欢向天,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长的界限。“不管怎么,我得回家。”皮珊想,她的大脑已经有些乱了。皮珊的家乡离这里虽然不远,但仍然要坐好多个小时的火车。

    现在向天已经停止了给皮珊寄他画的画,皮珊就觉得有些紧张“他为什么不画下去呢?”皮珊想。但是她仍然会在夜晚的时候不知不觉地走到向天的门边去,她总是在那里呆呆地站上很久,然后悄悄地离开。

    在皮珊的记忆里,那个飘满甘草气息的夏天,向天家门前的花总是开得非常旺盛非常洁白。

    每次皮珊穿了有花纹的衣裙站在那里,她就会被花香弄得很忧郁,她常常能够感觉到向天屋里的茉莉花茶像巫术一样具有魔力,它们穿过那扇被灯光暗淡了的门,在不经意中就伤害了自己。每当这个时候,一种呼啸着狂奔而来的眩晕感就会使皮珊飞快地逃掉。但是她不知道那种呼啸的眩晕感具体是什么,她只是感到其中包含了只有少女才能体验到的恐惧。

    “不过这与向天有什么关系呢?”皮珊有些生气。皮珊一想到大成心里就会有一种安全感。

    大成是皮珊的老乡,大成很帅,大成从不对女孩子动手动脚。

    “但我为什么会答应大成呢?”皮珊有些生气。

    “这是我自己答应的,我生什么气呢?”皮珊又想。

    皮珊答应大成的求婚是在星期天的一个下午,那天大成依然彬彬有礼地来找皮珊,然后他们就一块沿着师大绿树成荫的柏油路散步。“珊珊,嫁给我,”大成突然说。

    大成在说出这句话之前的几十分钟里,一直在谈家乡的好处,大学毕业后的工作,以及大家的年龄都不小了,毕业了参加工作后的一个重要事情可能就是建立一个小家庭之类的话题。

    大成在谈这些的时候皮珊隐隐感觉到大成仿佛想说什么,但她绝对没料到他会立刻说了出来。“珊珊,答应我,毕业后就做我的新娘,”大成的目光坚毅而真诚:“珊珊,嫁给我。”皮珊对大成的求婚并没有感到意外。

    不过皮珊觉得她现在所面临的求婚并没有像小说中所写的那样浪漫和美丽。她隐隐有些失望。她觉得自己对大成的求婚几乎没有一点激动或者紧张或者像书中所说的快乐得发疯的样子。她觉得大成对自己说“珊珊,嫁给我”时的心情和大成说“珊珊,吃过饭没有”时的心情是一样的。她觉得大成的求婚和一句问候语差不多,而自己的表现则是无所谓,反正都一样。不过皮珊现在根本就没有打算要接受大成的求婚。

    那一刻她突然想到了向天,向天有一张忧郁的脸。

    其实平心而论,大成的确比较优秀,他人踏实,模样也长得英俊,而且还是皮珊的老乡,大学毕业后都将回到同一座城市。但是不知为什么,皮珊就是对他提不起兴趣来。“大成应该是我的哥哥。”皮珊一直这样想。她觉得他们之间差一些漏*点,还有神秘感。而这些东西只有向天才具有,可皮珊又认为向天很危险。但往往是最危险的东西才最具有吸引力。

    当大成彬彬有礼地向皮珊求婚的时候,皮珊首先想到的就是拒绝,但又觉得自己不能表现出一口回绝的样子,后来她就决定以“我觉得我还小”为理由进行推托。

    可是就在皮珊准备说出这句话的以后几分钟里,她突然改变了主意。

    那是因为他们此时已走到了乒乓球台。

    乒乓台那边,向天正在和几个女学生打乒乓球。他们打得很开心,声音很大,并间或发出几声尖尖的笑声和叫声。皮珊还清楚地认出了其中一个女孩是舒眉衣。

    而舒眉衣此刻正在和向天展开对攻,洁白的乒乓球在台上飞来飞去,很是好看。舒眉衣一边打球还一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和夸张的叫声。她穿了一套蓝色的运动装,整个人青春而富有活力,像一只健美的小鹿一样在球台边来回。而向天也是一脸的笑意,他的面容依旧消瘦而英俊。皮珊突然感到一阵心痛。她发现自己已经开始生起气来。

    大学四年,皮珊和舒眉衣虽然没有什么交往,但也决没有什么不快乐的事情发生。但不知为什么,现在皮珊一想起舒眉衣就生气。她觉得舒眉衣真让自己讨厌。

    上次皮珊因为舒眉衣而莫名其妙地给外语系主任秦老太打了电话。其实后来她一直在为这件事后悔:“我怎么了?我怎么像个小人一样。”她想。但是现在皮珊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她活该!”皮珊想:“她才是个小人。”

    皮珊这样想着的时候又隐隐觉得自己底气不足:“我凭什么讨厌人家,舒眉衣又没招惹我,难道仅仅是因为向天”皮珊很不快乐,她紧抿着嘴唇。

    现在皮珊的眼睛停留在向天身上,瘦削而很男人味的向天快乐地抽打着乒乓,他的眼镜微微折射出一点点光来,脸上有快乐的笑意。皮珊的心有些抽搐。

    她和大成站在离乒乓台不远的林荫处。这时候乒乓球被舒眉衣打飞了,在空中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飞得远远的。“嘿,你的技术真糟糕,又让我跑长途,多和你们打几次乒乓我都可以参加长跑比赛了,”向天的诙谐引来女生们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然后向天就跑去捡球。

    她和大成站在离乒乓台不远的地方。向天在捡球的时候看见了皮珊,他微微迟疑了一下,也只仅仅迟疑了一下,然后捡了球就往回走,脸上的神色有些不自然。

    “我答应你,”皮珊突然说:“大成,我答应你。”

    大成有些不相信幸福会来得这么突然:“什么?”

    “大成,我答应嫁给你。”皮珊的声音突然很大,就像在开新闻发布会。那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但她没有哭,她奇怪自己的脸上居然会挤出几滴笑容。

    “我嫁给你!”皮珊又重复了一遍,声音依然惊天动地,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

    可是向天没有听见。最近一段时间,向天很喜欢去和系里的那些女同学打乒乓球。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会燃着烟散步到这里来,一场乒乓球打完他心里的不愉快常常就会一扫而光。有时候向天看着那些青春活泼的身体在阳光下随着乒乓球的来回有节奏地跃动,就会感到自己已经在慢慢地老去。在这个过程中,向天一直有意识地观注着舒眉衣。

    舒眉衣像一团燃烧着的火。舒眉衣的眼睛会说话。向天总是感到这个女孩子有些不简单,他听说舒眉衣的父母是某个大城市的要员,但她说大学毕业后不回家乡,她说她要留在现在这座城市。“她实在是个奇怪的女孩,”向天想:“但她找我干什么呢?”向天还清楚地记得那天舒眉衣离开他家的时候扔下的那句话:“大学毕业后我有件大事要找你。”“找我?”向天想:“我能帮她干什么呢?”

    有时候向天隐隐觉得留在这座大城市是自己的失误。如果回到那座小城,他想自己就决不会离婚,而且肯定会和前妻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一想到这些,向天就很难受。

    自从上次遇见皮珊和大成在一起之后,向天就不再画那个长发飘逸的女孩了。

    向天认为是自己该退出的时候了。他认为自己绝不应该像文青水那样剪不断理还乱,否则就会越陷越深。他不愿意那样,更何况他还是一个讲师,他还得考虑自己在其他学生中的威信。后来向天的心就慢慢地平静下来。他决定把自己从争夺皮珊的爱情中撤出来。尽管他刚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心里仿佛有九十九条小蛇在咬,但是向天知道自己必须这样做。

    向天在和舒眉衣打乒乓球的时候常常会把她当皮珊,但是皮珊没有舒眉衣活泼,皮珊总是很忧郁。“皮她不是我的,”向天咬着嘴唇想。

    向天现在才知道:爱一个人虽然不容易,但是忘记一个人可以说是更痛苦。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是阳光灿烂,不一会儿就开始飘雨了。皮珊捏着母亲的信,一路小跑地回到寝室。她的头发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寝室里没有人,皮珊把母亲的信小心地放在抽屉里。然后才开始对着镜子擦头发,她的头发又黑又长,像一帘瀑布。这时候她抬头看了看窗外,雨下得更加密起来,轻轻打在校园的柏油路和刺梧桐上,发出沙沙的响声。

    现在是晚饭时间,窗外的校园亮起五颜六色的伞来,居高望去,万伞躜动,很是好看。

    皮珊感到自己有些懒懒的,不想去食堂打饭。她翻出几袋糕点,一边吃着一边就躺在了床上,然后她打开了小收音机,收听当地的音乐台。皮珊睡的是下铺,床帐里挂了五颜六色的手工织品,细细地洒过一遍香水,显得温馨而又浪漫。

    窗外的天一点点地黑起来,雨虽然有些小了,但丝毫没有停的样子,仍在淅沥沥地下。“这群疯丫头又跑到哪里去了?”皮珊见室友们一个都没回来,就觉得有些寂寞,因为室友们是些会唱歌的黄鹂鸟,只要她们在,房间里总是挤满了笑声。

    皮珊吃完糕点的时候忽然觉得肩下有什么硬纸壳一样的东西在滑动,因为是夏天,皮珊穿得很薄。这时候她从肩下摸出一封信来,她知道那一定是室友给带回来的。

    一看信封皮珊就开始心跳,她知道这是谁寄的。信封的封皮一如既往地写着皮珊的名字,那清晰的字迹陌生而又熟悉,像一枚针击中了皮珊,她的脸开始红起来。

    信封里依然是一幅画,画上的那个女孩依然神色郁暗而又飘舞着一头飞絮样的黑发,整个画面充满了一种凄艳的美。皮珊看着那幅画,柔柔的眼光被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兴奋着。可是她又奇怪地发现画上的题字有了某些变化。

    以前画上的落款总是千遍一律地写着“我爱的皮,”但从未署名。而这次寄来的画上却写着:“给我的学生皮毕业纪念。”末尾第一次署了名,是向天。

    皮珊拿着画,刚才萌芽而出的惊喜已经被一盆冷水浇透。她在那一刻突然感到心里一阵阵地凉“他怎么可以这样?”皮珊想。尽管现在皮珊已经读懂了向天那句话的意思,但她仍然觉得委屈“他怎么可以这样?”

    皮珊感到心里窝了火。她拿着那幅画又看了一会,头有点晕。突然就有了一种立刻想要见到向天的想法。于是她就捏着那幅画跑出了女生楼。外面的雨仍然在连续不断地下着。

    皮珊的鞋子在雨水里飞快地踩过,一点也不怕脏的样子。

    她很快就来到了向天开有很多白色花的门前。那些白色花依然开得很香,但皮珊没有理会这些,皮珊像一阵柔软但又是非常彻底的风一样刮了进去。

    其实皮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急匆匆地去找向天,她只是觉得自己很生气,原因就这么简单。可是就在她冲进向天家门的时候她就后悔了。那时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面对向天。可是皮珊已经推开了门。向天正呆在白炽的灯光下看书。他首先听到脚步声重重地响起来,接着门就开了,然后他就看见了皮珊。

    “皮,”向天有些吃惊地喊,他看到皮珊的眼里有一团火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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