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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勺子三岁小孩都能捞起来!”诸葛大力说道。
谢尔顿只得拿筷子捞,他不想把鹌鹑蛋戳破,这样就不完美了,同理,遇到煮烂了的鹌鹑蛋,他也不捞。
果然,这件事对谢尔顿来说,比考试难得多,他平均要花一分钟时间,才能把鹌鹑蛋捞上来一颗,看的诸葛大力都有点着急!
“你起了一个洋气的名字,筷子都不会用了吗?”诸葛大力不忘嘲笑谢尔顿。
谢尔顿道:“你试试!”
诸葛大力伸筷子,在锅里捞一下,发现鹌鹑蛋,她的眼神专注起来,嘴巴也抿着,两根筷子几乎平行,在鹌鹑蛋下面,把它轻轻托起来。
接下来就是送到嘴边,吹吹,放到嘴里,一套动作一气呵成,不到十秒。
谢尔顿无话可说,他的手确实比不上诸葛大力的灵巧,这一次是他输了。
诸葛大力道:“知道自己什么不行,就好好练习,比不上我,起码是正常水平吧!”
谢尔顿道:“什么是正常水平?”
诸葛大力朝谢尔顿左边看看,谢尔顿跟着她的眼神看过去。
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一筷子把鹌鹑蛋戳起来,放进嘴里,比诸葛大力用的时间还少。
谢尔顿道:“她耍赖!”
“你还比她大十岁!多了多少次练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不行啊!”诸葛大力说道。
谢尔顿拿起勺子,开始捞鹌鹑蛋,这次,他动作很快也很娴熟。
谢尔顿说道:“人和其他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使用工具,而会思考的人跟不会思考的人最大的区别,就是会思考的人,能够选择合适的工具,你们用筷子的都是不善于思考的人。”
诸葛大力道:“强词夺理!”
“这是事实。”
他把满满一小碗鹌鹑蛋递给诸葛大力。
“以前来这里吃火锅的时候经常是一个人,虽然对面会坐着一只唯尼小熊,但怎么也不如你好用,还能给我夹鹌鹑蛋,而且都是完整的那一种,你很不错。”诸葛大力说道。
谢尔顿道:“不对啊,你之前不是让张伟做你的实习男票吗?难道没有一起吃火锅?”
诸葛大力说道:“他是过敏体质,我怎么敢带他出来吃火锅?再说吃火锅没有海鲜,还怎么吃?”
生活习惯上的差距很难磨合,老一辈互相包容,说是爱也可以,更多的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结婚之前互相之间了解不够导致的。
诸葛大力觉得谢尔顿还行,起码不是易过敏体质,而且也不怕辣,以后也不用在吃这件事上面做出太多妥协。
不过,谢尔顿这种一个虾仁炒饭吃300多次的习惯得帮他改改。
她不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女生,不会觉得一个人吃一样的饭300多次是专一的表现。
她还是觉得在食物的丰富性上必须下些功夫,一来是健康,二来是给生活增添一点趣味,不然一眼看到头的生活,还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