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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国最终还是说服了他四哥贺红军。
不过他并未让他四哥在商场内部经营电器专卖店。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担任的是商场副经理,是属于管理层。
如果他再开店,那就等于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对于其他个体户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影响也不好。
而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四哥有着管理的天赋,反倒是对经营店铺,能力有所不足。
如此,与其安排他经营店铺,还不如直接把他安排进商场管理层。
毕竟,在他的理念当中,只要有能力,什么人都可以当管理者,能者就上,庸者就下,即使是自己的亲戚,那也一样。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需要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替他管着财务。
要知道这电器商场,就利润来说,可不是小钱,没有一个人管着财务,他担心会出事。
当然,要想把这个电器专卖商场办起来,除了有值得信任的人担任管理者外,还有好些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
首先自然是商场合法性的问题,这点,他找副县长廖国安已经谈过了,手续上肯定是能够办下来的。
其次就是经营模式的问题。
之前说了,这专卖商场选择的是合作社方式,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加盟方式。
与大部分商场柜台租赁模式不同的是,前者,各柜台他都有分红权,而后者,则只会收取柜台租金。
从这点来看,两者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
事实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后者那种模式,当下几乎办不到,也没有任何法理依据,风险是比较大的。
反观后者,这种不收取任何租金,只收取部分分红权的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巧妙的避开了一部分争议的焦点,而对外说成合作社方式,更是能让商场合法办下去。
搞定了手续问题,接下来最关键的就是解决货源问题了。
在这个计划经济时代,买什么都要票,而购买电器,就更加需要了。
那些国营电器厂是不会给一家私营的商场提供电器的。
毕竟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生产的电器供远小于求,所以,必须要有先来后到,凭票购买,计划购买,而这也就是计划经济的最突出的特点。
故而,要想以正规渠道从这些国营厂手中拿到电器,实在是太困难了。
而从沿海城市或羊城等地“走私”,风险又比较大。
如此这般,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
这便是自己生产。
自己生产,自己拿到专卖店出售,别人肯定不会说什么。
不过,农机修配厂目前只能生产电风扇,所以,其他电器只能暂时从省城那边的商场购买,然后拿到电器专卖店来进行售卖。
而且,他将不会在原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加价。
也许有人会说,你这样不是赔本吆喝嘛!
如果不加价出售,那岂不是卖一台电器就会亏一台电器。
要知道从省城那边买回来,那也是需要支付运费的。
若是原价出售,那这运费自然就得他倒贴。
如此别说赚钱了,不亏钱就不错了!
的确,这样做,看上去的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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