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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人是长在马背上的国家,关于这点毋庸置疑,加之这次匈奴使团是壶衍特意挑选的匈奴悍勇之士,武力更是异乎于普通士兵。
不然,壶衍何敢凭借一千三百余匈奴士兵就敢袭扰长安城,甚至还一度想要杀死汉朝皇帝刘彻。
壶衍是成功的,因为他成功的惊扰到了整个大汉朝,还顺带掳走了大汉朝的太子殿下。
可是,他也成功的勾起了汉朝皇帝刘彻的滔天怒火。
殊不知,此刻的大汉朝已经对匈奴人宣战,国战。
此战,大汉朝军队携愤怒之火而战。
大抵,这是匈奴人绝未想到的一种结果吧。
如果被壶衍知道,不知他会如何作想。
嘭嘭嘭。
一路之上不断有战马被累垮累瘫,口吐白沫倒地永远再也站不起来。
壶衍对此视若未闻,此行,就算所有战马尽皆跑死也是无所谓的,他要的只是活着回到草原上而已。
这是一个狠人,对自己狠,对敌人狠,对部下狠,对任何人都狠的一个人。
为了达到目的,壶衍不择手段。
他在大汉朝的国都长安城,甚至一度嚣张,目的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有勇无谋,是一介匹夫。
所幸,他的目的达到了。
随他逃亡出长安城的匈奴勇士不足五百人,其余人都被他丢进了长安城中。
很简单,就是死死的在长安城中给本王子拖住汉朝的军队,让他们无暇顾及已经逃出长安城中的自己。
这样,壶衍觉得自己逃回草原的希望才会更大些。
本来,这些族人就是为了护卫自己而生的,为了自己,他们理所应当献出自己的生命。
为了长生天。
策马追在最前头的童汉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距离匈奴人越来越近了。
官道上遗留下的马蹄印,以及沿途累死累瘫的马匹,都证明匈奴人在前面不远处。
可恶,这都是他们大汉朝的军马呀。
童汉很是心疼和愤怒。
“驾!”
童汉挥动马鞭,驱使胯下战马飞速狂奔。
方渠是北地郡的一个县治地,这里道路崎岖,群山环绕,给人一种可怕感。
“娘的,这匈奴人可真能跑,不到一日功夫就跑出了这么远。”跟在童汉后头的部属吐槽道。
童汉点点头,确实很能跑。
“他们不爱惜马力,等到胯下的战马耗尽体力之后就会再换乘另外一匹,看看沿途累死的战马就知道这些匈奴人有多可恶了。”
“等到老子逮着这些杂碎,非得一刀一刀的剁死他们。”
哒哒哒。
自从步入了方渠县,马蹄的声音愈发清脆。
吁!!
眼观八方耳听四路的童汉察觉到了异常。
“头儿,怎么了?”
咻!!
破空声响起。
童汉大呼:“敌袭!!”
这二十来人的斥候队伍在第一时间纷纷躬身紧贴在马肚之上。
可恶的匈奴人,在逃亡过程中竟还不忘留下断后之兵,这点是童汉自己疏忽了。
被死死压制在山脚下的童汉心中急躁不已,不消片刻后面的本军军阵就会赶超而来,自己这队前锋斥候队伍却被匈奴人压制在了此处,简直可恨。
“二三子,摸上去。”
童汉本着第一轮箭羽的数量估算出敌人约有五十人,他们这二十来人完全可以拼一把,为后面的本军军阵赢取时间。
匈奴人埋伏的这座山头水草茂盛,还有树木作为遮挡,极其的不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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