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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挤嘈杂的人流越汇集越多,闵红玉原本穿着高跟鞋,被推了好几个趔趄,又被人踩了一脚,顿时就跌倒在地上,后头的人只顾着朝前涌去,眼看着就要践踏过来,幸好有人及时搀了她一把,将她从地上拉起来,又伸出胳膊将后头好几个人拦开,饶是如此,闵红玉的旗袍下摆上,也被踩了好几个脚印。
“作死咧!”闵红玉一边喃喃地骂,一边拍着旗袍上的灰。抬起头来正待要道谢,谁知抬脸一看,拉起自己的人正是潘健迟,不由得一怔,说:“你怎么没走?”
码头上兵荒马乱的,众人皆在奔忙中,连点着的煤油路灯也显得暗淡无光,无精打采地照着这些熙攘的人群,潘健迟脸上的神情她看不清楚,过了片刻,方才听见他反问:“你呢?你怎么不走?”
闵红玉并不作答,转身就朝外走,潘健迟跟着她一路走出来,如潮水般的人流都是往码头去的,只有他们逆行而出。不断有人撞到他们身上,也不断有人被踩掉了鞋,或者失了箱笼。远远传来小孩子的哭声,也不止一个孩子在哭,所有人张皇奔忙着,仿佛末世。天空不远处光柱扫过,是架在城头的探照灯。而火炮的声音一阵紧似一阵,中间还夹着密集的枪声,像是三十晚上家家户户放的鞭炮,密密匝匝地响一阵,歇一阵,又响一阵。更远处的天际隐隐透着红光,像是哪里失了火,潘健迟却知道,那不是失火,而是炮阵开火时的光亮,看样子李重年是下定决心,不惜投入全部火力,也要拿下符远城。
闵红玉不紧不慢地朝外走,看着蚁群似的人,密密的爬满整个码头,中间啼儿唤女的、披头散发的、妻离子散的,种种不一,像是外国电影里头,海底成团成团的鱼群,茫茫然向前冲着。而只有他们逆流而行,朝着所有人相反的方向去。因为不断有人撞到他们身上来,所以潘健迟拿手臂伸着,替她挡着。闵红玉见他这种情形之下,还可以维持一种绅士的做派,倒也难得。两个人奋力朝外挤,只是人流汹涌,他们又是逆向而行,两个人跌跌撞撞了好久好久,才彻底地从人堆里挤出来。外头的人稀少了些,清冷冷的光,照着他们往外走。潘健迟原以为是月色,抬头看了看,才知道原来无星无月,这光隐隐绰绰的,从码头那边照过来,原来仍旧是路灯的光,只是隔得远,更疏薄了些。而闵红玉本来穿着一双高跟鞋,笃笃的声音倒似一面小鼓,敲破这夜色的岑静。
司机本来就在汽车外边等,看到他们折返来,立刻十分机智地打开车门。闵红玉见潘健迟跟着上车来,便问道:“大难临头,不各自逃命去,你跟着我做什么?”
潘健迟却说道:“当时你救我出来,我知道你是说动了姚四小姐。姚雨屏替你弄到的空白通行证,你才可以将我从牢房里弄出来。”
闵红玉笑了笑,汽车里头本来十分黑暗,但是她的眼睛却亮闪闪的,像是盈盈的水映着月色:“我早就说过,这倒也不用谢我,是你自己的本事,迷得那姚家四小姐晕头转向,所以我求到她名下,她才肯去她父亲的书房里,偷偷盖了这么一张通行证出来。人家为着你,干冒着性命之险的事,也真是痴心一片。不过你倒真是个狠心薄命的,把人家小姑娘骗成这样,也不给个交代。”
潘健迟并不理睬她的说辞,只说道:“天下该有的交代也太多了,哪里能够都一一交代。”
闵红玉指了指车窗外川流不息朝码头仓皇而去的人群,说道:“你看这些人,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大祸来时,蝼蚁尚且贪生,你为什么就偏不走呢?”
“这世上有些人本应该就好好活下去,比如秦桑。”提到秦桑的时候,他语音稍稍一滞,旋即如常,“而有些人,注定是要死在地狱里,比如你我。”
闵红玉却啐了一口,说道:“谁要死?你要死我可不陪着!”
潘健迟却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马上就要去西北,我跟你一起去。”
闵红玉终于有几分惊诧之色了,他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楚,她借着车窗里漏进来的煤油路灯昏黄的光线,打量了他一眼,说道:“本来我费尽心机弄了两张船票,是想着你和她一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远走高飞。没想到你偏偏要留下来,还要跟我去西北,你要去西北做什么?”
潘健迟说道:“易连怡逼着公子爷去西北,就是想要借刀杀人。他用秦桑要挟公子爷,公子爷没有法子。现在秦桑走了,公子爷也可以脱身了。”
闵红玉笑道:“一口一个公子爷,难为你给他当了这几个月副官,还真是有情有义。”她幽幽叹了口气,说道,“你们公子爷运气不好,一进西北就被二公子的人发现了,现在他被二公子扣在镇寒关里呢。”
潘健迟道:“什么运气不好,难道不是你通风报信,告诉易连慎他的行踪?所以易连慎早派人盯上了,到现在你也不用猫哭耗子假慈悲。你虽然放过了秦桑,那也是因为从她身上你已经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样东西一旦到手,你是绝不会放过易连恺的。”
闵红玉笑道:“我倒真好奇你是什么人来了。起初吧,我只觉得你跟你们少奶奶有旧情,现在吧,我倒觉得你知道的太多了。你明白吗?活在这世上,若是知道都越多,就越容易命短。”
潘健迟笑了笑,说:“你以为你拿到的那样东西是真的?”
闵红玉霍然抬起头来看着他。
“秦桑虽然不知道那样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是易连恺那种情形下交给她的东西,她不会不贴身收着。”潘健迟声音虽轻微,但是字字句句十分清楚,“你以为是那把银勺子?亏你费尽心机趁她洗澡的时候用调包计换出来,我告诉你,不是!”
闵红玉并不答话,但是车窗里映进来的昏淡黄线,照着她耳坠上的流苏微微晃动,显然心思紊乱,半信半疑。
“慕容宸派了独子过江来,慕容沣跟易连恺见面,谈了些什么,说实话,秦桑都并不知道。因为当时楼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可是我却是知道的。”
闵红玉沉默半晌,方才说道:“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
潘健迟笑了笑:“你爱信不信,如果你不信我,你就功亏一篑。”他稍停了停,又说道,“其实我也挺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人。是帮易连慎呢?还是帮易连恺?若说是帮易连慎,没道理,若说是帮易连恺,更没道理,这时候偏要巴巴儿跑到西北去。”
闵红玉突然轻轻一笑,说道:“我谁也不帮,我就是想置易连恺于死地而已。你们公子爷这么有趣的一个人,我可不乐意没亲眼看到他死,要是他死的时候我不在跟前,岂不少了许多趣味?所以我一定要去西北,看着他死才甘心。”
潘健迟点了点头:“那我正好跟你一起,这一路上千难万险,说不定还能帮到你。”
闵红玉轻蔑地一笑,说道:“你能帮到我什么?”
潘健迟淡淡地说:“兵荒马乱的,再怎么样我都是个男人。这一路上抛头露面的情形很多,你身边有个男人陪着,会方便很多。再说我枪法不错,知道的事情又多,你怎么就觉得我帮不上你呢?”
闵红玉沉吟片刻,似乎在考虑他说的话,过了好久,才将司机叫上车来,说道:“老杨,开车吧。”
这辆汽车并没有开回城中宅子里去,而是径直开往西边城墙前,这时候夜已经深了,炮火却渐渐稀疏下去,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容着一切。这里因为围城的缘故,所以城楼前也屯了重兵,虽然李重年的军队并没有从这个方向进攻。但重重哨卡一层一层检查通行证,最后又狐疑地盘问他们半晌,幸得他们两个都是机智过人,对答如流,这才挥手放行。
出城不远就是紫明山,在黑茫茫的夜色中,山路蜿蜒起伏。天上无星无月,越发显得这夜色深沉。因为怕引人注目,所以他们关闭了汽车的车灯,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这样行进更为艰难。
紫明山上虽然修建有几幢别墅,但都是夏天避暑的时候才有人居住。山间万籁俱寂,只听汽车轮胎辗过碎石子的路边,发出沙沙的轻响。闵红玉一直闭目养神,走到山路上之后,却从手袋里掏出一支西洋小手枪,交给潘健迟,说道:“我知道你枪法很好,这个交给你,或许比我自己拿着有用。”
潘健迟淡淡地笑了一声,接过手枪,却问:“你不怕我一枪打死你?”
闵红玉拿手绢掩口打了个呵欠,说道:“你一肚子定国安邦的大计,都还没来得及施展,怎么会一枪打死我?我一个弱女子,你把我打死了有什么好处?”
潘健迟掂量了掂量那支手枪,握在手中,再不做声。
天快亮的时候汽车停了下来,闵红玉似乎睡着了,但是车一停她就睁开了眼睛,对潘健迟说道:“下车吧。”两个人下了汽车,司机又打开车后的盖子,拎出两只藤条箱来。闵红玉对司机道:“老杨,你把汽车开回大路上,开着这车,愿意上哪里去就上哪里去。这两年你也跟着我办了不少事,现在城里乱了,你也别回城里去了,这车就当给你的安家费。”
那老杨也不多问,点了点头就上车走了,潘健迟一直看着汽车转过弯道,消失在山路尽头,才问道:“他要是带着人折回来,你打算怎么办?”
闵红玉嫣然一笑,说道:“符远城中此时水深火热,他带着人折回来干什么?抓你?还是抓我?”
潘健迟未置可否,闵红玉指了指那两只藤条箱,说:“劳驾,帮我拿着行李。”
两只藤条箱入手甚沉,潘健迟拎着箱子跟着她往山上走。汽车走了大半夜,他们已经离符远城不知道有多远了。远看只是连绵不断黑影幢幢的山,夜色还未褪去最后一抹深蓝。远处的天空像是淡墨山水的画,湿气氤氲。路边的草上全是白色的霜露,似乎刚刚下过一场雨,而头顶树上有不知名的鸟儿叫了一声,拍着翅膀飞进了密林深处。
潘健迟也不问,只跟着闵红玉往前走,她穿着高跟鞋,走在石子路上竟然如履平地。两个人沿着曲折山路一直向前,没一会儿闵红玉突然叫:“快看!”
潘健迟吓了一跳,下意识就去摸枪,闵红玉却奔到山崖边,爬上一块巨大的山石,远远就伸开双手:“太阳出来了,真美!”
太阳仿佛就在一瞬间突然从山谷里跳出来,虽然是早春时候,春寒料峭,晨风更是凛冽,但朝阳喷薄而出,山上的树、路边的草,都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阳光。闵红玉站在晨曦里,就像是一棵小树,她的头发毛茸茸的,仿佛也结着一层金色的霜华,可是草叶上的霜都渐渐地淡了,变成了凝白的露珠。闵红玉在阳光里站了一会儿,忽然回过头来对他说:“这样的好日头,总得要活下去,才能看见,对不对?”
潘健迟知道她只不过是自言自语,所以倒也不必回答她什么。果然闵红玉只是略站了一站,便继续往山上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看她细高的鞋跟踩在碎石上,终于忍不住问:“你要不要换双鞋再走?”
闵红玉“噗”地一笑,问:“你怎么知道我还带了别的鞋?”
潘健迟说道:“像你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不带双鞋子就出门。”
闵红玉回头瞧了他一眼,说道:“像我这样的女人……你这口气,认识我不过几天,倒和我十分熟识似的。”她不再多说,偏又嫣然一笑,对他说,“把箱子拿过来。”
箱子里头果然有一双平底鞋,闵红玉换上了,又把高跟鞋装在箱子里。潘健迟忍不住语带讥讽:“我以为你带了两箱金条,谁知你带了两箱衣物。”
闵红玉笑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这样的女人,能不多带几身衣服出门吗?而且西北这时候还冷着呢,我当然要带上大衣靴子什么的。”
潘健迟道:“西北此去千里之遥,难道你就打算这样一步步走着去?”
闵红玉道:“走着去太慢啦,只怕咱们还没有走到,易连恺就已经被易连慎杀掉了。咱们到山谷里找户人家,换了衣服,再翻过这座山头,就是平江县城。那里有火车去济安,到了济安再换车去镇寒关,就方便了。”
潘健迟问:“易连恺真的在镇寒关?”
闵红玉抿嘴一笑,说道:“我说了你也不信,何必再问?”
山路曲折,看上去极近,其实走起来甚远。他们两个人虽然年轻,但是都不是走惯山路的人,山谷里的几户人家,看上去不过咫尺之遥,但走起来才知道羊肠小路弯弯曲曲,绕来绕去,可望不可即。一直到下午时分,山谷里的人家屋顶上都冒出淡蓝色的烟雾,闵红玉才气喘吁吁地说:“歇一歇吧,看样子天黑前能下到山谷里就不错了。”
他们坐在一块大石上歇脚,闵红玉这时候才觉得腹饥如火,可是箱子里却没有预备干粮。她心头懊恼,却无可奈何。潘健迟见她绷着脸,似乎十分生气的样子,便问:“饿了吧?”
“你怎么知道?”
潘健迟淡淡地说:“因为我也饿了。”
闵红玉终于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说道:“这可没招了,我只记得带衣服,忘了带干粮。”
潘健迟见她笑靥如花,心想她怎么如此爱笑,这种境况下竟然还笑得出来。他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番,说道:“现在这时候,连野果都没得吃,咱们再饿也得忍住,快点下山走到那村子里去才行。这种时节,狼啊豹子什么的饿了一冬,这时节都出来找吃的,咱们别饿着肚子,倒填了它们的肚子。”
闵红玉听他这么一说,立时跳起来,一言不发就朝山下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拐进了小路,这条小路乃是山民砍柴的小径,宽不过盈尺,说是路,也不过是在山石嶙峋间整出略为平坦些的地方,让行人勉强能够下脚。羊肠小道从山顶迤逦而下,两旁的荆棘虽然被砍过,但是仍旧不时地挂住人的头发、衣襟,一边走,一边还要摘刺,一个不留神,就会挂破了衣裳。这样紧赶慢赶又走了差不多三个钟头,眼见着天渐渐黑下来,突然听到一阵犬吠。闵红玉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听到这样一阵狂吠,却忍不住“哎呀”了一声,掉头就跑到潘健迟身后。
潘健迟的脚步却丝毫没有迟缓,转过几株皂角树,只见一角谷场已经出现在面前,谷场后头就是山石垒的院墙,正是山里常见的农家。剥落了黑漆的木门扣着,一只大黄狗正在门缝里冲着他们俩狂叫,奈何门环上斜扣着一截细棍,虽然锁不了人,狗却在门里头出不来,只能隔门狂叫。这个村子在山坳里,稀稀落落住着七八户人家。大黄狗这么一叫,村里其他的狗都叫起来,此起彼伏吵闹不休。潘健迟怕动静太大,这样的村子,进来了外人自然是很稀罕的,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不能不事事小心。
他随手拣了块尖石拿在手里,用食指扣住了轻轻一弹,正好从门缝里弹进去,虽然大黄狗正自乱蹦乱跳,但他这一弹准头极佳,石子正正撞在那大黄狗的鼻尖上,只听那狗呜咽一声,软倒着竟然伏在了地上。村里其他的狗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吠声渐渐地低了下去。
闵红玉见他露了这一手,不由得十分诧异:“原先只知道你枪法不错,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打狗??”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早就说过,这一路上,你肯定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闵红玉听出他话中微带讥讽之意,却也并不反驳,只是微微一笑。他们进村后不久,就遇上了赶着牛回来的老叟。山间民风淳朴,他们说是走山道迷了方向,错过了打尖的集镇,闵红玉便掏了两块钱银元出来,说是要买饭吃。那老叟连连摆手,最后见他们十分坚持,便收下了一块银元。将他们引回自家屋子里,叫自家堂客烧水做饭,又忙着从后山竹园里逮出一只芦花鸡,竟然是招待贵客的样子。
潘健迟从来没到过这样的地方,但是安之若素。山里人家比平原的农户更加殷实,因为山里来的人少,虽然近年来动乱频起,却也甚少有军队会闯到山里来。而且收税赋的官员,也懒得到这荒山野岭里来催逼,所以山里人家只要烧荒恳出几亩薄田,倒也不愁吃喝。这户人家只有老夫妻两个在家里,说是大儿子去山下打犁头了,马上就要把田犁出来。山里寒气重,这时节屋子里还烧着火塘,老叟一边催促老太婆做饭,一边招呼他们在火塘边坐,说:“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走道就是这样,错了宿头,只好投奔人家。我们这山里难得来一个外人,来了就是客。你们别嫌呛人就是了,山里都是烧火塘,没办法啊。”
潘健迟听他的谈吐,倒不似乡间无知的老农,于是慢慢地询问。原来这老叟还是逊清年间的一个秀才,姓陈,原本在山下住,家中因为一场官司落魄,把山下十几亩水田都卖了,本想寻馆糊口,偏偏运气不好,几个学生教来教去并无一个成材,乡下本就不重读书,有的学生退了学,有的学生生了病,终究逼不得已关了学堂,搬到山里来,烧荒开垦。后来战乱渐起,山里倒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意思,一住也这么多年了。
“先是闹义和拳,然后闹长毛,后来说长毛子在符远上了岸,拿大炮轰城……总督大人吓得没有法子,换了衣服逃出城……别说总督大人了,谁不怕长毛子啊……我还亲眼见过长毛子,说是修铁路,那个洋人的管事,蓝眼睛黄头发,头发和稻草一样,黄得那个金灿灿的!后头还跟个洋兵,那个洋兵竟然是绿眼睛的,骇人哦……最后到底是闹革命党,皇上不当皇上了……”陈老叟拿火钳架着火塘里的木柴,又问他们,“现在外头又闹什么?”
潘健迟笑了笑,说:“还不是打来打去,这个想当官,那个想发财。”
陈老叟点了点头,说:“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子,要是都不想当官,都不想发财,也就太平喽!”潘健迟倒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山间,跟这样一位老农说这些话。真的是,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老叟从火塘的炭灰里扒出几块烘好的地瓜给他们吃,说:“先垫垫饥,山里没点心,这是自己家里在山上种的粗玩意儿,倒是蛮甜的。”说完就起身去灶间帮老婆子杀鸡。潘健迟受过新式的教育,凡事讲究女士优先,便先让给闵红玉,只想这样看上去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她大约碰都不愿意碰呢。谁知闵红玉道了声谢就接过去了,三下五除二就剥掉皮,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告诉他说:“山里的地瓜是最好吃的,尤其好吃的是这种火塘里烘出来的,我小时候就爱在炭灰堆里埋地瓜,可惜每次总吃不上。”
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记,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委实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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