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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坐着“踏风”,李雪鳞催马不紧不慢地跑着。蓝天、绿草,单纯的色块造就了直线型思维的草原民族,也成了他这种心眼特别多的人一个放松的好去处。
带着植物清香的春风如丝缎滑过皮肤,说不出的舒服。李雪鳞出来前只穿了一件骑兵的夹克军装,此刻也脱了,**着上身。胸肌、腹肌,还有手臂上的腱子,棱角分明,整个人就像一头积蓄着力量和杀欲的猛虎。大自然赋予雄性的健美被展现得淋漓尽致。
与他一起驰骋这片草原的,除了通人性的“踏风”,还有坐在身前的小女孩。那一头金发被风吹起,拂在他健硕的胸口,更拂在他心里最柔软的一块地方。怀中的女孩是他的宝贝,是能让猛兽俯首帖耳的百合花。几个月的共同生活,蕾莉安开朗了不少,变得很爱向他撒娇。李雪鳞不知道这其中有几分是将自己当成兄长来仰慕,有几分只是为了找一个父亲的替代品。
“河,那里有河!”蕾莉安指着不远处一条亮闪闪的带子欢呼起来,抬起头,湛蓝的眼中满是期待。
李雪鳞温柔地一笑,右手缰绳轻轻扯了扯,“踏风”会意,一溜小跑冲着那静静流淌的大河而去。
辽东草原上水源丰富,除去几条有名的江河,还有这种没有名字,数量不少的河川,或者汇入大江,或者在某处洼地积成海子。纵横交错,将草原分割成一块块。
放“踏风”去吃草,李雪鳞脱掉马裤皮靴,走进深不过膝的的水中。河水清澈见底,不时有几条巴掌大的鱼游过,竟不怎么怕人。棒打狍子瓢舀鱼,要说物产,这片从辽河一直到外兴安岭的草原,再加上附近的林子,足够养活百八十万人。
农历五月中旬,南方的长江和黄河附近已经入夏,这儿仍是温暖的春天。试了试水温,李雪鳞替女孩脱掉衣服,慢慢拉着她走进河里,拿条毛巾沾着水,在蕾莉安身上搓揉着,很轻,很小心。
女孩娇嫩匀称的身体在水中亭亭玉立,白皙的皮肤上沾着水珠,好似是从希腊神话中走来的神女。一时间,李雪鳞竟然看得呆了,不知不觉停下了动作,伸手揽着她的腰,在女孩的心口深深一吻。
唇上传来的触感,甜腻柔滑,带着一股如牛奶般好闻的体香。这个被敌军称为黑狼王的年轻人,在这一刻心中满是爱意。有父亲对女儿的疼爱,哥哥对妹妹的宠爱——还有一个男人对少女的恋爱。
亲昵一阵后擦干身子来到岸上,李雪鳞只穿上了马裤,找了处斜坡靠上,半躺着,将蕾莉安抱在胸前。
在军旅中生活了一些日子,女孩身上有了些变化。似乎在娇艳之外多了几分英武,日光下那**的肌肤隐隐可见肌肉轮廓,比之李雪鳞那个时代的小孩子更加健美。
“我的小公主,我真怀疑你是阿弗洛蒂忒的女儿。”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青年低下头,给那双小巧的嘴唇一个轻吻,“对了,她在你的家乡叫做维纳斯。”
“哥哥,你这么喜欢蕾莉安的家乡,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去好不好?”
“一起回去?”李雪鳞笑了,“这是罗马帝国贵族的邀请,还是我妹妹的愿望?”
女孩认真地想了想:“两个都是。哥哥,等你不打仗了,我们就向西出发,行吗?”
向西。李雪鳞将视线转向地球另一端那个文明的方向,一阵复杂的感情涌上心头。敬佩、好奇,还有些畏惧。那是个幸运的文明。罗马灭亡后,蛮族们在帝国的尸体上建立起自己的国家。之后,维京人入侵了,在日耳曼止步;阿拉伯人入侵了,在西班牙止步;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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