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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的天空被青灰色的云一点点覆盖,黑压压的一片连着一片,好似滴入清水中的墨汁,随着分子热运动,正一点点吞噬着光亮。
“妈妈!要下雨啦!”光着屁股站在墙角撒尿的小孩,裤子都来不及提,就跑进胡同里,声音还在耳边萦绕,“妈妈!要下雨啦!我可以出去玩吗?”
“玩什么玩!回去把作业写了,写不完不准吃晚饭!”一位中年女性的声音在咋咋乎乎的响起,忽远忽近,飘忽不定。
那小孩咿咿呀呀的不情愿,枝头的知了叫得更厉害了。
夏风吹起热气,新叶的嫩芽,混沌着泥土的潮湿,形成雨落前独有的清香。
你可以说它是泥土的芬芳。
也可以讲它是夏天的气息。
还能将它描述成自由的味道。
“牧牧!要下雨啦!”她在模仿那个光屁股的小孩儿。
他揉揉她的头发,“马上就要高温了。”
“为什么?”
“因为一场春雨一场寒,以此类推,一场夏雨一场暖…”
“可是我只听说过前半句,后半句…”林榆一下反应过来,“不会是你自创的吧!”
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扬了扬眉,凑近林榆的耳畔,“跟你学的。”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快走啦阿榆,我们得找个地方躲雨。”
林榆站在远处沉思片刻,才后知后觉地追上来,挽着他的胳膊,气鼓鼓地说,“哼!你学坏了!”
淅淅沥沥的雨声残响,他们加快了脚步。
他脱下外套,顶在林榆头顶,环顾四周,选定一家店面很小的咖啡馆,“我们去那个咖啡馆躲雨,等雨停了再走。”
“好。”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渐停,他们展子啊咖啡馆的屋檐下,也就没几秒的时间,雨在顷刻间滂沱而至。
铅重的天空完全被青灰色的乌云遮盖,雨水打在海棠树上,刷刷作响,此时听不到知了的啼叫,也听不清那位妈妈对儿子的训斥,只能闻到幽幽的咖啡香,一丝一缕的飘入鼻息之间,中间还偷偷融入一些泥土的气味,宏然天成,好似本该如此。
肩上的西装将小小的她包裹着,身边的人内搭黑衬衫,黑西裤,双手插兜,幸好他的气质足够优雅出众,面容表情也很和煦,要不然被认为是黑社会来收租也不为过。
抬头瞧着一步之遥的雨水,清晰可见,她抬手,触手可及,雨水打在她手上,冰冰凉凉的。仰眼间,她看到邵牧原,他的头发微微打湿,额间松散的挂着几滴雨水,最惹人驻足的应该是那双眼睛,正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眼神里有什么呢?有满满的爱意与真诚,那是她确确实实感受到的。
雨滴再次砸在她手心,地动山摇般的敲击在她的心间,连雨水都变得那般可爱又可亲。
“我好喜欢下雨天。”她笑着开口,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传入那人的耳朵里,软软的,柔柔的,像狗尾巴草在挠痒。
他看着她,一时间忘了搭话。
她掏出纸巾,抽出一张,对折。
抬起步子,一步,两步。
她站在邵牧原面前,踮起脚尖。
他下意识地低头,正好看到林榆的眼睛,她的眉毛,她的睫毛,还有她的美人痣。
“为什么喜欢下雨天?”他想起了要问什么。
纸巾敷在那几点零散的雨水上,她笑了笑,酒窝一深一浅,美人痣随着眼睫颤动,实在是太磨人了。
“因为下雨天的声音很好听,超级适合窝在家里看电影…或者睡觉,”她的眼睛好似在说话,忽闪忽闪的,“而且下雨天的味道也很好闻,”她有些害羞,脸颊爬上浅浅的红晕,“最重要的是,今天的下雨天我格外喜欢!”
“为什么?”他又问,眼神却移不开。
“因为最喜欢的下雨天和最喜欢的人在一起,当然很快乐!”红晕转变成潮红,她迅速站定脚步,往后撤步子。
还没等她站稳,邵牧原伸出双手,将林榆紧紧抱在怀里,从后面看,好像只有他一个人似的。
他将林榆整个隐埋在身下,好似抱着此生最大的希望,一辈子都不愿意放手。
林榆越这样说,他越觉得自己应该坦诚,任何不经意的误会都可能会引起往后无穷无尽的错过,就像谭柯和崔媛伊那样,原本相爱的两人,越走越远,到现在形同陌路,只能维持在肉体的交集之上。
他确定自己喜欢林榆,不管曾经是不是带有目的,但现在的答案是唯一的,具有独一性。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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