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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充满新奇,不喜欢被限制,直至回归最初,如果这个成立的话,你将是活得最幸福的人。如果不成立,那么就想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步伐寻找自己最想得到的东西。可殊不知这个东西,只有漫步休闲等待出现,因为根本不用去努力,它会自动向你走来。诗人曾说生活赋予我们的道理,还得归还生活。我们从生活腌制品中别认自己的酸甜苦辣。品尝了爱情的这杯苦水,累积了满腹牢骚,就再也不愿多说一句情善的话。苦衷走向极点就会发觉一定要放手,才走的轻松。如果把爱情比拟成一场雨,那么是雨点打碎了玻璃窗的平静,而并不是雨水想证明它的爱。真的要走在一起吗?当事人触摸到了陌生的地方,那他需要承认它接受它,而后才觉得般配。要过河道时,只有通过丢失某种东西才有人渡你一程,而你到了河对岸因为丢失那一样东西而左右不适,这就人最复杂的情感,念念不忘既是煽情又是苦难。倒过来看,如果不是他的出现,还不知人生还可以这样,爱情还可以让自己甘喜悲愁。有人说沉浸爱情这杯酒,总有醒来的那一天。一旦觉得在耳畔听到的誓言变成大话,当事人便开始放弃,开始妥协,开始厌倦,进而连自己也看不起自己,这样你的爱情是悲剧。悲剧从来不是两个人的生活,而是自己的脚步成就了悲剧?要不要喜剧收场呢?那如何避免悲剧的呼吸呢?诗人相信只要阳光打在水面,就能温暖不知多少只鱼虾。

    提到同班同学聚会各抒己见的机会来了。一个大学班级从全国挑选的学子汇集在一起,共聚学习生活四年,不是轻而易举的。当这些人学有所成,走向社会建设家园,往往扯出整个国家的政治意识层面跟本国文化层面的追求取值,哪怕说整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层面也不算过分。如今是知识爆炸时代,唯有走人才路,才是世界的,才是未来的。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所谓在某个行业有相当影响力,相当地位的成功人士;并不是拿这同学聚会舞台炫耀财富跟传播自己的成就,他(她)没有这个必要。他或她混的好,能说明对社会的适应能力非常强,又或许幸运死往身上砸,买的股票就一路狂飙,投资房地产大把大把的金银便流向腰包。如果按此看来,说一个国家处于安定和平的时代想不富裕都难。这些人都是很好的,了不起呀!当然,聚会的目的何在?有些人趁机对比一下自己的过去跟现在的不同而已,因为可以在熟悉的人里索要跟印证一些已经非常遥远的往事。有人说怀念只是对自己更加的爱惜,对自己再次的认识?财富的积累能说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在发展,能说明一个人生活物质质量的改善或提高。但有那么一种东西,比起金钱更为迫切解决。这种浮躁世俗的拜金主义得不到遏制,社会污垢就一层层生成。你再怎么有钱,也难买我的乐意?你再有钱,也是十月怀胎所生,这个骗不了谁。当然如果你能给他一百万,他或许会改口,说你早产儿或晚产儿这两者由你提,这前提是表现你跟一般人不同的假象,或许还会附和一些迷信的天象概念。古时当上帝王宝座的乱臣贼王,往往把自己的出生弄得神秘,大肆宣扬自己是为了当帝王而诞生的。这弄虚作假,迷惑了众多受苦的黎民百姓,使其的统治地位得到巩固,这是原因之一。

    “四年了,就算我再不愿热闹,我也要聚一聚。”,钟子之说。

    “你一位诗人总有更忙更重要的事处理,不过这次是逃不过的,因为你被列为上上座,江吉大酒店本月十号。”

    “收。”

    “想必你也知道,为什么非要叫你了。因为那茜……”

    “能带家属吗?”,钟子之一听到那茜打断他说道。

    “我——你会带?不过,如果诗人要带,我肯定举双手赞成,要是谁肯出声我罩着。”

    “班长罩我,那再来一百个那茜,我也不怕了。”

    “你不乐意见她,总有你的理由?就像莎士比亚在《爱的徒劳》说的那条严酷的刑罚‘任何女子不得进入离朕宫廷一哩之内,如有故违,割去该女之舌示儆’。”

    “就算你引用再多的刑罚条列。是诗人的话也就不觉的它能作用于我。再说了,那茜的了不起是出了三部小说?我只说她不怎样,而我总在高处似的……”

    “你们彼此藏有郁结,我得事先要明确一件事。这次聚会是同班同学看重人家的名气来的,到时你可不太扫兴。”

    “班长,你千万别往那想。”得到钟子之的应许,班长挂断了电话。钟子之的书屋收藏了《我的缘跟风来》,对这个前女友的才华,看来赞许多于贬乏。只是他不想让旁人知道罢了,所以为了掩饰旧疤痕好把自己夸大,还不惜动用撒谎的手段。这就像担着深沉的话,去做肤浅的学识。一群同学集聚青岛欢迎作家那茜。在江吉大酒店的门前就写着“热烈欢迎那茜,共聚同窗情(——某某大学中文系某某界05班)”。老同学聚一起吃喝是少不了的,并且在酒席上谈话也更轻松,也更有欢聚的气氛。

    “这位‘诗情三郎’到那都招人欢喜的。”,同学调侃说。诗人就像早上托起的太阳,因为醒着的目光都在迎着黎明。大概是全班同学能追忆的可当资谈的荣誉,非要谈到他不可。他就像牵着整个过程,失去他就像失去那一段时光似的。从这层面说,他是班里最为核心的人物。

    “‘在情人节那一天,我拿着一支带露珠的玫瑰送给你,你以为我喜欢你,其实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想看看我的勇气而已。’这话在校园风靡一时,堪称为经典中的经典。男主角跟女主角经过六年了,再次在我们的面前,她们要说点什么呢?”,班长一下子把整个会场的气氛搞了上来,这是多么值得回顾的桥段呀。两人笑了笑,面朝而坐。

    “迷宫锁萶华,”诗意正浓的班长首先开口说。

    “老树得春秋。”有一人接。“会是江南雨,平生爱谁去。”,发出这诗句的人音量太低了,以致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听不清楚。——众人不把它当话了,就算天空一只飞鸟掠过。

    “隔远知情近,”,海夏一口诗香。钟子之并没能接上。

    “错背名利门。”,快人快语的团支书,接上。

    “……”

    “却见春梁燕,”,等众人气尽力衰时,钟子之在途中抛出,跟战场上丢一个炸弹的威力差不多。

    “似是故人来,”马上被海夏之接。

    “安得好梦在,”,又想获得头彩的海夏不给任何人思考的时间,这句诗便如乌天打雷的之势发出。

    “且行且止哉。”钟子之得到的鼓掌声,不绝于耳。众人认为不管要流逝多少时间,金童玉女的称号是属于他俩的。而后就没有人出招了。

    “你的大作可用‘花飞春暖,鸟齐声远。’八字蔽之。”,正当要沉静时,一人插嘴说。钟子之跟他敬了一杯酒,正所谓得意千杯少,横眼见半天。

    “谈笑风生得意时,酒前纵欢莫说低。是不是你出了诗集了,说一说,大家给你搞个签名卖书会。”,喝的起劲的毛树闯,朗爽快意地说。

    “这个,远……不过这是你的好心,这个意我就先领了。”,自从毕业后,各自为生活奔苦劳累,没能长年合夜谈道论诗。但是,还是有人在期待他的诗作的。“有一点吧,经过这两年的飘荡。我觉得自己应该安定下来,跟她一起坐守在田野喂鸽子。”,当毛树闯谈及他的情感问题,便把自己跟海秋的恋情跟他说了说。“诗人就是诗人,把生活点翠的脱俗凡响。”,一女插嘴说。“你跟第一词人争风这倒是真话,可你既然是他妻子的徒弟,从这个关系看你倒是输人家一节,只管叫人家师公了。你也不要怪我多嘴,本来我是不信的,但是今儿见到真人了,真相自然要浮现在这帮同学面前的——”“从大学到现在我俩一直不合,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人人都称赞我‘诗情三郎’,可他就因他是‘诗中敌手’不管是私底下还是在公众的场合当面给我难堪,叫我‘情诗三郎’,至今还是这样,越看越想抽他,更主要的是我看出这个伪君子的面目……还有,我得跟你们说一下半个月前,在大街上他是如何把我取笑。为了更好的表述嘲讽喻意,我不得不案件重演:“你想一手遮天,情诗三郎?”,他看见我独自一人走在街头,把他的跑车慢了下了,开了车窗。那嘲弄丑恶的脸神,又难耐内心的得,自以为是在给罪人施恩。用手指头一个劲一边画点我,一边把这话当广播一样传播,而我听着既像褒赞又像要我的命。诗人高贵得可以骄傲的灵魂,让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鄙视他、憎恨他。我假装没听见,继续走我的路。可他倒好见我不理睬就不依不饶的开他上百万块买的跑车拦住我的前路。“我此刻多么想问你一句,你有诗人证吗?”,他说。“你此话相当于我放屁,并不需要我脱掉裤子。”,他毫无王道当街拦住我的去路,我觉得他已严重影响到我独自闲逛的心情,就怒斥道。“我多听说了,只要有坑你就会跳。你也执念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对你这种人的自我牺牲有着无可廉耻的挑衅兼自嘲的调调儿,还天真以为自己能拯救受难的灵魂,能涤清现实的污垢做济世主。我该激动还是悲叹,激动是意外吧,因为这世上有一个但丁就足够了,还一味写长诗大论,建造精神家园,可笑得一无所知,你就是耗虚精力,有劳无功。此刻只剩下后者了,毕竟大学我是以哲学出道,遇见了我学术上的敌人,相当于是你把我的论当成一张废纸了,你可知我的论文题目是《人的自私论》。如果真能加料或拓宽我们的私事仇怨,眼前就有一个大坑,我今天就想跟你跳一回,我大可看看你有何能耐。”,这个人可能顾及到大众的眼睛,尽量把自己要说的讲清楚,既要精心运用措辞又要克制内心的愤怒。“凭什么?”,我仰头,不屑一顾,当场让他难堪。“因为我知道我可以帮您弄得一个诗人证,就好比当医生要个执医证,当大学毕业了就顺意得到毕业证,开个车要个驾照等等。你有了诗人证对于全天下的人只要读懂这证书上的汉字或英文,就能确定你是诗人了,你就拥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感。”,他满肚的坏水编扯的瞎话就好比,要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当犯人不可,听他说话的感觉相当于憋屎一样难受。“谁授予你这个权利?”,在难受又好笑下,我发问他。“这个证书是由我监制,由我盖章,由我颁布……”,他的狂妄自大,丝毫不知自己在说白日梦;让我感到寒冷抖颤,无疑在火中取栗,便责怪自己为何要跟这个小丑走在同一条街道。难道整条街道不管人的坏,坚硬得不动于衷,毫无关己?处于精神混乱的我,不得不把自己的苦恼化成对街道的不满,虽然是盲目的,兼无所作为的感触,可恼的诗心呀!“笑话吧,你以为你是上帝的舅舅吗?”,在一阵冷风的吹拂下,我的理智处于半状态,更是容不得他的挖苦,我很生气的回道。还一度打算跨过绿化带让他追不上我。“其实你做的好事,我得让你噌噌几声,再仰天微微一笑,躺下去……比如——我说的是比如一件新衣服才穿过几次,因为来到了夏季,你还在穿棉衣。那天,你在街头看到了一个穿着破烂不堪不能遮羞的乞丐。你大发善心把自己身上厚厚的按正常人来说这只有寒冬才穿上的羽绒服,脱了下来,一摔到乞丐的身上,示意说要他穿上。乞丐当场把你的好意,看成了对他的挑衅……”他断断续续在卖弄在大学学来的哲学,又要让当事人清醒的意识到有生命危险似的。这表面对话看似无语伦次,实在在暗示什么,当时我的暴脾气的耐性已处于全线告急,几乎是让人拿命相搏。那天后,我不得不把他立定为在往后的道路上,只可相反而走的人了。为了赶快脱离这个恶獸,不让自己做傻事,我就赶紧返回出租房,当然那时我处于劣势的(他在车上看似一个飙车狂,他是不能被激怒的。我畏缩的笑朝着他,交手抱着肚子,拱着后背,尽量做得弱小可怜的来回应他的咄咄逼人的架势,当他得到了恐吓兼霸道带来的欢乐,就放松了警惕,就在那一瞬,理智使得我不得不快一点远离他,我开溜了,没有一次回头。

    诗人把第一词人的坏事爆料了,想不到诗人也做起八卦的事,听者的表情惊愕跟迟疑,毕竟人喊捉贼,贼却是他自己。他们大概更清楚,蔡左左本人不在,这纯属是犯了诽谤罪?这三人到底是谁先走错了呢,看来这个才是关键,也能断定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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