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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老师,您来这里多久了?”周兰又帮她打了一桶水。
“五年。”
“我看您不像是农村人,这里条件这么苦,您受得了吗?”周兰打量着秦笙,秦笙长得白白净净,细胳膊细腿,即便不用化妆品,脸也白白嫩嫩的,并没有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的人那样被风吹得皱皱巴巴。
“还好,我挺喜欢这里的,在这里人很平静,心里很安稳。”秦笙笑笑。
周兰点头,“是啊,这里的人都很好的。”
周兰是在这里长大的,家里穷,但是天资聪明,家里本已经供应不起她上学了,是老校长一趟一趟去她家里给她爸妈做工作,然后亲自辅导,这才出了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村里每家每户都捐了钱,周兰从那时起就立志,等她大学毕业,一定要回来回报村里的人。
秦笙洗衣服的手慢下来,然后抬头看向周兰,“你是打算留在这里不走了吗?”
“对啊。”周兰毫不犹豫的点头,“这里是我的家,我怎么会离开呢。”
秦笙看着天边的晚霞,若有所思,也许是时候她该离开了,离开这里回去给他一个交代。
秦笙把决定离开的事情一说,老校长叹了一口气,“若是旁人,我也许是要留他的,但是小笙啊,是你,遗憾之余,我还是有些高兴的,你能在这里这么多年,我很开心,也很感激,你应该去寻找你自己的生活了。”
秦笙走的那天,没有与任何人告别,早上五点天尚未大亮,她便一人拖着行李箱搭村里唯一的三轮车去了镇上。
她讨厌告别,讨厌哭哭啼啼,更讨厌盛大的离别后那种无以名状的失落感。
*
五个小时的汽车,二十八个小时的火车,秦笙一路颠簸的来到了这个有他的城市。
“要车吗?去哪里?”
“小姐,你去哪里?可以拼车的。”
“这个时间没有公交车的,地铁也没有了,打车不好打的,你要去哪里,给你便宜一些。”
“不要走啊,说一下去哪里呀?”
“......”
一出来,身边便围了一群人,秦笙面上保持着冷漠,不言不语的快速离开了这个包围圈,五年前她上大学时走出车站便是这幅场景,她以为五年后也许会改变一些,原来并没与改变多少,车站变大了,现代化了,新颖了,可是车站外的人还是如原来那般。
出了火车站,一阵凉风袭来,秦笙紧了紧身上略有些单薄的风衣,凌晨两点的G市在霓虹灯的映射下,闪闪烁烁,仿佛玻璃瓶里的弹珠,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芒,朦胧而又美好。
秦笙站在路边四下看了看,青灰色的马路上有许多刚刚走出火车站拖着行李箱走动的人,还有许多来接人的私家车,每个人都有他的目的地,匆忙而去,只有她站在这里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像一个外来的入侵者,又像是一个被人抛弃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秦笙掏出她用了不知多少年的诺基亚手机找出一个手机号码,想了想,却并没有拨下去,而是收起手机转身又回了火车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不如在候车室里对付一晚吧。
秦笙转身的瞬间,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从她身边经过,车内有些疲惫的男人按着额头不经意间转头看了一眼,突然面色急变,喝道,“停车。”
司机猛地踩了刹车,车子停了下来。
男人的手在触碰到车门时蓦地顿了一下,迟疑了三秒钟,缓缓的收了回来,无奈的摇头一笑,“或许是我太累了,她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开车吧。”
黑色车子疾驰而去,秦笙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进了候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