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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坚决地走向那个卖馒头的摊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没事儿的话就不要缠着我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知道我是探陵官,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我不想跟他打交道。
他在原地怔了一下,没有动作。
我来到馒头摊子前,冲着老板道:“给我十个馒头,装起来。”
老板麻利地从蒸笼里捡着热气腾腾的馒头,趁着这时候,我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下那个人。
那人朝着我走过来了,我立刻掏出钱交给老板,等老板找了零钱,我就立刻离开。
今天镇上正“赶场”,也就是正是集市,人多的很,我也不怕甩不开他。
谁知道这老板捡馒头给我的时候麻利,找钱反而慢吞吞的,没等老板把零钱找够,那人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一只手顺着我的后腰探了过来。
我立刻反手按住了后腰上的口袋。
我后腰上有个系在腰上的口袋,里面是我师父传给我探陵官的家当,这些东西要是丢了,等我挂了去地下见到师父他老人家,非把我生吞活剥了不可。
但我这么一按,明明也没碰到他,他抽手出来的时候手臂上已经是鲜血淋漓!
两道至少十公分的伤口横亘在他的手臂上,显得十分可怖。
我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我身上也没什么尖利的东西啊,这伤口怎么搞出来的?
我正打算说话,那人却已经先嚎开了。
“啊!你这个人,我不就碰了你一下吗?你干嘛拿刀片划我?哎哟喂,我的胳膊……”
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娘看到他手臂上那血淋淋的伤口,不由咧了咧嘴,随即就对着我数落开了:“你说你这个人也做的太过分了,这市场上这么多人,挤也是没办法的,你怎么能这样……”
随着这个大娘先开口,周围人纷纷附和,愈说愈离谱,我全程就站在那里动也没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就成了众矢之的了。
什么没道德没素质做事儿极端都是好听的话,那些不好听的,说的我自己都以为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了。
我分明看到,那个穿连帽衫的家伙嘴角露出了一丝奸笑。
我只觉得一口气堵在了胸口,憋得我胸口闷痛,恨不得上去打他一顿。
刚刚一动,人群中几个热血小青年就冲上来了,直接把我放倒,按在了地上。
乱糟糟的声音里面,我只听到一个浑厚的中年人声音:“喂,是警察局吗?这儿出事儿了,你们快来!”
……
“姓名?”
“祝韦安。”
“年龄?”
“21岁。”
“身份证有没有?拿出来我看看。”
我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小小的身份证,递了过去。
警官拿着身份证看了一下,咳嗽一声,道:“这事儿你们打算公了还是私了?”
“要是私了,你要是能征得人家的原谅,给人家付了医药费,我们也就不拘留你。”
我开始有点儿心疼口袋里刚刚挣来的钱,便问道:“公了的话,要关几天?”
警官转头看了一眼那人手臂上的伤口,又低头下来写口供记录,眼皮也不抬一下:“真要认真的话,这虽然还不能判定为轻伤,但你在里面待半个月是最少的。”
我登时就没了脾气:“那还是私了吧。”
警官抬头瞪了我一眼:“你说私了就私了啊?你得看人家能不能原谅你!”
我恨恨地看向那个家伙。
那家伙倒是摆出了一副心胸宽广的样子连连摆手:“没事儿没事儿,这种小伤口,再怎么也不能让人家坐牢,去医院看一下就行。”
看他那样子,我发誓我手头要是有刀,绝对再给他划两个口子出来。
在警官的监督下,我跟他去了医院,医生一通操作之后,医院拿走了我九百六十二块。
算上之前买馒头的五块钱,我现在身上就剩下三十三块,连上喝水吃东西,最多撑一周。
还是每天馒头咸菜白开水的一周,甚至,咸菜都不能多吃。
警官教育了我一顿之后就开车回了警局,留下我跟他站在路边。
“要不咱们去吃个饭?”愣了一会儿,他突然转头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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