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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微微怔了怔,没有料想叶千歌会有此一问。
他为户部尚书,兼管农桑,精于农事,虽很惊异,却不匆不忙道,“此乃利国之举,当大力推广。”
叶千歌轻轻颔首,对方的回答中规中矩,并无亮点。
但凡知晓占城稻的优势,每个人都会推崇有加。
“大人可知这占城稻如何培育而成的?”
这才是重点。
黎平沉吟片刻,“应是经过多次选育而成的。”
叶千歌目露异色,“大人知道选育?”
“择其优而已,并无复杂。”黎平笑了笑。
叶千歌点头。
“确实如此。”
“虽不复杂,但要花去大量时间和精力。”
农作物的选育,自古便有了。
只是,鲜少有人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虽关乎民生大计,但即便是当政者也很少过问。
黎平长叹一口气,“确如王爷所言,小臣从事农桑政事,已有数十年之久,这种子的选育颇为繁复。”
“单论小麦,小臣已着人选育了十余年,而今才见成效。”
叶千歌侧目,“大人正在选育小麦?”
黎平强笑几下,微微点头。“让王爷见笑了。”
叶千歌摇头,颇为赞叹,道,“大人有心了。”
“如今小麦的亩产,约莫三百斤,若选育出来的小麦能达到四五百斤,哪怕是三百五十斤,也是一件莫大的功劳。”
选育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挑出最适合自己要求的产物,留下种子,待来年栽种。
而后,又从这一批产物中进行挑选。
如此反复,待到若有种子,发芽长成的作物,全都达到标准,便选育成功了。
这是个极其消耗精力和时间的过程。
往往,选育一种农作物,短则数年十数年,长则数十,甚至更久。
“忠君之事,小臣并无多想。”
黎平谨小慎微,不苟言笑,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叶千歌笑了笑。
心道,自己低估了黎平的为人,虽看似老实巴交,实则心思玲珑。
能官至户部尚书,怎会是个默默无能之辈!
不贪功,不冒进,还能做事,徐亦婵拔擢他,亦无可厚非。
二人寒暄小会儿,叶千歌便扬长而去。
黎平兼管农桑,将来势必要与之交涉,提前认识一下,也是好的。
工部尚书一直忙着丈量土地,还吆三喝四的指挥众人,忙的不亦乐乎。
天水村的村民都被发动起来,在忙着挖掘沟渠,将小河拓宽。
叶千歌看着眼前这幅热闹景象,不由笑了笑。
“王爷,路何时修?”
刘华一直很在意叶千歌身后。
但见叶千歌悠闲下来,这才前来问道。
“要想富,先修路,既如此,便与王府一样,都明日吧。”
叶千歌顿了顿,继而朗声道。
“喏。”
刘华细心记下。
“从城门,沿着官道,先修五十里,然后修建长安至泾阳的路,皆按官道的规格,对了,还有长安至蓝田,也一并修好……”
再如何,也不能忘了老爹的封地!
叶千歌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上万的人手,他可不能就这么白吃白喝的养着。
人尽其用才是王道。
刘华连连点头,又是心神巨震,王爷真是大手笔。
长安城,有东南西北四门,按叶千歌的说法,所修建的道路,便超过两百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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