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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何婉清煮了晚饭,我留下来吃饭。花蕾回来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把我问倒了。
她问:“叔叔,你去哪了?怎么这么长时间都不来?”
我在心里想:我是去哪了,却发现哪里都没去,只在心里兜了一个来回。
虽然花蕾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顿饭依然吃得与往常不一样。不知道是来得太突然,还是陌生,我们都不多话。
吃完后,我帮何婉清一起收拾碗筷。然后等她收拾好厨房,我向她说再见。她看看我,似乎有话要说,却欲言又止。
花蕾叫我留下来再陪她一会,我说明天还要上课,花蕾便没有坚持。
临走时,我把何婉清叫到她的房间。我抱着她说:“我真的不想失去你。”
然后,我离开了她的家。
失去又得到。我依然觉得这像是一场梦。
我总是觉得很多事情都像是梦。
我没有告诉李准我去见了何婉清的消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我想,也许沉默会更好。
李准和李媛已经如胶似漆。他们在我面前已经能当我不存在一样的亲亲我我。只是李媛看上去有一点点不好意思。
我对李媛说:“你不用不好意思,我也当你们不存在。”
李媛立刻挥拳打我。这样的情形和我第一次在医院里见到她哭哭啼啼的样子截然不同。看着李媛灿烂的笑容,偶尔我会想起她的父亲。那个脸上布满笑容的中年男人——我几乎已经忘了他的存在。
其实他已经不存在。但是死了就不存在了吗?我常常会想起关于死的问题。尤其是意外死亡的人。
对于不是寿终正寝的人,我最想知道的是,或疾病或车祸或其他提前死去的人,他们在临死前是否知道下一刻就是他们的死期。
我总认为那是宿命。
就是说,在某个期限,人是必死无疑的。不管用何种手段都不能活下来。然而,几乎谁都不会相信下一刻就是自己的死期。我们可以相信很多东西,比如父母的叮嘱,比如老师的教诲,比如医生的安慰,比如男女朋友的承诺,但是没有人相信死。
很好,不相信死当然可以活得开心一点。可是那些提前死去的人告诉我宿命是存在的,即在到达了某个时段,你就要被了结性命。
书本上对死的一些解释让我感到疑惑。比如有人说:“死是生的另一种延续。”我觉得能这样想固然不错没,但是人都死了,怎么延续?
我只能说,那是活着的人为了自我安慰。
死对已死的人并不意味什么,生者无论做什么也不可能影响到死去的人,生者认为死去的人生命依然在延续,最多只说明生者还记住死者。而死者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我们都知道,记忆是有限的。没有人能记住永远。
所以,对李媛父亲的遗忘,在情理之中。
其实我不相信宿命,只是相信死。因为死是绝对的,而宿命多半属于造谣。
对于李媛的父亲,我已经知道他已不存在,并且他还对我留了遗言。对于李媛,我却感到模糊。她的笑容在她父亲去世仅仅两个多月后就能如此灿烂使我记忆感到恍惚。仿佛那场车祸唯一被夺去性命的人我不曾认识过。
我不觉感到自己想得太多。想得多不是一件好事,很多人都这样跟我说过。笑——并能笑的如此灿烂,怎么说都应该是件好事。
而我,仿佛“连笑起来都不快乐”,有句歌词好像是这样写的。由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当我们失去了和别人共有的权利时,我们便会希望别人也失去这个权利。
人总是自私丑恶。
自从有了李媛以后,李准的性情大为改观。这小子平时跟我说话总是脏(话)不离口,走路勾肩搭背。最近却突然变得阴阳怪气,连动作都变得难以捉摸。
他正儿八经地跟我说:“以后我们走路不要勾肩搭背,也不要讲脏话,我要做一个高素质的人。”
我惊讶,说:“走路不勾肩搭背,不讲脏话,就是高素质的人了?”
他说:“这个我也不清楚,反正那样走路形象不好。”
我说:“妈的,你小子半辈子都是恶人了,还想改邪归正啊!我就是要跟你勾肩搭背!”
李准跟我急了,说:“你小子别逼我,逼我我就跟你翻脸。”
我说:“翻脸就翻脸,谁怕谁,我还偏要跟你在李媛面前勾肩搭背。”
说完这句话,我伸手过去想搭李准的肩膀,没想到这小子像躲瘟疫一样避开了我的手。
我说:“你小子真的改邪归正啊?”
李准说:“是啊,老子就是改邪归正了。”
为了避免和他翻脸,我只能当作没听到“老子”二字。
我知道李准能有这翻改观,李媛功不可没。但是,下次我得跟李媛说说,叫那小子开门一定得用手,如果再用脚,老子废了他的双腿。
对于李准和李媛走在一起,我一直抱不看好的态度。我怕有一天李准那小子把李媛给糟蹋了,然后一脚踢开她。但是照现在的情况看,事情好像变得不是那么回事。我担心有一天李媛把那小子给甩了,那小子会跟我一样去跳黄山。
不过,他们能变成目前这样,我觉得很好。第一,我没有辜负李媛父亲临死前对我的嘱托,我也不用亲手去照顾李媛。这一切李准已经做得相当不错。第二,李准有了李媛变得勤奋了很多,还经常去上课。这也带动了我的积极性。
这使我开始相信某位军官在战争中说过的一句话:恐惧是可以传染的。我要说的是:好的习惯也可以传染。
看着他们两个如此幸福,我不免想起何婉清。与他们相比,何婉清与我在一起总是有许多约束。我和她在一起很少有亲亲我我的时候,即使逛街最多也只是手挽手,没有多余的亲密动作。
何婉清的年龄决定了她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我的态度。假如她的年龄与我差不多,我想一切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也肯定不会独自去黄山寻死觅活。
但是,我依旧毫不犹豫的重新选择了何婉清。从她在饭店出现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我不能再失去她。一个多月来,所有的努力忘记都不过是假装忘记,都是徒劳。
重新选择的后果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跑去她家说我来给天幼做家教,然后一味的和她亲热。这让我十分为难。
不过在某天的下去,我突然想到了要去医院看看何婉清。
于是,这天下午,我在她下班之前到了医院。我事先没有告诉她,到医院后我才打她手机。
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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