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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奶奶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很多人都有同一种感受,似乎血液冻僵了,万万没想到会从陆子初口中听到这些话。淡淡的叙述,却让之前道尽阿笙坏话,暗自腹诽顾笙是秦芸替身的人震惊尴尬不已。
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
陆子初说他想起顾笙的时候会笑,别人无从得知,陈煜却深有体会。
酒宴上,他若有事不贪杯,那么喝酒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陈煜的身上,如此一来开车回去,驾驶员就变成了陆子初。
有时经过T大门口,他想到顾笙会笑,手搭在薄唇上,笑意撩人,但那样的笑容注定无法维持太久,来得快,消失得也很快。
2009年,陈煜陪陆子初前去国外出差,几天后启程回国,陆子初回家后整理行李,似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见了,脸色当时就变了。
薛姨急匆匆唤他过去,说陆先生找他,陈煜入室,床上一片狼藉,上面散落着陆子初的衣服,可能久寻不到要找的东西,陆子初脸色很难看。
“我的围巾呢?之前在酒店衣柜里挂着,你收拾衣物的时候,有没有把它放进箱子里?”
陈煜忘了这回事,见陆子初面露慌乱,也有些急了:“先生,我这就给酒店打电话。”
围巾还在酒店里,陆子初听了之后,竟下意识的笑了起来,但嘴角那抹笑,却让陈煜心酸不已。
薛姨找他过去的时候,对他悄声说过,那条围巾是顾笙织给他的,陆子初平时不让人碰,就连薛阿姨也不例外。
那么倾心收藏,又怎会允许它忽然有一天消失不见呢?
席间男子说话,话语平淡,似是讲述着最为平淡的日常过往,不曾和顾笙分隔多年,人人都在看他,他是一个近似完美的人,从外表看来很难挑出什么毛病,完美的让人怦然心动。
这样一个人,拥有一张百看不厌的面庞,不管在席间留下怎样的瞬间,都会令人一见倾心。更何况,他拼的从来都不是外在,而是内心。
一番话,有多少人在悄然叹息?
已经开启的言语在听者内心发酵着,未曾开启的言语,是他的私密情感,他只想说给顾笙一人听,于是所有的千言万语全都落入深邃的眼眸里,宛如深海,杀伤力是极为惊人的。
对于汤总等人来说,陆子初从未这么细腻的爱过谁?更不曾当着众人的面向谁坦诚过所爱是谁。但他今天说了,于是他们开始明白,埋藏在陆子初内心最深处的女人,十有八~九一直都是顾笙。
众目睽睽之下,陆子初牵起阿笙的手,最终没有选择在餐厅用餐。杭州街头,他和她各自一袭毛呢灰色风衣,倒有些像是情侣装,衣摆在风中摇曳着,顾笙有一头浓密的长发,宛如海藻,在凉风吹拂下,撩拨在陆子初的手臂上。
两人慢吞吞的走着路,陈煜开车跟在后面,无声无息。
他们的爱情在刀刃上成长,被命运玩弄太久,仿佛煎锅上面的肉,反复挤压,以至于血肉模糊。
他受伤了,她受伤了,她精神不好的岁月里,他在人群中行走,单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手机和车钥匙,偶尔回头凝望,目光落寞;她能从他走路的姿势中窥探出他的成长痕迹。
他背着她吸烟,她有时候会想,当他坐在沙发上,台灯照在他身上,那些缓缓飘升的烟雾是否夹藏着沧桑?
他是不会让她看到这些的,男人有男人的倔强和自尊,他可以在她需要他的时候,飞奔到她身边;可以在她难过的时候,把她拥在怀里,擦去她的泪水;他可以在她喜悦时,把向日葵藏在身后,又能在她措手不及时,将黄黄的花朵送到她面前;午夜时分不睡觉,在她门口流连,想敲门最终颓然放下;当着众人的面,暗喻两人在一起,是他高攀她,并非她高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