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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千禧年到了。
来弟上辈子是九零后啊, 因此她是经历过千禧年的, 包括某些傻到脑子都要掉了的智障骗局。但不管怎么说,能够再度经历一遍千禧年,感觉还是很幸运的。
毕竟, 一般人也不可能像她这样啊!
此时的来弟已经结婚了。
值得一提的是, 作为全家老大难存在的甄卓凡、甄珠兄妹俩,终于……反正甄珠是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就是吧,用周萍的话来说,她还不如继续单着呢!!
你问为啥?
因为甄珠是为了钱而结婚的!!
两个单身大老板的结合,可以说是标准的三观一致、目标相同。婚前, 这俩是各有各的事业, 婚后,这俩还是各干各的,互相不妨碍, 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还能合作一把,简直就是最亲密的生意伙伴。
周萍就很绝望。
以她的性子, 其实不太能够接受这么现实的婚姻, 哪怕甄珠一再告诉她, 利益绑定的婚姻,可比那些个单纯为了爱而结婚的靠谱。
甄珠的婚姻, 就相当于是两个财迷的结合。
反正周萍就是不能接受吧!
可这事儿要怎么说呢?甄兴华倒是看得开, 劝她儿孙自有儿孙福, 反正就自家闺女那性子, 总归不会吃亏的。再说了, 咱们得横向对比嘛!
何为横向对比?
看看那为了钱而结婚的甄珠,再看看比甄珠大了四岁结果到现在还依旧单身的甄卓凡。
懂了吗?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你看看甄卓凡,再看甄珠是不是就好多了?
于是,在甄兴华的努力下,周萍终于放过了她那可怜的闺女,转而向她那更可怜的儿子伸出了魔爪。
千禧年时,甄珠在三十高龄生下了一个儿子。周萍硬是拽着儿子跑来探望闺女和外孙,希望就此能够让儿子产生成家的念想。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此时,甄珠一家四口是属于分隔两地状态的。
甄卓凡人在陇省的科研基地里,周萍则在好几年前就跟着搬过去照顾儿子了。这也是没办法的,因为甄卓凡那人的自理能力太差了,当然基本的生活能力是有的,毕竟他是读过大学的。但上大学跟工作以后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学校的话,不管怎么说都是对学生有一定约束的。
譬如说,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睡觉。
甄卓凡不是那种会挑战制度的人,因此但凡学校里的规章制度他都是相当遵守的。可等他毕业进了工作单位以后就不同了,如果是一般朝九晚五那种工作也就罢了,偏他是搞研究的。不忙的时候倒是无所谓,一旦忙起来,那根本就是连轴转的,好几天不眠不休也是有的,至于一日三餐更是从来没准时过。
原本,甄卓凡的身子骨还是属于挺不错的那种,可像这种不分昼夜的研究工作,铁打的人都受不了。
这不,早在好几年前,差不多就是来弟大学毕业那阵子,甄卓凡就生了一场大病,一度危及到生命。
周萍吓都吓死了,二话不说奔赴陇省。
这之后,周萍多半时间就待在那头了,几乎就相当于是甄卓凡的生活助理。
至于甄兴华,初时是跟着他爹妈哥嫂一起过日子的。反正他白日里也是要跑车的,乡下地头的公交车少,他偶尔还接一些运货的活儿,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饭就是跟他爹妈哥嫂那头一块儿吃的,也省得他额外开火了。
他倒是知道甄珠在外头搞出了一些成绩来,因为他收到来自于甄珠的汇款了。
那时,他觉得这么过日子也不错,可甄珠不那么认为。
一家四口分别在三个地方过日子?开什么玩笑!
在甄珠的强烈要求下,甄兴华最终还是妥协了,他跟着闺女一起来到了鹏城这边。不过,他还是闲不住,甄珠寻思着,她也不能让她爸一把年纪还干活吧?
“要不然,爸你给我当专车司机?”
甄兴华高兴的同意了。
然后没多久,他就发现了不对劲儿。
他闺女啊,都不出门的。本来应该是他随时待命,结果后来就变成了他主动去找他闺女:“你咋的一天天的都不出去呢?今个儿又没事儿?”
咋可能没事儿呢?
甄珠心说,咱又不止一个司机,这不是让你当专车司机就是逗你玩儿的吗?本意就是找个借口骗他出来,让他自个儿开车玩儿去。
反正每次甄兴华问了,甄珠就召唤他两回,随后又固态萌发……
最终,还是甄珠生完儿子以后,甄兴华找到活儿了。小婴儿也罢,平常也就去医院打个疫苗啥的。甄兴华的意思是,以后接送孩子上下幼儿园、学校什么的活儿,他全包了!
甄珠:……你高兴就好。
差不多就在甄珠生完孩子之后,同样是千禧年,盼娣也遇到了爱情。
如果说,甄家这边是一直不曾放弃催婚甄卓凡、甄珠他俩,那么苗家那头却是早就已经彻底放弃了。
用李桂芳的话来说,盼娣这孩子完了,彻底砸手上了。
但事实上并没有。
虽然晚是晚了点儿,可盼娣还是找到了她的人生伴侣。跟甄珠那财迷性子不同,盼娣也是生意人,可她却对爱情有着别样的热忱。
她就是想找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那种不见面时想得慌,见了面哪怕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心里都非常高兴。甚至于,一提到这个人,嘴角就会不由的上扬……
甄珠觉得,这纯粹扯淡,一度还建议她少看那些哄骗无知少女的八点档狗血电视剧。
可谁能想到呢?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晚归晚,盼娣还是遇到了她的白马王子。
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个高配版的甄卓凡。
比甄卓凡更会读书,比甄卓凡更温润儒雅,比甄卓凡更帅气好看……
最难得的是,俩人一拍即合,进入了难舍难分的甜蜜爱恋之中。
不过,结婚还是没那么容易的,直到甄珠的儿子都上幼儿园了,盼娣才终于舍得离开恋爱期,进入婚姻的殿堂了。
盼娣结婚的事情,通知了京市那头,却不曾大摆宴席。她比甄珠唯心多了,只认为爱情也好,婚姻也罢,那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与旁人无关。
说得更实在一点儿……
“万一我奶不同意呢?难不成我还能为了我奶跟他分手?想都别想,换个奶还差不多!”
甄珠觉得这姐姐太牛了,自己不过是换了个妈,这姐姐都想换个奶了。
不过也挺好的。
但盼娣还是猜错了。
李桂芳会反对吗?如果是放在十几年前的话,她肯定是要好生考察一番的,可搁在如今……
盼娣啊,她虚岁都三十六了!
在得知了本来以为已经彻底砸手里的孙女,竟然嫁出去了,李桂芳喜笑颜开,并连声叮嘱,让盼娣悠着点儿,千万要对人家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凶巴巴的,要……
反正中心思想就一个,你好不容易嫁出去了,就得珍惜。
李桂芳的反应显然是出乎了盼娣预料的,气得她差点儿没砸了电话。回头就看到小伙伴甄珠笑抽了,边笑边捶桌。
盼娣:……
这就是她的血脉亲人啊!
滚犊子!
盼娣结婚时,苗家没来人,倒是来弟从沪市赶到了鹏城,送上了红包和祝福。
“二姐你要幸福啊!”来弟并不知道原本小说里的盼娣是个什么情况,甚至她一度以为盼娣会跟甄卓凡在一起,毕竟是少女时期的暗恋对象。
结果并没有。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人的未来本就该是无限的。来弟心情十分不错的看着盼娣步入婚姻的殿堂,她是挨着甄珠坐的,还有空听甄珠逼逼事儿。
“苗家那头真的就一个都没来?”
“那可不?谁让胖弟说了,说什么路程太远了,不用麻烦了。”甄珠撇了撇嘴,十分得不屑。
来弟大概能猜到一些,李桂芳一个人是肯定不会千里迢迢从京市来鹏城的,就算你给她买好飞机票都没用。而毓秀本来就很忙,如果是寒暑假期间,兴许还能抽出空来,但平常是不可能请假的。那让谁陪李桂芳过来?苗飞跃吗?搞不好他能自己把自己连带他奶都给搞丢了。
但是吧,这些话在愿意听的人耳朵里,那属于理由,可若是不愿意听你说,那就完全是借口了,还是瞎扯的那种。
甄珠对苗家人的印象极差,来弟也就懒得替人家说好话了。
再一个,这确实是有些过分的,婚礼啊,娘家人一个都不来?好歹也该派个代表过来吧?
来弟心下也有不满,却不像甄珠那样直接说出来。她想了想,决定岔开话题,问问甄珠生意上面的事儿。
譬如,那啥啥飞讯公司的股票您买了?
再譬如,这都二零零三年了,淘贝网应该已经在筹备之中了吧?电商了解一下?
缓解了气氛以后,甄珠的话匣子就被彻底打开了。除了生意方面的事情,她还跟来弟说了不少关于甄美的光荣事迹。
来弟对甄美倒是没什么心结,看小说的时候,她十分讨厌这个配角,但真正穿越过来之后,她对甄美却是带了几分同情的。
甄美就是个可悲的对照组。
从一开始,甄美的处境就不如甄珠,她俩是亲姐妹,但换甄珠是为了让甄珠过上好日子,让毓秀替甄珠受苦受罪。可甄美不是,同样是被交换,何小红之所以逼迫何小梅再度调包孩子,完全是因为不想前面所做的事情曝光。
如果说,何小红对甄珠还是存了一些母爱的,那么她对甄美却是完完全全的熟视无睹了。要不然,怎么解释何小红会逮着机会就往甄珠跟前凑,会思念她会心疼她。
作为同样被送出去的女儿,甄美是连一丁点儿的母爱都不曾享受过。
本来,有养母疼惜也就算了,但问题在于,甄大伯娘不是那种会特别疼爱孩子的人。她是典型的四五十年代出身的农村妇女,不是真的不爱孩子,而是没那个意识。在她的观念里,小孩子就是给点儿吃的喝的就能养大的,关心爱护什么的,她也不理解她也不会去实施。
不过总得来说,能在甄家长大,总归是好过于在苗家的。
结果,真相又偏巧那么早曝光了。
在来弟看的那本小说里,真相没那么早的。也因为没那么早曝光,后面出事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长大了,影响也就没那么深刻了。还有就是,原本的小说里,那个“来弟”是死了的。死于刚出生半年的那个寒冷的冬日里。
甄大伯娘一方面是恨何小红,但另一方面也舍不得甄美。拿一个换一个,她是肯定会要回亲生女儿的,可要是不能换呢?你把我闺女养死了,还想要回你闺女?
你怕是想屁吃!
可在这辈子,因为来弟的穿越,甄大伯娘铁了心要将亲闺女讨回来。来弟是可以拒绝的,但她想不到有任何理由来伤害这个可怜的母亲。
甄大伯娘没有做错任何事儿,在整个事情里,她是最无辜的那个。结果呢?在原本的小说里,她失去了她的亲生女儿,她甚至都没能抱一抱那个可怜的孩子。同时,她舍不得自己一手养大的养女,可每次看到这个养女,又会不由的想起自己那个无缘的亲生女儿……
反正就是各种锥心之痛。
来弟不想伤害她。
甭管怎么说,自己都是占了这具身体的,替原主孝敬父母爷奶也是应该的。
但间接的,她也确实是害惨了甄美。本来,要是一直待在甄家的话,甄美是能念完书的,小学毕业念初中,至于考不上高中这个事儿,当然是无解的。但初中毕业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相亲结婚生子,有甄家帮着掌眼,总归不会太差的。
可正因为来弟的穿越,她被甄大伯娘强行带回了家,而甄美也被丢回了苗家。之后就太吓人了,辱骂都是轻的,责打是家常便饭,偏生甄美还是个铁头娃,说真的,一度来弟很怕放学回家时,听说李桂芳把甄美打死了。
哪怕是后来成年了,甄美还是对照组……里的那个混得差的。
甄美跟甄珠比,她惨。
甄美跟来弟比,还是她差。
甄美跟毓秀……
算了,还是别比了吧,甄美都成了毓秀家里的保姆了,连带她儿子都成了毓秀儿子的小书僮了,还比啥呢?没比头啊!
但事实证明,甄美比来弟想象的要能耐多了。
甄美啊,她不如直接改名叫甄秀算了,自从接受了社会毒打之后,她彻底进化了。
以前来弟也曾经听过甄珠的转述,但多半只是只言片语,况且这不是还有最新进展吗?
“我上回不是跟你说了吗?就是毓秀儿子抱着我哥的大腿,非说那是他亲爸爸,非闹着要跟他亲爸爸走……哎哟,可笑死我了。你知道吧?最后还是甄傻子蛋把人给哄回来的。”
关于称呼问题是个老大难,甄珠每次想喊苗美丽,可总觉得那是在喊别人。喊甄美吧,那也不行,人家来弟都认回来好多年了。
因此,她退而求其次,决定喊自己给甄美量身定做的绰号——甄傻子蛋。
甄美:……我谢谢你哟!
“傻子蛋还是有一手的,她真不愧是李桂芳的亲孙女哟!以前村里人还说她像亲妈,我看未必,她怕是像她亲奶!李桂芳把毓秀唬得一愣一愣的,她把毓秀儿子哄得一愣一愣的,眼里没爹妈,只有小姨。”
来弟惊呆了。
“还有这样的事儿?为啥呢?毓秀被哄住是因为她奶确实对她特别好,她儿子……”
关键也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里,米面鸡蛋肉等等,这些东西都太珍贵了。倒不是说毓秀就是个贪吃的,而是一个人对你好不好,只需要看她给你什么就知道了。李桂芳是但凡有的一定舍得给毓秀,实在没有的,她还能想法子去弄到。
这就好比一个穷小子要追求女神,那真的是砸锅卖铁也要给把女神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可要是一个亿万富翁呢?给你吃米面鸡蛋,你感动不?
虽说亲情和爱情不是一回事儿,但本质上还是差不多的。李桂芳之所以能让毓秀对她掏心掏肺的,是因为在毓秀小时候包括年少时期,李桂芳十几年如一日的待她好。
感情都是相互的,除非碰上那种白眼狼,正常情况下,你对她好,她是肯定有感觉的,也会回报的。
可这事儿不适合用在毓秀儿子身上啊!
要知道,当初李桂芳之所以能让自己在毓秀心目中排到第一名,除了她自身努力之外,全靠同行衬托啊!
像何小红,她没搞死毓秀就不错了,好?好个屁!苗解放又是个木头桩子,一年到头都不会跟女儿说几句话。
还有俩姐姐,招娣其实是有些缺心眼的,她本人不坏,但她实在是不会来事儿。盼娣起初跟毓秀是有冲突的,她羡慕毓秀啊,羡慕到后来就特别容易演变成嫉妒,虽说是没闹出什么事儿来,但毓秀又不是真的傻子,她还能感觉不出来盼娣对她的不喜吗?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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