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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他娘的不是东西,喜欢玩人也就罢了,可也不能逮住一个人不停的玩,往死里玩。我不就误踩了一条蛇,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至于你玩我玩的这么离谱吗?
穿越,这等于是判了无期徒刑的流放,而且还不允许减刑,老天爷这个法官真是太狠了!
卢小闲本是原创,可现在突然成了盗版,这让他很不适应。
怔了好一会,他狠狠甩了甩脑袋,努力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
闭眼沉思了一会,他大概清楚了自己目前的处境:他占据了一个古代男孩的躯体,男孩的躯体里依稀保留原有的记忆片段模模糊糊,但他从后世带来的记忆却清晰无比,二者相互交织,乱的像团麻。
理了理思路,卢小闲从躯体残存的记忆中,又得知了以下信息:现在是天授元年三月,小男孩今年十岁,他早年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现住在南巴县苦水村,这个茅屋就是他在苦水村的家。
很凑巧,男孩的名字竟然也叫卢小闲。
在后世,卢小闲的父亲给他所取的名字,出自于南朝谢庄的《与江夏王笺》,曰:“今之所希,唯在小闲。”
父亲的愿望很简单,希望儿子长大成人后,能过的安逸清闲。可事实上,他过得并不安逸,更不清闲,辜负了父亲的期望。
如今这个小男孩和卢小闲竟然同名,或许小男孩的父亲为他取名时,也有着和卢小闲父亲同样的想法。
一想到父亲,卢小闲心中一阵刺痛。
本想着今年过年回家去看他老人家的,可现在竟然成了永别。可以想象,父母得知他失踪的消息,会受到多大的打击。
穿越这事摊在不同人身上,肯定会有不同想法。有的会茫然,有的会痛苦,有的会绝望,有的甚至会寻死觅活。
可此时,卢小闲考虑最多的是如何面对现实。
想了好一会,他竟然有些释然了。
在后世,卢小闲过的很不如意。
他长相平常,不是美女喜欢的那种帅哥,一直连女朋友也没有。若不是因为没有女朋友,傻子才没事干经常去徒步探险呢?
他能力平平,大学毕业好不容易应聘份工作,天天加班还要看别人脸色。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猫晚,赚的比秃子的毛还少。家境一般,没办法拼爹,注定只能做苦逼的穷屌丝。
如今,他穿越了。
虽然老天爷是在玩他,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何尝不是给了他换种活法从头再来的机会。
卢小闲突然觉得,穿越也不是什么坏事,他有信心活出不同的自己。
之所以这么有底气,源自于卢小闲一个优势:他非常熟悉唐朝的历史。
穿越前,卢小闲对大唐盛世倍加推崇,是铁杆的“唐粉”。
他经常在贴吧里单枪匹马与“汉粉”、“宋粉”一干人等互喷,以实际行动捍卫大唐荣誉。他既不胡搅蛮缠,也不胡说八道,而是引经据典以理服人,以事实服人。这些年来,他几乎读遍了有关唐史的各类书籍,毫不夸张的说,卢小闲可以称作当之无愧的唐史专家。
俗话说:早知三日事,富贵一千年。
既然穿越到了唐朝,卢小闲相信,凭自己未卜先知的先天优势,他必能混的风生水起。
想到这里,他不禁暗自发誓:既然如此,那就在这混吧,混不好就绝不回去了。
当然,他就是想回也回不去了。
虽然卢小闲底气十足,可毕竟这是个陌生的环境。
此刻,卢小闲像个天气预报员,不停预测着自己的未来。至于预测的准不准,那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无意中,他看见屋角的桌上放着一面破铜镜,便悄悄走了过去。他很想知道,自己究竟穿越到了一具什么样的皮上。
细细照起镜子,卢小闲半晌无语。
柔润茂密的头发,有棱有角的俊脸,浓黑倔强的剑眉,淡然深邃的眼眸,高挺冷俊的鼻子,透着灵气的薄唇。
天哪,这还是自己吗?
这副皮囊也太帅了吧,甚至帅的有些过了头。
虽然这具皮囊还只是个小孩子的轮廓,但帅哥的形象呼之欲出,比后世的卢小闲那可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如果不是因为够不着,卢小闲真想亲一口这张帅气的脸。
他心中简直乐开了花,除了熟知唐朝的历史外,他又有了一大优势:不俗的外表。
唐朝素来看重美男子,卢小闲似乎终于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了。
卢小闲知道,看来今后得有意保持低调,对自己的英俊与帅气只字不提。同时还要好好努力,不能让别人说自己除了长得好看之外一无是处。
若说还有什么美中不足,就是这具皮囊的有些太弱不禁风了。不过好在还是长身体的阶段,将来应该会健壮一些的。
卢小闲的目光依依不舍离开了铜镜,他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就在这时,茅草屋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急匆匆走进屋来。
他身材略显消瘦,目光清澈,全身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
这具皮囊原来的残存记忆瞬间闪过,卢小闲立刻知道了来人的身份:他是这具皮囊的父亲,名叫卢峰,今也是后卢小闲名义上的“阿爹”。
瞅着傻傻站在屋子中央的卢小闲,卢峰眼中透出惊喜,急切疲乏:“小闲,你好些了吗?”
“父亲”的焦急溢于言表,看的出来,他是发自内心的关切
卢小闲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是穿越而来的,其实并不是他的儿子。
他只能含含糊糊点点头道:“阿爹,我好多了!”
这具皮囊生前应该和父亲的关系相当亲切,以至于卢小闲脱口而出的话,让他自己都没有半点生分的感觉。
听了卢小闲的话,卢峰眼眶湿润了,他急忙焚香感谢老天爷和卢家列祖列宗,保佑儿子安然无恙。
三天前,儿子突然患了热病,卢峰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夜去南巴县城去请了郎中。
郎中来后为儿子把了脉,竟然说不出得了什么怪病,只好给他开了安神的药。
药也灌了,但儿子却始终昏迷不醒,这让卢峰焦躁不安。
儿子是他的天,是他的地,是他生命的全部。卢峰不敢想象,如果儿子撒手而去,他还能不能活下去。
为了看好儿子的病,只能再找更好的郎中,这需要银子。卢峰四处借钱,可村里的乡亲也都不富裕,借来了一点银子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就在卢峰束手无策惶恐不已的时候,儿子的怪病却突然痊愈了。
看着儿子像没事人一样站在自己的面前,卢峰怎么能不激动万分?
卢峰恐怕永远也不会想到,站他面前的“儿子”,早已不是曾经的儿子了。
瞅着卢峰喜极而泣的模样,卢小闲心中不由有些愧疚:毕竟是他是鸠占鹊巢,霸占了人家儿子的躯体。
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卢小闲果断的转移了话题,他可怜兮兮的说:“阿爹,我饿了!”
事实上,他也是真的饿了,肚子里咕咕直叫。
“你赶紧歇着!阿爹这就给你做饭去!”卢峰满脸欣喜,急匆匆转身出了屋子。
看着卢峰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卢小闲如释重负般的松了口气。
他昂起下巴,四下打量着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目光看上去倔犟而又坚强。
事实上,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心中隐藏着多少惶恐和迷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