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她要搬出去,杨巧珍立马就急了。
    她要是搬出去的话,那自己岂不是白琢磨了?这一着急起来说话就有点不顾头尾,说完才察觉到这么说不好,于是又立刻找补。
    “他们当兵的,不都讲究一个为人民服务吗!”
    沈知慕笑了笑没说话,又跟她寒暄了两句然后离开。
    沈知慕出了家属院一个人在街上溜达,走着走着,也不懂走到了一条什么街,忽然就变得热闹了起来。
    像是一个小市场,摆摊做生意的人不少,卖小吃的,卖手艺的,卖布鞋的……
    她看了下,最多的应该卖日用品的小摊,基本卖的都是一些头花,发圈,发夹之类女生用的小玩意儿,大同小异。
    果然印证了那句话,不论在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姐,你眼光可真好,这钢笔可是我从云城那边拿的货,整个县城就我这有,一共就拿了三支,现在就剩下这一支了。
    你不是要送给对象吗?送这个正好,有面子!”
    沈知慕寻着声音望去,见是旁边摊子的一小伙子说话。
    他穿着件牛仔衣,腰间围着个黑色的挎包,脚上是一双白球鞋,在周围一众女摊贩里显得异常醒目。
    他手里拿着支钢笔,正卖力的在向一女客人推荐。
    那姑娘被他说动了,问:“多少钱?”
    他立刻回:
    “20块。”
    “这么贵?百货商店里也才十几块。”
    “姐,我这可是云城的货,而且后续这个样式的笔也不会再拿回来了。
    现在整个县城可就剩最后一支,你要的话我给你算便宜点,19块。”
    “……行吧,你给我装起来。”
    那姑娘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决定掏钱。
    “好嘞!”
    他笑得更真诚了,立马手脚利索的给她放回盒子里,递给她。
    “那姐你慢走,下次再来啊!”
    把人送走,他喜滋滋的把钱揣在兜里,一抬头看见了沈知慕,又连忙招呼。
    “姐,想买点什么?”
    沈知慕顺势走过去,发现他的摊子明显要比别人的种类多,小到发圈夹发,大到衣裳鞋子。
    “姐你慢慢挑,想要啥我这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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