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眼里出西施?”
    陆永丰笑弯了眼,调情道:“就这么喜欢我?”
    汪明看他一眼,也调侃道:“我倒想喜欢你,但我怎么敢呢?”
    “我是能吃人还是怎么的?”
    汪明反问:“我要是喜欢你,还怎么呆在你身边?”
    “嗯?”
    陆永丰没反应过来。
    汪明歪着头,圆圆的眼睛无辜地盯着他,“你跟宴姐分手的时候说过,你从来不会留喜欢自己的人在身边。”
    说起来,他现在的这间病房,倒正巧是当初文宴扬住的那间。
    当时他躲在衣柜里,而文宴扬躺在他如今正躺着的病床上。
    陆永丰对她说:“我需要的是一个不爱我也不管我的情人。”
    那时候他还笑傻子才会喜欢陆永丰呢,没想到一转眼他也成了傻子。
    苍天饶过谁啊!
    陆永丰被他这么一说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出,转了转眼睛:“嗯……特殊问题特殊对待嘛,我觉得我也挺喜欢你的,乐意你待在我身边。”
    “你说什么?”
    汪明万万没想到他打了个直球,差点被口水呛到。
    陆永丰耸耸肩:“不是喜欢你,谁要陪你吃一个月猪蹄。”
    这脑回路太奇怪,又奇怪得太契合陆永丰,汪明一时无法反驳。
    他只得闷闷地说道:“你真好。”
    “哎呀,一般般啦。”
    陆永丰毫不谦虚地接受了他的奉承。
    “但是陆永丰,我不值得你的好。”
    汪明话锋一转,淡淡地说:“苦难不是人自甘堕落的借口,我最后走到这样肮脏、低贱的地步,我自己也责无旁贷。
    我知道你同情我,但是你没必要因为同情而在心里美化我的形象。”
    陆永丰皱起眉,“你什么意思?”
    汪明耸耸肩,“我是挺倒霉,但除去可怜的滤镜,我没那么好。
    我不够聪明、滥圣母,还作,这也是真的。
    陆永丰,你是个潇洒的人,不必因为同情就让自己背上不必要的负担。”
    陆永丰定定地看着他,半晌才问道:“你说我这段时间对你这么上心,是因为同情你?”
    汪明决然地一点头,不带感情地说道:“陆永丰,我不想你因为搞混了同情和爱情,就把自己赔上去。”
    陆永丰沉默了片刻,转身丢下一句:“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汪明安详地看着他的背影,目送他大步离开。
    陆永丰头也不回地走了,也带走了傍晚时分的最后一缕晚霞。
    陆永丰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在他人生的前三十三年从没有为什么事情而后悔过,但很久以后,每当他回想起这一个美丽而短暂的黄昏时,他常常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让他选择,他一定会选择——再走快些!
    陆永丰匆匆从汪明的病房里出来,匆匆开车离开医院,开出二环,一直开到s市与隔壁市的边郊,陆家在这里买了一块地,有水的一半做成了湿地公园,有山的一半便在半山腰处起了个庄园。
    陆永丰绕过巨大的湿地公园,又沿着盘山公路开了好一会儿,才到达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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