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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猩根本不关心什么白布不白布的, 问也没问过。李婶探头探脑, 见我床铺早已收拾利落,我又神情自若,也没说话。春晓这厮还特地跑来大惊小怪的, 有什么呀,难不成还要我举着个沾了血的大白旗子在府里吆喝一圈:“看呐, 我昨天以前真的是黄花闺女!”
话虽这样说,心里还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 毕竟是在古代, 好歹这也算是一个对姑娘生涯结束的纪念品吧,就是刻意为之有点渗人。
于我而言,结婚完全没有陌生的感觉, 就像我说的那样, 只是从四牌楼搬进了莲院,嫣然还是跟着我, 我甚至连四牌楼里的衣物都没有去拿, 熟悉的一切让我丝毫不觉得已经是成了亲住在夫家。其实我觉得找了猩猩最大的好处就他家没有七大姑八大姨,多年来都是孑然一身,硬要攀个亲戚,拢共就师傅明堂林师姐三人,师傅不下山, 林师姐什么也不知道,没人刁难我,明堂倒想刁难我, 但他是个小屁孩不是我对手。
但若说一切都和原来一样也不恰当,婚后第一天的晌饭我就被人吓的差点摔了个跟头。
猩猩、我、叶绵、春晓、明堂、林师姐,正乐呵呵的坐了一桌子吃饭呢,突然进来一个小厮,离我们桌子八丈远就弯腰行礼道:“夫人,您门外放的礼盒还要吗?不要小的就收走了。”我无知无觉,只顾低头扒饭,春晓碰碰我:“你怎么不理人啊?”我茫然:“你喊我了吗?”
春晓指指那小厮:“他问你礼盒你还要不要。”
我“啪”的放下筷子,屁股一歪险些倒地,指着自己鼻子:“我?夫人?”大家都莫名其妙看着我,我挠挠脑袋点点头对那人道:“不要了,都是空的,收吧。”那人走后,我愣了半晌,太不能接受了,夫人这个称呼怎么能用到我一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同志身上,比喊阿姨还难听呢。
嫣然道:“小姐,你怎么不吃了?”我赶忙拉住她的手:“好嫣然,你一定要将小姐进行到底,千万别喊我夫人。”嫣然乐了:“我都改不过来了,是应该喊小姐夫人的。”
我使劲摇头:“千万别喊,太难听了。”
春晓在一旁嗤笑:“意怪!还以为自己是少女呢。”
我恶狠狠瞪她:“你愿意让人喊夫人就喊去吧,少管我的事。”
春晓慢悠悠道:“我就提醒你下子,你结婚了,结婚后就是妇女了,还装什么嫩哪!”
我也慢悠悠:“我不用装也比你嫩那么一点点。”我比她小了足足….一个月。
春晓怒了:“随便你,你到八十岁还当小姐我也不管你!”
此话一出,我俩刹时双目对瞪。
叶绵忙道:“好了好了,别吵…”了字还没出口,我与春晓已经开始喷饭大笑,一边笑一边拍桌子,一桌子人除了林师姐都不吃了,看我俩发疯。
我笑的肚子疼,口中结巴:“你…只有你鲍春晓…到八十岁了还能拄个拐棍…哈哈哈…当小姐。”
春晓也狂笑:“我要当也得拉着你一起,两个八十岁的小姐夜总会抢着要!”
说完又继续大笑,猩猩无奈地拍我后背:“好了,别闹了,快吃饭吧。”所有人都一脸诧然,不明白我俩为何因为小姐也能笑的那么开心。
因为什么呢?因为我与春晓是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成长环境,我们能听懂彼此说的隐晦的笑话,我们读一样的书,吵一样的架,共同欣赏古天乐,共同爱听林肯公园,不仅仅因为我们两个是好朋友,最重要,她的出现,让我们俩在这个奇异时空里都有了找到血亲般的感觉,也从此有了娘家。
我们去了荟州度长蜜月,很长,长达两个多月,猩猩不晓得什么叫蜜月,我就硬闹着他带我出去玩,只好去告了假,皇帝很爽快的就批准了,对待功臣就得这样褒奖才行,而且这儿又没火车飞机的,来回光路途就要浪费掉十好几天,我还嫌给假给短了呢。
叶绵要回去处理事情,春晓是大米虫加跟屁虫,又舍不得我又舍不得她老公,待猩猩说要带我出去玩玩的时候,春晓就开始耍赖打滚了,坐在我屋里就是不走,不答应不成,其实我并非不想去那里,只是觉得反正我俩的生活都定下来了,有的是机会相聚,蜜月自然是跟猩猩二人世界的好,去了荟州难免不发生电灯泡爆炸事件。可是天都黑了,人家夫妻二人都要就寝了,她还如吸血虫般的粘着我,一再保证坚决不妨碍我的蜜月之旅。猩猩终于点头了,我也只好遂了她的意思。
上次来的太急走的太急,没有细看过荟州,这次带着纯玩之心再来,觉得春晓总算是干了件好事,这里山清水美,地广人稀,荟州郊外面面有山,处处有水,春晓没怎么做灯泡,给我们指了几处有趣的地方,就放我与猩猩自己去玩了,我们确实玩的开心,荟州城逛了两天,买了许多小玩意,其实京城也有,不过总是得带些纪念品回去,才能证明我们来过。郊外几座山都被我们爬遍了,瀑布清流,珍林稀木,奇峰怪石,云海日出,玩的乐不思蜀。一边游玩一边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老家时我就不喜欢去逛人造景观,总觉得雕琢痕迹太重,像工艺品一般,又怎能与大自然的豪放手笔抗衡?
我们没有落脚在红枫庄,荟州地界很大,我与猩猩玩到哪里就歇到哪里,逛进城就住客栈,在野外就住山脚农屋,猩猩的心情很好,无论看见我做什么,总是脸带微笑,满眼纵容,牵着我的手一刻也不放开,爬山牵着,逛街也牵着,已经完全克服了来自别人异样的眼光。我们每天都在笑,目光一撞即笑,睡前早起睁眼闭眼吃饭喝水,都是笑,自由自在,相亲相爱,这样的日子真是神仙也不换。
每天晚上躺在猩猩的怀里,听着他稳定有力的心跳声,我就觉得很放心很踏实。我喜欢他皮肤的清爽味道,像山涧里奔流的小溪一般真水无香,我喜欢他肌肉的优美线条,刀雕斧琢如画中山石般坚实美妙,我喜欢他胸膛的温暖宽厚,躺在那里就像躺进了大海的怀抱,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眼睛,浓密长睫毛下的黑色瞳孔如缀着两颗星星,高兴时发光,沮丧时暗淡,动情时闪烁,凝视我时便化做两颗流星,落入我的心房。
自从初夜之后,猩猩是真的开了窍了, 就如初吻之后的情感爆发,夫妻之事也让他发现了自己从未体验过的快乐。热衷,倒也谈不上,但在蜜月里就真的很蜜,每一个夜晚,我们听风赏明月,浓情撩春意,整晚缠绵不休。
可是若说稍微有点遗憾的呢,就是他即便情到难抑之时,还是会首先想着我的感受,若我有一丝一毫不情愿的表现他都会努力压制冲动,只用手来回摩挲着我的身体,直到我被他撩的再也忍受不住躁热,主动将他推倒,这才激烈的与我回应。尊重女人的男人我很喜欢,不过偶尔还该放开手脚发发小疯吧,我还没被推倒过呢。
猩猩没变,他还是个老实孩子,年轻力壮初经风月,精力旺盛是一定的,可是如他般能在意乱情迷时还能控制住自己的男人,恐怕全天下也找不出几个来了。我到底是拣到了宝呢,还是拣了根木头?呵呵。
相比□□做的事,猩猩更不擅长的就是说情话了,在一起那么久,他对我说过的好听话屈指可数,大多是我担心你,我会对你好之类,唯一说过一次感人些的还是在我假昏迷状态下,女人的耳朵根子是最软的,男人的好听话一入耳立刻便能将心都掏给人家,我心掏给他了,猩猩的好听话排行榜第一位的依然是:嫁给我吧!
今日是蜜月的最后一日,我们出来了整整七十天,也该回去过人间日子了,他还得上班挣月饷管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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