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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漫酒馆议会厅中,贝蒂·赛勒斯坐在主位上。
“老板,我们真的要去寻找那个什么亚兰的玫瑰花吗?”
壮汉酒保疑惑道,眼神不解地看向贝蒂·赛勒斯。
贝蒂·赛勒斯甩了甩手,有些随意地说道:“我只是稳定一下他而已,不过你们要是对那一百金币感兴趣可以去完成这项委托。”
随后又有些担忧地说道:“我们现在最大的危机是‘白银之手’,有个小报社竟然在郊外拍到了狼人的身影,我们的暗子已经发现了带着白银长剑的人类进入了索姆里。
现在我们需要找到他们,然后让他们死在睡梦中。”
“明白了老板,现在兄弟们都在城市中寻找他们的落脚点,不过他们似乎在这里有着什么人的帮助,并没有在任何酒店中看到他们的入住记录。”
这对于贝蒂·赛勒斯和战友团而已并不是一个好消息,白银之手和战友团有着几千年的战斗了,双方对于彼此都很了解。
谁先暴露出自己的位置,就会受到猛烈的打击。
……
“欧,你可以试一试,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陈霄自信地看着混混手里的火枪。
“哈哈哈,那你可要失望了,我枪里的弹药可以让你身上多出十几个窟窿。”
混混头子不想夜长梦多,扣动扳机,一声枪响,在黑夜中闪出一道亮光。
“我就说我的子弹够打你十几个窟窿吧。”混混不屑地笑道。
还没有确认陈霄死亡,心里已经想着今晚去找那个漂亮的女人共度一夜春宵了。
“大哥,那人好像不对啊,他的身上没有中弹,他好像把子弹用手给接住了。”
旁边的人凭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陈霄的身体笔直地站立着,右手伸出似乎是在握着什么。
陈霄无奈道:“果然,你的枪里有子弹,我输了,代价就是你们的命,没有子弹,或者哑弹了,我都只想教训你们一番,但是既然你们想杀人劫财,那就抱歉了。
人若要死,天也难救啊。”
将手中的钢珠子弹甩出,直飞入一个混混的脑门,直接洞穿他的头颅,留下一个血孔。
一秒后,身体直接倒在地上,又滚落到臭水沟中,溅起一地恶臭的水花。
拿着火枪的混混头子见此情景,心中恐惧无比,但是不甘心的他还是将火枪举起对向陈霄。
这种老式的火枪一般都是有着三发子弹,刚刚已经打出一发,现在还有两发在枪中。
其他三个混混都已经腿软到走不动道,但他还是艰难地说道:“你别过来,我们是野火帮的成员,是贫民区最大的帮派,我们老大要是知道你杀了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抱歉,我不在乎。”陈霄从口袋中拿出一包香烟,点上一根,吐出烟雾。香烟的火光微小又是那么地刺人,映照出陈霄冷漠且不屑的神情。
混混头子已经近乎失去理智,他能够相信的只有自己手中的火枪了。
砰砰,连续两发子弹发射,混混头子似是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期待地看向前方,当令他绝望的是那个男人依旧可以轻松地接住子弹。
下一瞬,两发子弹从陈霄手中飞出,没入两个混混的身体之中。
只剩下了一个混混头子,此时的他大小便失禁,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时代变了又好像没变。
这个男人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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