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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重要,且是当务之急。
而且平日,她跟人做生意,讨价还价,算账记账,一定离不开字。
倘若她连字都不熟识,别人也不愿意和你做生意。
然而,潇晓晓拿着一卷书,将里面的生僻字勾出来。
发现实则安国的字,也不是十分难懂,倒像极了潇晓晓现代所在国Z国古代一种楷书,笔画优美,字迹工整,而她之前只是粗略的了解。
现在细细看了后,发现的确不是那么难学。
除了一些生僻字,其他大多潇晓晓都认识。
然而认识不等于会写。
第一眼认识和最终把这个字写出来,期间的东西不连续。
然而,这春日闲暇,潇晓晓把别人为她寻来几本书,都是前代文学大家撰写。
她边学习边做记录。
而梁小六走近,她丝毫没察觉到。
*
梁小六进入堂屋,就见潇晓晓伏首在案,头上绑着两根银丝带,发丝如灯笼花垂下的丝一缕一缕。
散开,很是好看。
然后,那女子,翠色的眉,不描而青,星目琼鼻。
不是倾国倾城的惊艳,小家碧玉里带着精致,秀气中带着温婉。
加上那一身浅色的衣衫,使得她如昆山之玉,实在入人眼。
梁小六一愣,随即走上前来。
对潇晓晓,他没有那方面想法。
虽然,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他一直总被她吸引。
就连自己都身不由己心不由己帮她。
若说是邪门了,中了蛊毒,梁小六也认了。
但不是,他非常的清楚。
对潇晓晓,他没有男女那种爱慕。
但这样也很好,就做一个共事儿的朋友。
他知道,跟着这个女子,有一天,她一定会有大出息,也许,能带着他一起出人头地。
曾经在闹市,他第一眼瞄见她,瞥见她眼里别样的晶亮鲜活。
那时梁小六长这么大从未见过的,就觉着她以后不是普通人物。
所以他想跟着。
帮她理账,帮她分担其他的一些府内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