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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转化为杀人的力量。这股力量支撑着他与对手相互拼杀,直到手中的刀卷了刃,鲜血染红了全身的战甲。
苟晞与公师藩两人在兵力上旗鼓相当,双方军卒也都处在了绝地求生的境遇。
如此之下,这场厮杀就显得尤为惨烈。短短几个时辰后,白马口便已是血流成河,横尸无数。
苟晞没有想到溃败的公师藩会如此强悍,也没有预料到情况会如此糟糕。
在他之前的预想中,既然公师藩败逃,那必定会有追兵尾随而至。两军夹击之下,没有理由斩不下公师藩的头颅。
然而,拼到眼下的这种状况,苟晞并没有看到任何的追兵赶至白马口,这让他出乎意料,也让他猜出了司马越的用心。
在生死攸关之际,在大是大非的面前,有用的人就要表现出你的用处。否则,不管素日的交情有多厚,无能之辈终将会被抛弃。
对此,苟晞毫无怨言。
这本就是一个狼性的世界,所有的欲望都要凭真本事才能满足,靠施舍而来的永远都不属于自己。
“今日若能活,余生便是富贵,便是真正的权臣。”
此刻,苟晞知道自己必须拦住公师藩,也必须要斩杀公师藩。
如果做不到,不仅东海王府中再也没有他的位置,就连长沙王司马乂也会认定他是一个无能之人。
如此想着,苟晞将手中已经卷刃的短刀猛地向前,狠狠地捅进一名军卒的小腹。
他并未再将刀拔出,而是弯腰提起地上的一根长矛,脚下有几分踉跄地向公师藩冲去。
如果把苟晞算作武将,那公师藩就是真正骁勇善战的悍将。
虽是败军之将,但公师藩能领着五千余人冲出重重包围,就足以说明他个人搏杀的能力。
当苟晞提着长矛前冲之时,公师藩手中的短剑刚刚切开一名士卒的喉咙,涌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手,并喷溅在他那已是狰狞的脸上。
公师藩抬脚踹开身前已经瘫软的士卒,用他那血红的双眼盯着冲来的苟晞,狞笑地迎了上去。
一寸长一寸强,但在实战之中也并非都是如此。
苟晞的奋力一击并没有刺到公师藩,反倒被公师藩避开后抓住了长矛的木杆,将其扯了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
无奈之下,苟晞只得松开握着长矛的手,急急地后退了两大步,并将一具尸体上的短刀拔出,护在了身前。
一寸短一寸险,这句话倒是在苟晞的身上得到了验证。
当公师藩手中的长矛刺到面前时,苟晞在匆忙中想要用刀将长矛挡开。然而,他却错误估计了两人在武技上的差距。
就在短刀刚刚碰到矛头之时,公师藩借力将手中的长矛反向一带,随即猛地将长矛横向抡起,直接砸飞了苟晞手中的短刀,并将带刃的矛头狠狠地拍在苟晞的左肩上。
重击之下,苟晞无法站稳,身子斜飞了出去,左肩披膊上的甲片也多数被震裂,更有变形的铁甲片扎进了肉中。
“噗...”
苟晞刚勉强地站起身子,一口鲜血便从嘴里喷了出来,眩晕让他再次跌倒在地。
“富贵就是拿命堆出来的。”
望着逼近的公师藩,苟晞半坐起身子,用力地摇晃了一下头。他用沾满鲜血的牙齿狠咬着嘴唇,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下一瞬,当锋利的矛头即将刺进苟晞的前胸时,一柄长刀由下至上地荡开了长矛,并向公师藩拦腰砍去。
濮阳到白马口有些距离,这让李瑰耽搁了不少时间,但最终还是恰到时机地救了苟晞一命。
荥阳轻骑军的到来,彻底改变了拼杀所处的胶着局面。公师藩所领的军卒再也无力抵抗军骑的冲击,企图再次逃走。
然而,这些人已经无处可逃,被杀就成为了他们唯一的结局,
俗话说,猛虎架不住群狼。
公师藩并不是什么猛虎,李瑰等人倒也算是一群凶悍的狼。
“战阵上,你们千万不要去讲什么道义,更不要有英雄情怀。”
在军中,李峻总对将士们强调这个观点。
杀人是个严谨的事情,只要能迅速地将对手杀死,就要无所不用其致,不要耽搁一点时间。
杀人也是个纯粹的事情,若是群起而攻之会将对手即刻杀死,那就不要去讲什么风范。
单挑,这是不存在的。
两军对阵中,一个主将若是动不动就与人单挑,那他不是嫌自己的命长,就一定是个蠢材。
李瑰一直都跟随着李峻,在某些腹黑的事情上深得真传。
当斩风刀与七柄长枪一同袭来时,近似疯狂的公师藩并没有八臂哪吒的能耐,瞬间便被七支银白的枪头刺穿了身体,一颗头颅也被斩风刀砍落在地。
“苟使君,末将来迟了,既然您已将公师藩及其叛军斩杀在白马口,末将只能无功而返了。”
李瑰说罢,命人将公师藩的人头递送到苟晞的面前,返身便要领兵离开。
本来就是要助力苟晞,李瑰没有必要去争这份军功。或者说,他根本不关心东海王司马越的看法。
“李校尉,替我向你家大将军带句话,就说我苟晞欠他李世回一条命。”
苟晞明白李瑰的用意,更清楚李瑰会如此做的根源,他领下了李峻的这份人情。
李瑰执礼道:“使君放心,末将必会将使君的话禀告于我家大将军,末将先行告退了。”
随后,在苟晞的目送下,李瑰率领轻骑军离开了白马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