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央下午快下学的时候又在校门口看见了毕庆堂的车,下课铃一打,她就兴冲冲的收拾书包往外冲,可是车里,没看见毕庆堂。
    司机笑着打开门,谭央有些失望的坐了进去。
    “太太,老板下午去办事了,叫我接您回家。”
    谭央用手轻抚着自己的两股麻花辫,发梢的鹅黄丝带从指缝划过。
    太太这个称呼,对她来说还是陌生的,可是听人叫,心里却甜丝丝的。
    谭央笑着点头,“辛苦你单跑一趟了。”
    “看太太说的,哦,这是毕老板送您的,年初在香港就订好了,今天下午才邮到,好东西啊!”
    说着,司机从前面递过一个镶金边的红绒小礼盒,然后就打着火开了车。
    一支样式简洁、设计精妙的金色女式腕表,表盘上的铭牌是“VacheronConstantin”
    ,和毕庆堂的那只怀表是一个牌子,背面的表盖上花体字样刻着——谭央,原汁原味的中国名字,被这么一勾画,全是西洋的味道了。
    谭央将表轻轻戴到手腕上,合上表扣,咔的清脆一声,听得人舒服到心里。
    表略大,滑在手腕间,和另一只手的翡翠镯子一样的冰凉而熨帖。
    谭央再看一眼盒子,才发现里面有一个折起来的小纸笺,打开看,上面写着——“共渡余生,分秒此鉴。
    堂,于民国十七年九月十日。”
    字写得刚劲有力,大开大阖却不潦草,谭央心里掂量着,怎么是“共渡”
    而不是“共度”
    ,一样的音,可意味却不一样。
    “度”
    是谭央向往的,是甜蜜平淡的生活,可加了三点水却似乎多了跋山涉水、千辛万苦的艰难。
    这天毕庆堂回来已经是七点多钟了,谭央还在等他吃饭,毕庆堂很过意不去,说下次如果不回来吃晚饭,一定会打电话回家。
    谭央笑吟吟的说,下次长了记性,不管有没有电话都不等你了。
    毕庆堂拍着腿说,胆子这么大,我总有办法收拾你的。
    谭央吃饭,毕庆堂拿着筷子在旁边陪着,给她夹菜,和她说话。
    “小妹,我打算开家大的百货公司,上海滩像样的百货公司全是洋人开的,价格贵的离谱。
    我早有这个想法了,最近手头恰好有这么笔钱。
    这段时间,可能要为这个忙了。”
    “大哥要做这个生意,不卖鸦片了吗?”
    “百货公司能挣来钱,我就不干商会,不做鸦片买卖了。”
    谭央拄着筷子,开心的拼命点头,“这样好,这样好!”
    毕庆堂拍拍谭央的脑袋,“傻姑娘,快吃吧!”
    晚上,谭央温完书,抬头一看居然都十点多了。
    回到卧室一打开门,就看见穿着睡衣的毕庆堂哈欠连天的坐在椅子上。
    “大哥,困了就先睡嘛!”
    谭央很过意不去的嗔怪。
    毕庆堂撇了撇嘴,“先睡就亏了,你这么问,故意的吧?”
    谭央没好气的坐在床上,“你说什么呀?”
    毕庆堂笑着在她旁边坐下,“好,是我小人之心了,行吧?”
    说着,拾起谭央的左手,看着腕部的坤表,柔声问,“喜欢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