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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两人并肩走在通往客厅的过道上,两手抄兜的白人凤冷不丁开口说:“姓林的,你其他什么都不如我,就选老婆的眼光还不错1
林崇云当即绽出了哂笑,道:“呵!你连正眼都没看过她,就肯定起我的眼光来了?不会是二郎神下凡,长了三只眼吧?”
白人凤紧绷的面孔一松,得意的勾起嘴角,“你知道我们俩这方面不能比,你是空门和尚,我是大众情人!看女人如果要用盯着看的人,那不是神经病就是失心疯,我怎么会那么失水准1
林崇云的脑海中浮现起盛月辉盯着阎姑娘上下打量的场景,不禁“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厉害厉害!人家盛公子跟你无冤无仇,你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把人损成了‘神经帛1
白人凤闻言转了转眼睛,遂明白了过来,顿时扬起了一阵大笑:“哈哈……老盛他活该,谁让他那么大胆,竟敢盯着嫂子看,哈哈哈1
两人的这一阵朗朗的大笑,吹散了多年不见的疏离,令那历历在目的昨日,鲜朗的呈现在了眼前。
坐在客厅的阎小叶,听到这隐约传来的笑声,心下好奇的同时,更浮起了一股感慨和领悟。
对于男人来说,友情何其重要,曾几何时,她以为林崇云永远都不会轻易向别人展露他的大笑。
岂料,白人凤只须三两句话,就令他从一个不苟言笑的大男人做回了开怀畅笑的少年郎。
林崇云和白人凤回到了客厅,阎小叶乖巧的起身相迎。此刻,起初在电话中神奇和声的男女,终于在林崇云正式的介绍下,一睹了彼此真容。
白人凤原本是一副慵懒随意的模样,在家中更是懒散得不行,可是无论何时何地,白家人的派头始终不曾减低。
他穿着黑色的拼料马甲,胸前的真丝质地隐隐发光,背后的毛呢材质烫贴合身;脖子上打着黑底暗纹的真丝领带,内衬雪白的法式衬衫,金刚钻的袖扣在举手投足间闪闪发亮,裁剪得体的西装彰显着主人的潇洒。
这是一个“爱穿”的男人,他对服饰的高水准和高要求,甚至超过了盛月辉那个沾着洋味儿的极道贵族。
单从穿着打扮来看,很难将这位草根起家的地下皇太子和流-氓联系起来,乍一看去他更像是一个商界浪荡子,弹指挥间皆是纸醉金迷的浮华。
阎小叶眼中的白人凤,有着一双眸如星辰的细长眼睛……
噢!不0眸如星辰”这个词,用得委实有点牵强。
确切的说,应该用“凶光毕露”来形容才对。
那是一双灼灼生辉的眼,它们很亮,亮到叫人不敢直视,人会惧怕这样一双眼睛,它像是被锋刃割开的一条渗出邪恶的口子,无时无刻在朝外界释放着内心的毒辣和无情。
有着这样一双眼的人,会是那种在任何逆境中殊死一搏的人,没人会想和这样的人为敌,因他不必下令诛杀,便能让人体味到恐惧;因他的邪已渗透到骨子里,除了用林崇云的正气来压,人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来抵御浑身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