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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是生长在院子里的,但我这一株玫瑰,却是长在院外。
我叫白梅,自小出生在南方水乡,那里水网交错,水汽弥漫。
整个镇子像是被人泡在了水里,到处都带了一股潮湿湿的味道,经年日久,所有的东西都带着一股子让人窒息的霉味,连日日走的青石板上都长满了滑腻腻的青苔。
金海人都说江南的梅雨甚是烦人,但南方的雨季,是没有尽头的雨幕,每天每日,那雨水就像被神从河里重新抽出来撒到天上一样,呆在这样的日子里,是没有尽头的绝望。
久而久之,这里每个人脸上都带着麻木不仁的表情。
小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逃离那里,逃离那片湿漉漉的天气,逃离那一张张麻木不仁不知变通的嘴脸。
十二岁那年,我被人带到南方特工组织受训,最后代号白玫瑰,送到金海市九爷那里。
金海市变成了我另一个故乡,成就了我新的人生。
我自离家便不喜欢带水的地方,可金海市的水汽甚是清爽,不似家乡,像夏日里的一层汗液,黏腻的粘在身上。
金海市满足了一切我对大城市的幻想,我像游入大海的小鱼,满心期待,充满欢喜。
我跟在九爷身边曲意奉承,渐渐识得了金海,这是一座波澜壮阔的城市,这是一座神奇的城市,有钱没钱的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舞台,有势没势都可以在这里成就自己的事业。
没人会在乎你是不是小地方来的,他们只在乎你今时今日的地位。
我猜想九爷他们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不然不会处处防着我。可是我哪里会在乎?这是多么新奇的一切?我已经成就了自己最大的愿望,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
我奇怪九爷为什么放任我在他身边这么久?直到有一次九爷失态,原来我像他曾经的一个女人。
能让他这样的男人如此容忍我这个女人,那必定是真爱了,只是这爱不是给我,而是给另一个人。不过我哪里会在乎,他之于我也不是男欢女爱,他并不是我的良人。
九爷六十大寿那晚对我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那一天我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九爷身边有一个养子,长得俊美漂亮,天生带着股子吸引女人的魔力。
自从做了他的后娘,托我牵媒搭线的都可以从金海市绕几个来回。我旁敲侧击的问过,知情人笑而不语,不知情的只说他不近女色。哪有不喜欢女人的男人?我猜想他可能是断袖,倒渐渐对他起了怜悯之心,这样的模样相貌,不能留在女人堆里,可是真真可惜了!
只是他虽是个断袖,但是本事却一点不少,金海市曾经大大小小八十一个帮派,九爷收拾了前五十多个,而他收服了后三十个。商贸公司到了他手里一年之间扩充数倍,帮派里老老少少都对他竖起大拇指。
时间久了,九爷越加坚定了让他接班的心思。
我也不敢得罪他,毕竟这是个男人的世界,而我只是个以色侍人的女子。
眼看金海势力越来越强,南方政府开始坐立难安,他们竟然想出一个美人计,让我做一回这父子间的貂蝉。
我似笑而非的看着南方政府在金海的特务队长,这人的水平看来不过尔尔呀。
特务队长恼怒地瞪着我,“白玫瑰,你是怎么接受训练的?!这么无视领导,简直无组织无纪律!”
“那些事情都是些陈年往事,就不劳队长操心了。”
虽然我并不赞同这个计划,不过我却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张天泽。我渐渐听说了他许多事迹,他聪明、心思深沉、身手了得。
我想揭开了张天泽身上的层层面纱,而这层层剥落之后,他的本来面目会不会让我心动?
当一个人开始关注另一个人,不管她最初的目的如何,她在情感的天秤上已经开始倾斜。而我当时却不觉得,我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别人,犯了情感中的大忌。
张天泽是个极有魅力的男子,几十年不遇。
金海市每年票选出来的最佳男人,他一直蝉联冠军,最后这个战绩在他四十五岁那年被自己的儿子取代。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
多年之后,我站在岭南之地想,这成家的祖坟是埋在哪个风水宝地?一代一代的男人竟如此优秀,大概真的是烧了高香,得了哪位神仙的青眼了吧?
对张天泽了解越多,我越抗拒不了这个美人计。我一直在等一个可以试试这个计策的契机。
农历九月初九是九爷生日,六十大寿那天金海市格外热闹。
金海市酒店整个六层的宴会厅全部开放,那一扇扇推开的棕色木门后面是衣香鬓影的各色权贵,他们像宙斯藏在潘多拉魔盒里的各种灾难,披着伪善华丽的外衣,等着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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