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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绿林好汉的贬义词。
马大彪人再好,也是响马出身,与这些百姓是不同的。这就像我们知道,隔壁住着个抢劫犯一样,哪怕他平日里表现的再好,在我们眼中也是两个世界的人。
“马大彪当过正规军的排长,又是多年的老兵,领导几十号人应该没问题。我的护卫队,又不是去打仗,只是运送晋察冀地区的古董,人数有个百八十人就差不多了,马大彪足以胜任。”
王旭不在乎马大彪是不是有点楞,在乎的只是这个人脑袋实不实诚,别有太多的花花肠子就行。
毕竟,人楞点他不怕,护卫队不是革命武装,对于统帅的要求不高。拿着枪,能跟土匪与伪军较量较量,王旭就心满意足了,最重要的反而是忠诚。
马大彪是孝子,上面有个老娘,这就是他的弱点。
王旭喜欢有弱点的人,弱点意味着可以掌控,这样的人才不会见财起意,拿着他的东西远走高飞。
“王先生,谁是王先生啊?”马大彪离去不过十来分钟,就在一位老太太的陪伴下,从人群中挤了进来。
王旭抬眼一看,老太太眼睛好像不太好,眯着眼睛费力的看着左右,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老人家,你找我?”王旭主动迎了上去,靠近了之后发现,老太太的瞳孔非常模糊,只有得了白内障的人才会这样。
“我是大彪的娘,他拿着好多钱回家,说是你给他的工钱,有这件事吗?”马老妇人眼神不好,气色却不错,身上的衣服也挺新的。
王旭瞧瞧周围人,发现马老妇人的衣服,比周围人强了不止一截,有点城市人的感觉。
从这件小事上王旭就知道,马大彪是真的孝顺,换成普通的乡下百姓,有钱也舍不得给老人添衣服,乡下的老人穿衣服,大多是年轻时剩下的,一件衣服穿个十几年是常有的事。
“大娘,我就是王先生,这钱你放心的用,都是我给大彪的。”
王旭打蛇随棍上,随着老太太叫起了大彪,又道:“以后啊,您儿子就是我的伙计了,我是做古董行生意的,正打算成立自己的护卫队,你儿子就是护卫队的队长,一个月二十块大洋薪水。”
“二十块大洋!”老太太喜到极限喜转悲,拉着马大彪的手臂,哭道:“娘的大彪啊,你终于有出息了,以后跟着王先生好好干,要是再让人给赶回来,你就别认我是你的娘。”
“娘,我知道了。”马大彪知道自家老娘,说的是自己被八路军赶出来的事情。
因为这件事,马老妇人几天没睡好觉,差点大病一场。
马大彪当时急的,两天两夜没合眼,发誓这辈子也不吃狗肉了,吃狗肉真坏事。
“大娘,您家里还有什么人吗?”马大彪越是在乎老娘,王旭就越是觉得,有必要将他的老娘接走。
其实,马老妇人年纪并不大,多说也就是五十多岁,放到现代还不够退休年龄。
只是这个时期的人,营养跟不上,也没有化妆品可以用,再加上要为生计忧愁,看上去都比较衰老。
“家里还有一个闺女,就嫁到了柳庄村,大彪不在的时候,都是她伺候我的。”马老妇人这么一说,王旭顿时有了主意。
他转动着手中的翡翠球,抬头看向了马大彪,开口道:“老太太的眼睛不能拖了,我在天津城,认识一个很厉害的医生,最好将你老娘接过去,没准眼睛还可以保住。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妹妹一家也可以跟过去,我在那边也有生意,在我身边讨饭吃,总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好。”
“好,这个好...”马大彪赶紧点头答应,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亲人去了天津城,他的把柄就落在王旭手中了。
王旭满意的笑了笑,先小人后君子,马老妇人就是他的双保险。
当然了,话又说回来,只要马大彪好好跟他干,老太太何尝不是享受荣华富贵去了,难道王旭还能亏待他们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