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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发现之后,把我妈打了一顿,说女娃终归是要嫁出去的,多吃一顿都是浪费。自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过过生日了。”
曾兆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拍着胸脯便来了一句:“没事,以后每年我都给你过生日。”
原本朱小紫的眸子里还带着些零星的泪光,现在他那般信誓旦旦的好笑模样,倒是让她破涕为笑了。她抬起手掌,细细地端详着掌心里的吊坠,好奇地问道:“兆哥,这个吊坠是怎么做的呀,怎么里头还能镶着一粒米?”
“你再仔细看看,看看那粒米上面。”曾兆循循善诱。
朱小紫凑近了些,皱着眉头,全神贯注地盯着吊坠里的那颗米粒。半秒之后,才一字一顿地读出米粒上面的字迹:“朱晓紫。”
朱小紫终于开窍,曾兆坐在旁边欣慰地笑开了花,幻想着下一秒,朱小紫感激涕零地抱住他。
然而,事情却并未朝着曾兆想象的地方发展。朱小紫愣愣地瞧了曾兆一眼:“兆哥,这个朱晓紫,指的是我的名字吗?”
“对啊,不然你还叫朱晓红,朱晓绿?”曾兆开玩笑。
朱小紫有些迷糊:“可是,不是这个晓呀。”
“小紫,你是跟我开玩笑呢?”曾兆不以为然,“我记得跟你同龄的弟弟妹妹,都是名字里带个春晓的晓。我爸跟我说过,你出生的那年,特别兴把名字里的小,换成晓。”
“好像确实是这样。”她低垂了眉眼,有些难堪,“可我听我妈说,我出生的时候她也想给我这么取的。只是我爸说,女娃要什么文化,随便起一个就得了。所以,也没跟他们一起,换那个晓,依旧是那个大小的小。”
朱小紫难过的模样,无疑是触动了曾兆的心。他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做错事了。于是,他立马抽回了朱小紫手里的吊坠,拎起了鞋就往田埂上跑:“小紫,你等着,我这就找我爸带我进城,重新给你做一个。”
然而,还未等曾兆跑开,朱小紫已经一把拉住了他。
她朝他笑着,笑得阳光灿烂,两颊旁好看的红晕依旧未褪去,配上她白嫩的皮肤,好看得像是个瓷娃娃。她从他手里抽回吊坠,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万分珍惜:“兆哥,不用进城给我重新做了,有这个我已经很高兴了。不过是一个字印错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意是对的那就好了。”末了,她还不忘眼神真挚地朝着他笑:“谢谢兆哥,我很喜欢,真的很喜欢。”
听到朱小紫这么说,曾兆心里的疙瘩也像是一下子没了:“没事,你喜欢就好。”
“只不过,你下次可别再把我的名字给写错了。是大小的小,不是春晓的晓。”
他挠了挠脑袋,笑得憨傻:“下次一定不会记错了。”
田埂的尾端,有一名妇人正大声地呼唤着曾兆的名字。曾兆见状,才慌乱地从田埂上爬起来,趿拉着那双沾满了泥水的帆布鞋往田埂末端跑,一边跑着,还不忘跟朱小紫解释:“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小紫,我改天再找你玩儿。”
“好啊。”朱小紫站在原地,静悄悄地笑。
待到曾兆快要消失在田埂的另一端时,她将两手交握成喇叭状,高声喊他:“兆哥!”
曾兆回过头来,慢悠悠地笑:“怎么了小紫?”
她停顿了一下,片刻之后,才像是终于鼓足了勇气似的,力道十足地喊出了她一直想说的话:“兆哥,我想嫁给你!”
炙热的日头照得曾兆眼前发黑,朱小紫的那句话,曾兆也就迷迷糊糊地听见了兆哥俩字。他站在田埂末端,大声地回吼一句:“小紫,你说什么?”
朱小紫没有再回话,只是独自站在一片青葱的稻田里,幽幽地朝他挥着手。
曾兆这才发现,他似乎每次回头,都能看见朱小紫站在原地,甜甜地朝他笑着。
然而,他却也未曾想过,蓦然有一天,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她已不站在田埂上等他,而是彻底消失在了所有人的世界里,那……又会是如何模样。
当然,那也都是后话了。
曾兆十五岁,朱小紫十三岁的时候,原本平静的山里生活,因为一个女孩的到来而改变。
女孩名叫白梓岑,一个被拐卖而来的十岁女孩,在她到来的那一刻,也同时改变了曾兆和朱小紫的命格。
白梓岑来山里的时候,正值百年难遇的蝗虫灾害,庄稼被蝗虫吃得一粒不剩,只剩下干枯的庄稼叶整天在田里摇晃。曾兆和朱小紫听说,她是她的养父母花了一千块钱从别人手上买来的。山里人买孩子的也不少,只是这一千块就能买一个孩子的事,还是破天荒头一回。
后来,他们才从当地人的口中知道,被拐卖来的女孩年纪已经十岁了,加上山里人重男轻女,都不愿意要女娃。人贩子担心她年纪越大越卖不掉,才会以这么个低价,随意抛售给了她的养父母。
曾兆和朱小紫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唏嘘不已。山里人思想封闭,最是爱攀比,甚至有时候买孩子的价格都夸夸其谈成了炫耀的资本。而买来价格越低的孩子,往往就如同他的身价一样,过得举步维艰。
朱小紫第一次见白梓岑的时候,她正顶着硕大的日头,被她的养父母训斥着在田里插秧。朱小紫听说过,她是从城里被拐来的。朱小紫没见过城里人,所以对曾兆口中那些文明客套的城里人,更是好奇了。
朱小紫正打算走上前,跟她打声招呼,却见她忽地跳到了田埂上,表情痛苦。而她的养父母,则是神情冷漠地继续插着秧,俨然不顾她的死活。
于是,朱小紫赶忙走上前帮忙。等走到她跟前,才终于知道,她原来是被蚂蟥给叮了。
朱小紫常年跟着父母干活,见了蠕动的蚂蟥也不害怕,随手撒了一把盐就把蚂蟥弄死了。
因为这条蚂蟥,朱小紫开始和白梓岑熟识。白梓岑教她写字读书,朱小紫教她插秧剥玉米,久而久之,朱小紫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她三岁的白梓岑,推心置腹地将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
甚至,连白梓岑和曾兆的相识,也是由她一手撮合的。
只是她从未想过,就是这一场相识,害得他们三人的命运,都偏离了原始的轨道。
整整六年,他们三人同进同出,像是完完整整的一家人。朱小紫也曾以为,他们三人会永远这么好。
直到有一天,朱小紫从曾兆的瞳孔里,看到了白梓岑的模样,他的眼神那么深沉,那么怜爱。
那时,白梓岑十六岁,朱小紫十九。
而曾兆二十一,恰好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