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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四阖。
星空下的汴京城早已告别了白日的喧嚣,安静地如同一只乖巧的猫。而市集这种地方,总能游离于静谧之外,用通明的灯火和嘈杂的喧闹,证明这里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唐安和程采夕来到妙歌楼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戴着高帽的捕快正一只脚踩在凳子上,眉飞色舞地吹侃自己今天抓贼多么神勇;远处两个衣着鲜亮的书生满脸地鄙视,一边摇头一边碰杯共酌;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人一脸媚笑地不住给对面老爷模样的人添酒,不知是借钱还是要把赌债拖延几日;几个懂得享受生活的泥腿子凑钱围了一桌,却只就着桌上几盘花生喝着最廉价的酒。
想要暮夜时分在生意火爆的妙歌楼找到位置并不容易。二人等了一会儿,终于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桌子好菜。不一会儿,搭着汗巾的小儿便将美味佳肴一一呈上,桌子上摆的满满的,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振。
可惜的是,二人看起来胃口都不是太好。程采夕是有心事,唐安则是心疼,对白白损失了三十两银子的事耿耿于怀。
让唐安奇怪的是,此时楼上人声鼎沸,楼下灯火阑珊,这小妮子该很感兴趣才是。可是她却手托香腮,双目空洞的看向夜空怔怔地出神。
唐安很好奇,伸出五根指头在她眼前晃了晃,道:“大小姐?该起床了。”
程采夕回过神来,见他取笑自己,一瞪双眼,道:“作死啊!”
江山易改,匪性难移。唐安暗叹自己多嘴,道:“快些吃东西吧,饭菜都快凉了——这可都是银子!”
“瞧你一副唯利是图的嘴脸我就讨厌!”程采夕横他一眼,道:“不就是三十两银子么?小气巴拉的,明天还你就是了。”
“是八十两!”唐安赶忙纠正道,“还有之前那五十两呢。”
“什么五十两?我不记得了。”程采夕耍无赖道,端起眼前的一壶女儿红,给自己倒上一杯,好奇的嗅了嗅,道:“你要不要来一杯?”
“要!”唐安赌气的接过酒壶,暗想老子就知道,要是能让这财迷吐出钱来,连母猪都会上树了。
程采夕没注意到唐安一副深闺怨妇才有的表情,仔细端起酒杯来看了又看,道:“唐安,听说酒喝了能让人忘记所有烦恼,是不是真的?”
“你喝喝看不就知道了!”唐安没好气地白她一眼,忽然转念一想:咦,烦恼?这小妞不会是思春了吧?
程采夕仔细嗅了嗅,可爱的眉头皱起:“这是什么古怪的味道?为什么爹喝起来好像还很享受似的。”
尽管嘴说这么说,小妮子还是稍稍抿了一小口,结果呛的不住咳嗽,一张小脸涨的通红:“这是什么味道,简直难喝死了!”
程采夕的模样让唐安哈哈大笑,暗道女土匪你也有今天。悠闲地喝了一口小酒,唐安闭着眼细细品味,一脸的陶醉,道:“不会喝就不要喝嘛,糟蹋了好酒。这上等的绍兴女儿红酒香陈郁,饶舌三周经久不散,好酒,好酒啊!”
被这家伙鄙视,程采夕心中大大的不爽,努努嘴道:“小人得志,我才不信你还懂得品酒。你倒是说说,这酒为什么要叫女儿红?”
“你算是问对人了。”唐安自信一笑,当年给人送礼他可没少下功夫。“相传当年绍兴有一个裁缝,一直想要一个儿子,得知妻子怀孕的消息,便准备了几坛美酒想要宴请宾客。后来妻子生了一个女儿,裁缝一气之下就把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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