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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后若是七阿哥继承大统,那追封为皇太后也不是没可能的,她这个养母只怕退居在真妃之后了,故此才想出这一步棋,免除了自己的后顾之忧,高明啊!
江南的风景比起京城自然是好得多的,至少空气好得多,我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大街上了,坐在马车里听着外面的喧闹之声,不由敢感觉生机勃勃,微微掀开帘子看去,满路的行人,穿衣打扮与我从前见过的都不一样,妇女们大多穿着汉服,在材质与工艺之上自然是比不上旗袍的,但是在款式与颜色上却是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没有穿花盆鞋的缘故,人也显得矮一些,却更加的柔弱。
我也是一个汉人,却只因是官宦之家,十三岁就嫁入了雍王府,故此这二十余年来过的都是满人的生活,早早就忘记我们汉人该如何去生活了,当年大清入关,男降女不降,故此男人有了剃发制度,正所谓留发不留头,而对于女子却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甚至在顺治帝时期,便解除了妇女缠脚的习俗,也解救了不少汉家女子缠足的灾难,不过依旧有些女子缠足,故此市面上依然有些三寸金莲般的鞋买。
看见这繁华喧闹的街道,不由也比往日更有了些兴致,想着出去走走,但是第一怕泄露了身份,另一方面,我的头发还没长好,走出去人家会将我当成疯子看的,故此也只能留在马车上,偷偷地看着。
马车在一家名为“悦客客栈”的门口停下,锦瑟过来禀告道:“姑娘,咱们终于到了江苏省内,可以好好地歇一歇脚了,柳公子已经在客栈内找好了上房,咱们就在此好好休息一下吧!本来是要包下整个客栈的,但是还是感觉太过招人留神了,故此只是包了两间上房,三间普通房,豆蔻姐姐说这比较附和咱们如今的身份。”
锦瑟说得头头是道,我听着也觉得合适,点了点头,豆蔻过来道:“姑娘,灵芸小姐的病怕是不能再托了,豆蔻想,直接将她带到医馆看病更好一些,一次将药抓了为好,您认为呢?”
灵芸这几日还是病病殃殃,小孩子体格差,我身上的伤倒是好得全了,她却依旧没款过来,加上这几日舟车劳顿,她也累得慌,我道:“既然已经到了江苏地界,不如就在这儿停留几日,待灵芸的病好些了再赶路,你认为如何?”
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在哪里,就是一直朝南走,离京城是一日远过一日的,偶尔心中会有着一丝丝的不舍,毕竟是我生长多年的地方。
“是,姑娘,主子已经下了指令说他不日就会来江南,咱们留在盐城两日等等也好的……”豆蔻回答道,我不由心一动,她的主子不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吗?这么说我很快就要见到他了,心中很是期待,到底是谁在暗中帮我呢?
“好的,灵芸跟豆蔻姐姐一同去看病吧,额娘这个样子,不便出门的,好不好?”虽然是扮演的母子,但是我更希望我真是灵芸的额娘,灵芸的年纪还小,又是女子,我可以随意将她抱在怀中,抚摸她的头发,亲吻她的面颊,加之她的安静,以及与玥珊的年纪相仿,故此我也是越来越喜欢她了,认个女儿也是不错的。
“嗯……”灵芸紧紧地抱着我,似乎舍不得离去,我嘱咐道:“灵芸已经病了好一段日子了,再不好好的治病,灵芸会更加的痛苦的,咱们还是将病治好,好不好?”灵芸依旧抱着不放手,她好似也越来越依赖我了。
窗外有小贩高呼着:“冰糖葫芦,冰糖葫芦……”灵芸听后不由有些双眼放光,我命锦瑟买了一串过来,让她拿着吃道:“只要灵芸的病好了,额娘会给你买好多好多的冰糖葫芦的,还要教灵芸认字写字,好不好?”听我如此哄着,她才稍稍地放开了我,命锦瑟将她先抱下马车,然后暗自嘱咐豆蔻道:“灵芸的哑疾,并不是天生,看大夫的时候,问问看,能不能治好?”
豆蔻领命而去,柳辰风已经安排好了客栈的一切,我命锦瑟给我找来了一个大檐帽,四周挂着丝巾,这样就可以让我的头发完全掩盖了,我穿着一件宽松的雪白长裙再戴上这个大檐帽,几乎将整个上半身都笼罩在轻纱之下,看上去如同行走江湖的女侠一般,依旧有着几分吸引人的眼球,抚着锦瑟的手款款从马车上下来,见了我这身打扮也有着不少客栈的客人朝我望来。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形形□□的男人,有些在喝酒,有些在吃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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